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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国家&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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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国家&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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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日期: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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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国务院、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标准委、公安局等相关部委;各地方政府、发改委、工信委、经信委、交通委、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的的国家政策及地方政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汇总整理了如下,供业内人士参考。

  

 

 

  一、国家政策

  1、工信部《关于公布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31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公布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通知中共确定了200个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新能源汽车行业方面有2家企业的项目被确定为试点示范项目,分别是:

  1)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多元异构的充电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及推广

  2)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大数据技术在新能源汽车监测与管理领域的工程应用与示范

  2、工信部《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批)的公示

  摘要:2018年10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第5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经统计,第5批车船税优惠新能源汽车共列入56家车企的475个车型,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列入87个车型,纯电动车型列入376个车型,燃料电池车型列入12个车型。

  3、工信部 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

  摘要:2018年10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这是工信部公示的第2批拟撤销免税目录,此批次共计有161个车型列入拟撤销免征税名单,其中北汽福田、宇通客车、成都大运3家车企分别有10个车型列入。

  4、工信部《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公示》

  摘要:2018年10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土工合成材料生产制造协同创新平台等150个项目核定为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进行了公示。新能源汽车领域,公示名单进入如下项目:

  1)天津市工信委推荐:天津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智能网联汽车“双创”服务平台项目。

  2)福建省经信委推荐: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于智能化锂电电池智慧企业大数据模式项目。

  3)湖北省经信委推荐: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锂电池材料研发与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5、工信部 科技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摘要:2018年10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方案提到:到2020年,我国原材料产品质量明显提高,部分中高端产品进入全球供应链体系,供给结构得到优化,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有色金属行业,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用有色金属材料质量均一性提高,中高端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增强。

  6、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核查涉嫌违规汽车产品有关情况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22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了《关于核查涉嫌违规汽车产品有关情况的通知》。通知指出:装备中心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委托,负责核实公安部门通报的涉嫌违规车辆产品有关情况,要求企业组织自查,并将自查后的真实结果填写在《企业自查结果表》上,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反馈至装备中心。

  7、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19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通知》。通知明确:

  1)创新配送模式,推动城市配送车辆转型升级,研究制定城市配送车辆专用标识式样和管理规范,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

  2)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少限行甚至不限行。

  8、工信部 申报第31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车企及产品公告》

  摘要:2018年10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官方网站公示了申报第31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车企及产品公告》新产品,此批次共有74家车企的141个型号进行新产品申报,从动力类型看:纯电动共63家车企的119个型号列入;插电式混合动力共12家车企15个型号列入;燃料电池共7家车企7个型号列入。

  9、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大幅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化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在种业、医疗、教育、旅游、电信、互联网、文化、金融、航空、海洋经济、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大开放力度。取消新能源汽车制造外资准入限制。

  10、工信部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的通知》。指南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建设目标有如下几个方面:

  1)制定安全、可靠性、检测、评价等基础共性标准,

  2)工业无线通信、工业有线通信等工业网络标准,

  3)机床制造、航天复杂装备云端协同制造、大型船舶设计工艺仿真与信息集成、轨道交通网络控制系统、新能源汽车智能工厂运行系统等行业应用标准,

  4)识别与传感、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标准,

  5)智能工厂设计、智能工厂交付、智能生产等智能工厂标准,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运维服务、网络协同制造等智能服务标准,

  6)人工智能应用、边缘计算等智能赋能技术标准,

  行业应用标准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将会制定新能源汽车智能工厂运行系统标准。

  11、全国汽车标准委员会《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摘要:2018年10月12日,全国汽车标准委员会发布了《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本标准作为国内电池管理系统的主要测试标准,基于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进一步深入研究,主要规范了电动汽车用蓄电池管理系统的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根据目前技术发展和多年的试验研发经验制定,为我国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的设计制作、生产应用和直流检验提供了技术依据,对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强行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2、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调整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及部分参数填报要求》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10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及部分参数填报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为方便企业应用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系统进行乘用车双积分配置ID填报、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标记、多电机新能源车辆信息填报等工作,对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调整优化。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在城市绿色配送行动方面,行动计划明确:

  1)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100个左右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加大对示范项目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建设、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绿色物流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等支持力度。

  2)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

  A、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重点区域达到80%。

  B、各地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

  C、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

  D、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降低使用成本。

  E、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港口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

  二、地方政策

  北京市

  1、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8年北京市拟拨付第六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摘要:2018年10月25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示了拟拨付的2018年第六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明细,经统计第六批拨付共涉及13家车企、11297辆新能源汽车(纯电动乘用车11210辆,纯电动客车87辆),拟拨付资金34282.1万元。

  2、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第十七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

  摘要:2018年10月24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2018年度第十七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其中发布的“2018年度第十七批电动车”目录中共计列入84款纯电动汽车和3款燃料电池汽车,具体为:纯电动专用车列入25款,占比29%;纯电动客车列入41款,占比47%;纯电动乘用车列入18款,占比21%;燃料电池客车列入2款,占比2%;燃料电池专用车列入1款,占比1%。

  3、顺义区发改委 公示《2018年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补贴(第一批)》

  摘要:2018年10月23日,北京市顺义区发改委对2018年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补贴(第一批)进行了公示。经统计,顺义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补贴涉及4家企业,共计264636.888元;顺义区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2018年第一批)共计745500元;顺义区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2017年5-8月申请补贴车辆第二次补贴)共计540100元。

  4、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白皮书(2018年)》

  摘要:2018年10月22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白皮书(2018年)》。白皮书(2018年)对北京市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围绕包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车、路、云、网、图”五大关键要素的技术创新架构和构建一套测试与示范应用体系的应用创新架构,明确通过5个专项行动计划和5个方面示范应用,推动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和新型交通服务体系。

  天津市

  1、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新能源汽车行业方面,三年计划明确:

  一)新能源汽车

  1.加快整车系列化发展。重点提升技术水平及生产能力,推动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商务轿车量产,推进天津艾康尼克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生产基地建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津产乘用车品牌;依托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天津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快研发全新纯电动公交车型和旅游大巴车型,拓宽车型体系,鼓励津产大客车开拓全新市场领域。

  2.突破关键零部件瓶颈。依托天津松正电动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堡敦(天津)机电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及研究机构,重点开发新一代新能源大客车动力传动总成系统、PD18型号轮毂电机等产品,发展电驱动系统、电驱动动力总成、电力电子总成等集成化产品,实现驱动平台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

  3.构建全面服务体系。依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天津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和优化新能源汽车整车检测、诊断、试验技术,建立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部件检验检测与试验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体系。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营销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形成整车销售、配件供应、维修保养、在用车检测、信息反馈等完善的一体化服务链条。

  二)锂离子动力电池

  1.不断提高电池性能。依托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神电池)、天津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加快三元电池、钛酸锂电池批量化生产和应用,推动力神21700-0.5安时(Ah)电池产品和中聚48伏电源系统设计研发,不断提高锂离子动力的电池单体和系统比能量、循环寿命和充电倍率,降低生产成本。依托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电科十八所)和南开大学等高校院所,加快推进固态电池、锂硫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等新型电池研发,探索能够突破当前动力电池瓶颈的新技术路径。

  2.扩大电池产业规模。支持天津国安盟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力神电池、天津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利用智能制造生产方式,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推动国安盟固利年产10吉瓦时(GWh)动力电池智能制造基地和企业创新中心项目、力神产业园项目、捷威锂离子动力电池三期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国际先进动力电池生产线设计,打造国内一流、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基地和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平台,保障高品质动力电池供应。

  3.重点研发关键材料。推动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正极材料项目建设,加快高镍系、高电压三元等材料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应用;支持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结构构筑、制备及产业化研究,加快开发高容量、长循环、低成本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研发,推动充放电容量大且效率高、循环性能和倍率性能好的快速充电负极材料制备;支持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基膜厚度介于8-12微米之间的动力电池隔膜产品。

  4.推进电池检测与回收。依托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立涵盖动力电池电芯、模组和系统的创新测试评价方法,完善验证服务体系。鼓励力神电池、天津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快动力电池编码化追溯体系建设,与回收利用企业合作,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开发与回收网络建设,率先建成覆盖全市、体系完善的动力电池回收、交易、拆解、梯次利用网络。

  广东省

  1、东莞市

  1-1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出租汽车纯电动化要求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16日,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明确出租汽车纯电动化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8年10月15日起,东莞市新增过更新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

  2、惠州市

  2-1发改局《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2020年)》

  摘要:2018年10月23日,惠州市发改局公示了《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2020年)》。暂行办法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项目补贴资金的支持范围和方式。

  1)补贴资金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对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不予补贴,补贴项目除满足国家最新通用性标准要求,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A、充电基础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准,无国家标准或国家标准不明确的,应当符合本省、市相关标准。

  B、充电设施必须在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且保证正常运营。

  C、建设前已在所在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D、充电设施建设投资方已按要求在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录入,所建充电设施均已接入服务平台。

  2)充电桩项目补贴标准: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对象包括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交流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等。2016-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充换电设施级补贴资金)补贴标准如下:

  A、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315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B、交流充电桩:按照1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C、2019-2020年补贴标准根据国家、省下达的补贴(奖励)资金作适当调整。

  3、深圳市

  3-1交通委员会《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首批开放道路目录》

  摘要:2018年10月30日,深圳将在9个行政区域开放共19个道路合围区域,提供智能驾驶测试。深圳市交通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首批开放道路目录。首批开放道路选择合围区域19个,总面积约30平方公里,道路里程合计约124公里,覆盖福田、南山、盐田、宝安、光明、龙华、龙岗、坪山、大鹏9个区域。深圳市交委表示,符合要求的测试主体,可根据测试需求及拟测试期间申请道路的实际路况,从此次公开的测试路段目录中选取合适道路,向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四川省

  1、成都市

  1-1经信委 《关于报送成都市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10日,成都市经信委发布了《关于报送成都市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8年10月起,成都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每月销售情况表》要求填写上月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并于每月12日之前报送至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促进会。

  山东省

  1、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摘要:2018年10月12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鲁办发〔2018〕49号)。管理办法明确: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实现新能源汽车全覆盖。省级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除有特殊工作要求外,应当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浙江省

  1、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

  摘要:2018年10月9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企业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

  1)企业被发现并证实存在谋补、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追回违规、违法谋取、骗取的有关资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企业申报材料在省级四部门联审时发现申报材料与网上运营平台、实车等信息不一致的,暂停企业该批次所有车型的补助资金清算申报资格,责令立即改正,并视情节是否纳入下一批补助资金清算申报范围。

  3)企业提供申报材料不全、不及时的,纳入下一批次补助资金清算申报。

  2、发改委《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能源“双控”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摘要:2018年10月19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能源“双控”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交通领域,双控实施方案明确:打好运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淘汰老旧营运车辆和老旧高排放港作机械,鼓励采用LNG、电力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辆。

  河南省

  1、郑州市

  1-1公安局 交通委 城管局 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市载货汽车的通告》

  摘要:2018年10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就进一步规范入市载货汽车发布联合通告,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予以严查和处罚。但对使用纯电动厢式或纯电动封闭式载货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可不受有关限行规定的限制。

  广西省

  1、广西壮族自治区

  1-1贵港市《关于印发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11日,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方案明确: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车。

  1)重点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2)推进公交首末站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邮政、物流配送、通勤、部分公务车及港口、铁路货场等作业车辆采用纯电动或其他清洁能源车。

  3)2019年底,全市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不低于30%。

  安徽省

  1、人民政府《安徽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1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安徽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1)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15万辆左右。

  2)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3)2020年底前,合肥及有条件的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4)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江苏省

  1、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1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行动方案明确: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1)2018-2020年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15万辆以上标准车。鼓励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80%。

  2)2019年7月1日起,港口、机场、铁路货场及城市建成区内的其他企业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场内充电设施建设。

  3)2019年底前,沿江地区和徐州市基本实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电动公交“全覆盖”;2020年底前,全省公交车基本改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4)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福建省

  1、宁德市

  1-1人民政府《宁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摘要:2018年10月9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宁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1)围绕锂电新能源、不锈钢新材料、铜材料和新能源汽车四大主导产业,积极引进节能、高效的项目,用高新技术、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换代升级。

  2)锂电新能源产业加强锂离子电池正、负极、隔离膜、电解液等四大关键材料及其他配套材料研发,探索更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制造工艺,继续保持行业“领跑”优势。

  3)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强化交通节能,鼓励使用新能源环保型车辆,到2020年,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万辆。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实现道路客运全市网上售票和多数车站联网售票,引导培育“共享”交通运输模式。

  4)引导绿色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

  湖北省

  1、武汉市

  1-1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关于2018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计认定投资完成额的公示(第一批)》

  摘要:2018年10月30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2018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计认定投资完成额的公示(第一批)》。共有15家企业列入第一批公示名单,新能源汽车领域,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新能源(锂电池)升级改造项目进入名单。

  甘肃省

  1、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1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通知明确: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率。

  1)加快推进城市市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党政机关、公共场所、社区充电桩设施建设。

  2)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合作,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新型充换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减少城市交通污染。

  2、兰州市

  2-1发改委《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摘要:2018年10月8日,为加快兰州市电动汽车的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兰州市发改委印发《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1)规划总体目标:到2020年,兰州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约2.4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比5。

  2)方案实施要求:兰州市将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适度超前布局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应按照10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在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快慢充相结合的专用停车位和充电桩,原则上按不低于单位内部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黑龙江省

  1、哈尔滨市

  1-1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区货运机动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摘要:2018年10月23日,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市区货运机动车通行措施的通告》。通告明确:哈尔滨将于2018年11月15日起调整市区(市辖9个行政区)货运机动车通行措施。其中新能源货车的轻型、微型货车不受前款货运车辆限行措施限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人民政府《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摘要:2018年10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加快车船结构升级。

  1)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车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2)到2020年底前,“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出租车及城市公交车气(电)化率争取达100%,其中,2019年底前应达到80%。

  3)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汽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4)大力推动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占当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内蒙古自治区

  1、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摘要:2018年10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

  1)加快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2)全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到10万辆(标准车),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新建公共充电站不低于50个,新建各类充电桩不低于35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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