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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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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9111791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ev863@126.com
国家标准《道路交通安全 自动驾驶车辆安全价值导则》征求意见
本文件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阿波罗智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南开大学、北京前瞻人工智能安全与治理研究院。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自动驾驶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伦理考量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GB/T40429中定义的5级驾驶自动化车辆。
本文件不适用于控制决策过程的技术方法,也不提供关于决策预期结果的指导,而是提供关于在决策过程设计中要考虑伦理方面的指导。本
文件不设定对伦理决策结果的要求,也不提供相关理论方法的指导,仅详细阐述自动驾驶车辆行为中供设计方/制造商考量的方面,以确保关键方面不被忽视或遗漏。
本文件不提供所需控制措施的技术精确度,而是提供一套“协议指南”,供所有自动驾驶决策方自愿选择进行自我认证,以确保在设计阶段进行了必要的伦理考虑并得以有效控制。
总则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道路交通安全中最关键的因素是驾驶员的行为。然而,道路运输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技术系统,对人类的应对能力具有很高的要求。由于人类的认知能力有限且存在生理局限,无法始终应对此类要求,因此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道路运输系统的设计要有助于道路使用者应对上述复杂性,并且在无法应对时减轻事故的影响。
自动驾驶车辆有望替代人类驾驶员,通过降低日常操作中的人为失误的风险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性。这一目标的实现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在此期间,要合理整合技术与人类的能力,有效发挥两者的优势。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道路安全已取得了重大进步,但自动驾驶技术为进一步提升安全水平提供了新的机遇。
直到公众对自动驾驶车辆的安全性和保障性充分信任,自动驾驶车辆才能被广泛接受。这不仅包括乘客安全,还包括确保其他车辆和弱势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这就意味着自动驾驶车辆的行为要符合社会的期望和要求。然而,尽管当代社会对技术抱有高度期待和乐观态度,但人类拥有一种机器可能永远无法具备的宝贵能力,即伦理决策与判断能力。在实际交通场景中,人类往往因时间紧迫无法基于伦理做出理性决策。因此,许多“决策”是本能反应,无法进行充分且平衡的伦理考量。界定这一能力要素,并将其赋予机器,对于自动驾驶车辆的成功至关重要。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确保自动驾驶车辆配备的驾驶行为策略既符合全世界人类普遍的伦理观念、需求和意愿,又能适应当地的特定差异。
为了将全球和当地伦理考量融入自动驾驶车辆设计中,需建立一个涵盖各不同领域必要利益相关方的伦理框架。因此,制定自动驾驶车辆行为的伦理标准至关重要。目前,针对自动驾驶车辆工程技术层面的标准较少,或部分正在制定中,尚无涉及驾驶策略和伦理行为等重要通用主题的国际标准。驾驶策略指自动驾驶车辆制定决策和执行操作的总体方法。普遍地,与伦理相关的行为是指对道路使用者(尤其是弱势道路使用者)和公共空间产生积极或潜在消极影响的行为。
本文件提出了一个用于支持自动驾驶车辆伦理的特定框架,旨在支持将伦理切实整合到自动驾车辆开发流程中。
标准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随着人工智能与汽车产业的深度融合,自动驾驶技术正经历从实验室验证走向规模化商业应用的关键阶段。但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带来革命性交通前景的同时,也引发了全球范围内对车辆决策机制中安全伦理的深刻思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23年正式发布了ISO/TC241技术委员会制定的ISO39003:2023 《Road traffic safety (RTS)—Guidance on ethical considerations relatingto safety for autonomous vehicles》,首次在全球层面为自动驾驶车辆设计过程中的伦理考量提供了系统性框架。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类似标准,因此有必要开展对口研究和标准制定,与国际接轨。
本标准拟转化ISO 39003:2023《Road traffic safety(RTS)—Guidance on ethicalconsiderations relating to safety for autonomous vehicles》,以期与国际标准保持同步。通过转化国际先进经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系统化的方法参考,有助于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并为落实“交通强国建设”战略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考虑到各类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国际互认的便利,拟以“等同采用”的方式转化。
标准主要内容
引言:给出了本标准制定背景、目的,并给出自动驾驶车辆的概念、自动驾驶车辆的伦理考量概念。
第1章 范围:给出了本标准编制目的,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对象,界定了本标准的适用界限,阐述了本标准的用途与定位。
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3章 术语和定义:给出了本标准涉及的术语名词及其定义,包括自动驾驶车辆、自动驾驶系统、传统车辆、自动驾驶伦理、自车、驾驶行为策略。
第4章 影响自动驾驶车辆安全的外部因素:给出了与自动驾驶车辆安全性相关的七类外部因素,以及“道路环境”因素宜关注的要素。
第5章 自动驾驶车辆设计与运营中的相关方:明确了自动驾驶车辆设计与运营中涉及的四类相关方,并规定了各方在道路安全伦理考量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为伦理责任的分配提供了清晰的框架。
第6章 治理、评估与评价:给出了自动驾驶车辆伦理评估的一般规定,提出了伦理评估的范围、内容,并给出了对评估结果表述的建议。
第7章 伦理的可操作化——价值观与伦理考量研讨:给出了自动驾驶车辆设计的伦理框架,规定了框架中目的、价值观、原则等内容;提出了以“准则”作为将伦理原则转化为可操作性指南的工具,并给出了准则设计、构建、评价方法;提出了可用于指导自动驾驶车辆行为设计和伦理考量的驾驶行为策略。
第8章 规则构建及违规与偏离处置框架:规定了自动驾驶车辆驾驶行为策略的规则构建及违规偏离处置框架,涵盖目标设定、基本规则与辅助规则制定、非常规规则应用、不当行为界定处置,以及边界防护与激励机制,形成从规则设计到执行监督的完整治理体系。
第9章 外部/内部设计:提出了针对交通安全相关的实体与交互设计中的典型伦理问题的设计考量要点。
第10章 可持续性:说明了本标准所述的伦理框架可用于识别和评估与可持续性相关的伦理问题,支撑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11章 控制系统更新后的审查与再评估:规定了自动驾驶车辆需接受持续审查与更新。
附录A(资料性)自动驾驶车辆相关伦理哲学概述:概述了自动驾驶车辆相关的后果论、义务论、德性论等主要伦理哲学流派,并指出国际共识以行善、无伤害、自主性、公正及可解释性为核心原则。
附录B(资料性)可持续性问题:分析了自动驾驶车辆在经济、环境和社会层面引发的系统性影响,并指出在创造新岗位的同时也将导致大量传统驾驶岗位消失,提示需从整体视角理性审视可持续性问题。
附录C(资料性)自动驾驶车辆背景下的责任与职责:给出了自动驾驶车辆背景下责任与职责的层级框架,界定了控制权限、监督权限、职责与责任等动驾驶决策的启示,同时提出了设计诱导成瘾的伦理警示以及康德绝对命令在车辆行为准则构建中的应用方法。
附录D(资料性)行动规划范例:提出了自动驾驶车辆伦理行动策划的简化实施路径,涵盖平等预防原则、停止与通行对象定义、转向情形界定、伦理考量记录及善行理念发展,为伦理准则转化为可操作行为策略提供实践指引。
河北丨在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发展VLA辅助驾驶等模型
《方案》明确:
1)培育重点行业大模型:在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发展VLA辅助驾驶、多模态感知、智能决策等模型,提升汽车智能驾驶能力。
2)推动重点行业场景创新:在汽车制造领域,推动智能生产调度、智能座舱、智能驾驶辅助等技术应用,全面提升车路协同系统的建设水平与运行效能。
3)培育智能终端产品:鼓励模型开发机构与终端企业加强合作,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等新一代消费级智能终端。
4)加速汽车行业全链条智能化升级:打造汽车大模型,自动生成车身造型、内饰布局等方案,实时仿真动态优化结构强度、风阻系数等参数,推动智能研发新范式。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硬件配置、参数调优等环节应用,开发模块化工艺岛,打造柔性可重构产线。建立人工智能驱动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与预测性维护,推进整车性能在线检测与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
河北省“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八部门《“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5-2027年)》,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全省制造业快速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大模型在制造业领域规模化应用为牵引,构建“一核三化”的人工智能发展体系,以算力算法数据一体化推进为核心,协同推动产业智能化、智能产业化和发展生态优化。到2027年,培育4-5个行业领先的工业大模型,推动行业大模型在我省重点产业规模化应用,培育30个应用成效好的工业智能体,打造10个高质量工业数据集,推广100个典型应用场景,建设300个先进级智能工厂,争创30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2-3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和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工智能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筑牢核心支撑能力
(一)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构建环京智能算力集聚区,重点提升智能算力在整体算力布局中的占比。实施算力互联互通行动计划,整合通、智、超以及云、边、端等各类公共算力资源,实现与全国算力互联网资源对接。打造全省一体化算力网平台,加强全省算力资源监测、调度及运营工作,形成全省算力资源“一本账”,为政策制定、行业管理和资源配置提供数据支撑与研判依据。实施普惠算力专项行动,建设中小企业智能算力赋能中心,探索“算力银行”“算力超市”等创新业务,发布一批普惠算力产品,盘活闲置算力资源,降低企业用算成本。实施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加快全光网广泛覆盖,打造城域毫秒级低时延一跳入算能力,实现算力中心毫秒互联,推动算力应用毫秒可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政局、省工信厅、省通管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以下均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落实,不再列出)
(二)培育重点行业大模型。在钢铁、化工等传统优势领域,发展工艺优化、设备预测性维护和碳排放管理等模型,着力解决绿色低碳、安全生产等问题。在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等领域发展VLA辅助驾驶、多模态感知、智能决策等模型,提升汽车智能驾驶能力和具身智能机器人复杂任务处理水平。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知识密集领域,发展药物分子、电子元器件辅助设计、质量检测等大模型,缩减新产品研发周期、提高质检效率与精准度。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面向细分行业的工业机理模型,推动大小模型协同创新。建设河北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工业模型及配套工具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数政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
(三)实施工业数据筑基行动。鼓励企业建立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国家标准贯标,提升企业数据采集、存储、治理、分析、流通、应用全链条管理能力。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建设面向重点行业、重点集群的高质量工业数据集,培育10个省级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推动工业数据集与模型建设的深度融合,实现“模数共振”。鼓励企业深度挖掘工业数据价值,开发标准化数据产品和服务,探索数据资产评估、登记、交易等新模式,培育数据驱动的新业务增长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产业集群探索建设行业、集群可信数据空间,为数据安全有序共享与融合应用提供可信环境。引育优质数据标注企业,研发智能化标注工具,开展行业数据集质量评估体系研究和技术标准制定。(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数政局、省发展改革委)
(四)发展工业智能体。围绕钢铁、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开展工业智能体“揭榜挂帅”,培育30个应用成效好的工业智能体,形成一批智能体应用典型案例,在行业复制推广。推动智能体与传统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的融合应用,提升工业软件的预测分析、智能决策等能力。开展工业智能体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工艺优化、设备预测性维护、生产调度协同等重点应用方向,探索智能体的安全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数政局、省发展改革委)
(五)打造开源产业生态。鼓励省内企业与国内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对接,发布一批模型、数据集、智能体等项目,加速项目更新迭代。引导我省服务商应用人工智能开源社区的成熟项目,开发面向工业企业的智能产品,推动开源项目在工业领域创新应用。充分发挥京津冀开源产业联盟作用,开展人工智能开源项目对接、技术研讨等活动,促进京津冀开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源共享和开源生态共建。(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三、推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
(一)加快企业数智化改造。引导制造业企业按照《制造业企业人工智能应用指南》(见附件1),开展智能化评估规划,对工业设备进行数智化改造升级,实现数据的采集、分析、处理,建设企业数据集,开展模型训练和应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企业深度应用。推动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建设300个先进级智能工厂,打造30个卓越级智能工厂,积极争创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和标准,推动能力共享和协同升级。深化石家庄、唐山、廊坊、邯郸等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成果,完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依托河北省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推出一批云化人工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提升企业上云质效,每年新增上云企业1万家。(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二)推动重点行业场景创新。按照《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重点行业转型指引》(见附件2),在重点行业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应用,实施“百模赋百景”专项行动,打造100个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一批产品解决方案。在钢铁领域,聚焦高炉转炉智能冶炼、能源智能化调度、碳排放预测等场景开展智能化改造,助力钢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在化工领域,围绕安全生产监测预警、设备预测性维护、工艺流程自适应优化等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医药领域,围绕新药智能筛选与优化、小分子创新药物研发、多靶点早筛医疗系统开发、注射剂智能密封性检测、中成药智能化生产、药品供应链协同等场景开展智能化改造,加强中医药定量化研究,推动“AI+医疗健康”应用开发。在汽车制造领域,推动智能生产调度、智能座舱、智能驾驶辅助等技术应用,全面提升车路协同系统的建设水平与运行效能。在机器人领域,推动大模型与机器人在环境感知与质量检测、生产调度与任务规划、柔性装配与精准操作、预测性维护与工艺优化等生产环节的应用深度融合,提升机器人与外部环境交互能力。在电子信息领域,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元器件入场检测、生产过程在线实时检测、成品性能与可靠性检测等方面深度应用,提升电子信息产品质量。(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三)推进重点领域智能技术深度应用。在研发设计和中试验证环节,推广智能设计、AI模拟试验仿真、工艺参数智能调优等应用,实现研发中试环节降本增效。生产制造环节,推广智能配煤配矿、智能排产调度、预测性维护等应用,提升生产制造环节安全生产和绿色低碳水平。营销服务环节,推广智能客服、数字人、AI用户画像分析等应用,改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验,提升服务价值。运营管理环节,推广智能采购与供应商管理、智能仓储与物流调度、智能安全预警等应用,提升企业供应链协同和风险管控水平。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典型应用案例,在行业规模化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提升重点区域智能化协同水平。以人工智能赋能“共享智造”为切入点,在重点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产业大脑+共享工厂”的实数融合新模式,产业大脑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产业集群的规模化应用,促进研发、制造和服务资源柔性匹配、动态共享,培育30个省级行业产业大脑,打造10个智慧集群。加快园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园区安全生产、能源管控、公共服务、产业协同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打造30个省级先进数字园区,争创国家高标准数字园区。(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四、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一)实现技术创新突破。开展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组织制造业龙头企业、人工智能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攻关,重点突破工业大模型、高精度视觉感知、智能自主决策、具身智能、数字孪生等一批关键技术。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制造”领域的省级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强用好河北省算力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平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共性技术攻关、科学设备研发、中试平台搭建。开展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研究,通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等形式,遴选一批工业领域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在重点行业规模化推广。(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二)培育智能终端产品。鼓励模型开发机构与终端企业加强合作,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手机电脑、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消费级智能终端。发展技能作业型工业机器人、养老助残机器人、跨域通用型矿山机器人、多场景巡检运维机器人等行业级智能终端。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强新型传感器、智能末端执行器、类脑计算芯片等关键部件研究,发展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终端等未来智能终端。每年遴选100个省级人工智能创新终端产品(装备),定期发布产品目录,推动智能终端产品(装备)在行业广泛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信厅)
(三)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建立人工智能企业培育库,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发挥我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优势,吸引一批国内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在河北发展,推动设立一批区域总部、研发基地、创新中心,带动生态合作伙伴和上下游企业在河北聚集发展。培育2-3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和1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绘制完善全省人工智能产业链图谱,聚焦产业链薄弱环节开展重点企业培育、精准招商和产业链上下游对接。(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商务厅)
(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构建“一区两带”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格局,支持雄安新区争创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雄安人工智能研究院、人工智能综合实训基地、人工智能产业园。打造张家口、廊坊、雄安新区、保定“算力-算法-数据”一体化协同发展产业带,推动保定国家数据标注基地、人工智能数据处理和质量评测中心加快发展。构建唐山、廊坊、雄安新区、石家庄、邯郸具身智能产业带,发展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人形机器人、机器人零部件及软件等,形成具身智能产业链。鼓励利用京津人工智能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中试平台等创新资源,打造“研发+孵化+产业化”生态链条。(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优化人工智能发展生态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部门间“人工智能+制造”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用好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高质量发展等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出台支持“人工智能+制造”政策措施。支持设立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创投基金,引导产业基金支持制造业企业、人工智能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支持一批优质项目建设。(责任
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商务、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网信主管部门:
现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
2026年9月9日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制造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握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坚持创新驱动、安全为要、跨界融合、治理高效、开放合作发展原则,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跨界融合发展,完善行业治理体系,努力开创全球产业合作新局面,巩固和扩大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巩固,进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国内市场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在各自领域新车总销量的占比分别达到70%、40%,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实现规模应用。关键技术水平有效提升。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每百公里3.3升、纯电动乘用车平均电能消耗量达到每百公里11.5千瓦时左右。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部分城市道路等场景实现高度自动驾驶。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行业数智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全员劳动生产率较2025年提升15%。培育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销量前十的整车企业和全球百强零部件企业。国际化发展新局面初步形成。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持续提高,中国汽车品牌具有较高美誉度,国际标准法规制定的话语权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增强。汽车产业国民经济支柱地位进一步凸显,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带动供应链加速绿色低碳转型。搭载自动驾驶系统车辆的安全性能大幅超过人类驾驶员。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1.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能源动力、智能底盘、智能网联等关键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引领性攻关布局,引领构建新一代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技术体系。推动设立“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专项,培育和提升全产业链技术竞争优势。
2.提高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滚动实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攻克关键基础材料、操作系统、工业软件、汽车芯片和元器件等短板技术,用好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政策,持续扩大应用规模。统筹锂、钴、镍等关键矿产资源开采与循环利用。
3.提升创新体系效能。支持组建龙头企业牵头、各类企业参与的跨领域创新联合体,发挥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基础研究优势,开展科技创新攻关。加快布局建设中试验证平台、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撑技术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应用。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系统推进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加强相关标准必要专利研究和应用。
专栏1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工程
1.能源动力。持续提升动力电池安全、充电倍率、低温适用、循环寿命等性能水平,研究极端环境应用要求。攻克新一代低碳、零碳燃料内燃机关键核心技术。开发耐高温、大功率、长寿命燃料电池电堆及发动机。
2.智能底盘。聚焦驱动一制动-转向-悬架一体化集成,突破轮毂电机与高集成度电动轮关键技术以及线控转向、主动悬架等智能底盘关键部件。攻克电子机械制动与轮毂电机深度集成设计技术,开发高集成新型行驶单元,前瞻探索基于新型行驶单元的模块化智能底盘。
3.智能网联。构建汽车领域人工智能专用模型,强化“车路云一体化”协同自动驾驶、多维安全测试评价、准入和上路通行安全监测等技术布局。建设高价值自动驾驶通用场景库。
4.整车集成。开发新一代汽车电子电气信息架构及车载通信技术,提升整车动力系统、底盘系统一体化设计能力,推动轻量化、低风阻、低滚阻、整车高效热管理等节能技术研发。鼓励两栖或多栖汽车技术探索。
5.基础材料、软件和汽车芯片。突破超高强钢、铝合金、镁合金、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特种橡胶、特种工程塑料以及先进声、光、触材料等关键材料技术。开发车用操作系统内核、中间件、功能软件等核心技术,强化软硬协同设计开发。支持工业软件在复杂场景深度应用,研发结构、流体、动力学、工艺等仿真软件,推动软件体系兼容、生态互联,加快实现规模化应用。推动计算、控制、存储、通信等汽车芯片及高端传感器产品性能迭代提升,扩大在整车上的推广应用。
(二)推进产业体系优化升级
4.推动全产业链数智化转型。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加快人工智能在汽车研产供销服各环节的全面赋能和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升级和数据共享互通,打造新型“整车一零部件协同”模式。持续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和推广,壮大汽车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专业化服务队伍,提升行业数智化转型服务能力。加快汽车行业工业控制系统更新换代。
专栏2“人工智能+汽车”发展行动
1.加强人工智能基础能力建设。推动人工智能模型、智能体等技术创新,并率先在汽车行业落地应用。加快汽车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促进行业企业通过公有自有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智算设施。鼓励企业开放更多应用场景,推动构建人工智能技术全面应用新生态。
2.深化人工智能技术车端应用。加强人工智能在整车能量管理、运动控制、多模态人机交互、个性化及主动服务、智能故障预判等方面的应用。通过车内跨域协同,实现舱驾融合、全场景自适应调控等功能。促进汽车与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生态互联。
3.促进数据供给和流通应用。支持汽车行业企业联合建设面向生产制造、自动驾驶、数字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等场景的可信数据空间,按照分类分级原则汇聚一批行业数据资源,攻关一批数据关键技术,研制一批行业数据标准,打造一批高质量行业数据集,赋能一批行业大模型、工业智能体应用落地,推广50个左右典型应用场景。
5.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强汽车产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提升生产制造和产品运行绿色化低碳化水平,协同推动能源供给、材料供应等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建立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制度,提升回收利用能力水平,有序推进碳足迹管理。积极参与碳排放、碳核算等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推动标准协同和检测结果互认。
6.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持续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系列活动,提高汽车工业设计和服务型制造能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加大领军零部件企业培育力度,推动整车和零部件企业战略合作、研发协同。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提升工程,推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产业质量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
专栏3关键零部件生态建设和领军企业培育行动
1.提高产业链协同合作水平。加快制定关键部件系统与基础软硬件接口规范、数据交互等标准,打破产品与数据“孤岛”,促进形成共建开放、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培育一批高水平软件开源项目,提升社区化运营水平。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以整机带动,相互赋能、链式攻关。
2.加强关键零部件领军企业培育。围绕关键领域,支持重点企业通过应用牵引迭代提升产品质量、做优做强,成长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零部件领军企业。
7.大力发展后服务市场。健全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加快建设汽车维修技术标准体系,引导汽车企业完善售后服务网络,推动维修技术进步和服务水平提升,推动降低维修费用,提升维修服务能力。聚焦车辆保险、远程运维、道路救援、软件订阅等关键场景,探索精准服务与商业模式创新。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后市场消费,培育专业化服务平台。
(三)促进跨界融合发展
8.深化汽车与信息通信融合发展。面向重点城市和部分高速公路持续深化5G/5G-A(增强版5G)网络覆盖,建设C-V2X(基于蜂窝移动通信的车辆联网技术)直连通信路侧设备,构建高低搭配、泛在智联、安全可靠的移动网络体系,提升服务汽车应用的网络能力。拓展多场景适配网联能力,提升车端5G/5G-A与C-V2X直连通信能力渗透率。推动直连卫星、北斗系统等技术装车应用。有序推进车联网专用号码规划核配以及无线电频率资源供给。优化多类型算力基础设施部署,加速异构算力调度共享。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与网联基础设施协同发展,推动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技术应用。
9.促进汽车与交通、城市融合发展。推动全国范围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设备数字化升级,因地制宜开展路侧感知设施规模化部署,推动跨行业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速自动驾驶重点场景示范应用,推动自动驾驶与物流、出行深度融合。
10.强化汽车与能源融合发展。加快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科学合理布局大功率充电设施,补强农村充电设施建设短板,持续提升充换电服务效能。加快推进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推动新能源汽车与绿色电力、绿色氢能协同发展,加强新能源重卡在干线物流、特定场所短途运输等场景的推广应用。
专栏4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行动
1.积极稳妥推进自动驾驶技术规模应用。开展自动驾驶乘用车、公交车、干线物流、城市配送、特种作业等多场景示范应用。有序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支持搭载自动驾驶系统车辆规模应用。推动开展功能型无人车应用试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
2.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发展应用。推动全国一、二线重点城市和部分国家高速公路加快数字化、网联化升级,重要路口路段具备智能感知、边缘计算和通信能力,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跨区域协同布局,支持建设跨域连通的云控基础平台,分级实现交通管控、交通事件等信息上车,车车、车路协同感知与决策等功能场景规模化应用。
3.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应用。聚焦干线物流、短途运输等典型场景,积极推进新能源重卡规模应用,完善补能设施网络布局,推动建设跨区域新能源重卡零碳公路运输通道。探索重卡自动驾驶示范应用,推进货运零排放区试点。
(四)构建科学高效的行业治理体系
11.强化标准及测评体系建设。完善汽车与交通、能源、信息通信等领域标准协同工作机制,加快安全、节能等标准制修订,推进前沿技术、交叉领域标准研制,建成有效引领创新、有力保障安全的全链条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深度参与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组织(UN/WP.29),新增牵头国际标准法规数量进入全球前列。加大标准化工作人才培育力度。
专栏5标准及测试评价能力提升工程
1.持续健全标准体系。编制“十五五”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持续建立完善汽车芯片、汽车软件、数据治理及应用、汽车人工智能、车用固态电池、汽车低碳发展等专项标准体系。
2.加强安全标准制定。持续修订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道路通行安全等综合安全标准,不断完善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动力电池安全、驱动电机系统安全、充换电安全等电安全标准,加快发布实施自动驾驶系统、自动泊车系统等自动驾驶安全标准。做好安全类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
3.加快前沿交叉标准供给。加快制定汽车人工智能、舱驾融合、固态电池、分布式电驱、全主动悬架、一体化行驶单元、底盘融合控制等前沿技术标准,以
镇江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推动单车智能向车路云一体化升级
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方面,《征求意见》明确:
1)以丹阳、丹徒、经开区为重点,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推动单车智能向车路云一体化升级。
2)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硬件配置、参数调优等整车生产领域应用。
3)利用算法优化供应链协同,提升外饰件、汽车电子等零部件产业链的整体响应效率,推进超力电器汽车零部件垂类大模型开发。
4)推进无人驾驶装备应用,加快金东纸业封闭园区的无人重卡试点运营。
5)到2028年,累计建成省先进级及以上智能工厂35家,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15个,打造工业行业高质量数据集8个,培育工业大模型1个。
为认真贯彻工信部等八部门《“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省工信厅《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工智能+”工作部署,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坚持创新引领、企业主体、应用牵引,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围绕我市“4833”产业体系,加快人工智能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到2028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的智能工厂覆盖率达到60%,建成省先进级智能工厂350家,创建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7家,领航级智能工厂实现突破;打造工业行业高质量数据集50个,培育工业大模型20个,形成工业智能体200个,建设工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150个,打造具备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典型场景15个。
二、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底座
(一)升级高速泛在网络底座
高标准推动“信号升格”,全面提升5G网络服务能力,向5G-A网络升级演进,加快50G PON无源光网络技术应用,推动万兆光网商用部署。到2028年,建设万兆园区、工厂6个。(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市工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地落实,不再列出)
(二)统筹构建一体化算力体系
推进现有数据中心扩容升级及智算中心建设,依托市级一体化算力调度平台,实现算力资源高效调度和区域协同。推动算电协同发展,开通算力项目供电接入绿色通道。到2028年,算力规模突破4000PFLOPS(FP16)。(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数据集团)
(三)加大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
支持链主企业组建行业级可信数据空间,推动产业数据跨主体互操作与资产化应用。探索工业数据治理、数据集建设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路径,发挥专业型、行业型、协作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数据资源汇聚作用,大力推动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农机装备、船舶海工、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整合数据资源,推进工业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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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丨支持汽车产业新能源化智能化转型
《举措》明确:
1)支持汽车产业新能源化智能化转型:对汽车企业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给予一定配套支持。对整车企业量产上市的新能源全新车型,给予最高8000万元研发补助。推动自动驾驶汽车应用场景发展,对整车企业自主开发或与智驾企业组建联合体开发的智能驾驶系统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整车企业获得出口目标国家(地区)认证的产品认证检测费用,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对汽车专项融资租赁产品、优化新能源商用车商业车险产品给予一定支持。
2)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3)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支持区县打造汽车全生命周期消费场景,对举办汽车赛事的,给予最高30万元/场活动补助;对举办二手车展销、汽车改装文化节、房车体验季等主题活动的,给予最高20万元/场活动补助。
4)将汽车软件等应用软件纳入市级首版次软件支持范围。对自主研发并实现市场化销售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5)用好汽车零部件保税检测“试点企业+产品目录”双白名单制度,扩大试点产品目录覆盖面,提升汽车零部件通关便利化水平。
重庆市进一步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积极扩大有效需求
1﹒系统推进“六张网”规划建设。支持基础设施安全屏障建设,对符合规划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六张网”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清单,依法依规给予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及时做好用地、用能、环评审批保障,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推行“拿地即开工”。支持通过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大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配套融资支持力度。推行水网投建运管一体化全生命周期模式,深化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建立涉水全链条收益反哺机制。对算力网、新型电网等能耗密集型项目,按规定统筹保障能耗指标,支持新增负荷参与绿电直连试点,推广源网荷储电力协同运行模式,完善算力互联互通管理规则,支持老旧小散数据中心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一代通信网络建设运营,提升园区、企业和重点项目网络接入服务能力。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推进入廊收费机制改革。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物流网建设专项贷款,增加物流网建设项目混合用地供给。(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能源局、市广电局、重庆通信管理局等,各区县;政策举措均需区县落实,不再列出)
2﹒加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优化实施国家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范围,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贴息;按照国家规定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经办机构范围,将两类贷款贴息规模上限分别提高至7500万元、2000万元。对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贴息;对符合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固定资产贷款,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贴息。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可依法依规叠加享受国家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和市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叠加享受贴息后企业贷款利率不得为负。民间投资项目贷款可依法依规纳入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由市级财政对担保费、再担保费分别给予最高1%、0.5%的补贴。完善代偿补偿风险分担机制,增强担保增信和银行放贷意愿。用好民营经济领域再贷款专项额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民营企业信贷投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民政局、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
3﹒支持城市更新机制创新与效能提升。支持区县围绕片区功能定位,对成片存量低效用地进行调整优化、盘活利用。对“两久”项目和存量土地,依法依规纳入专项债等政策支持范围,依法依规收回收购、优化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推动闲置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运行,健全资产市场化评估确值机制,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推动老旧厂房、商办楼宇等市级闲置资产和桥下空间、滨水空间等闲置空间依法依规下沉区县,纳入更新片区统筹,依法引入经营主体开展盘活利用。项目实施涉及“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土地的,可依法与周边土地整合开发利用。鼓励开展“土地+工业遗产”“土地+历史建筑”等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支持老旧住房原拆原建、自主更新试点,提供规划、土地、不动产登记、财税、金融等集成支持。健全项目融资协调机制,推广“带押过户”等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以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引导银行加大配套中长期贷款支持。对城市更新改造盘活期间停业停产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落实相关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局、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委、重庆市税务局、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局)
4﹒加力支持“好房子”建设。支持全产业链协同打造“好房子”,对“好房子”拟供土地周边的道路、管网、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提前实施整治提升,实行“熟地”供应。支持采用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的“好房子”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享受条件的可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精装交付或“清水+装修包”模式的“好房子”项目,可依法依规申请优化预售监管资金安排,用于项目装修等合法、急需支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税务局)
5﹒推进商文旅体展农融合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发放商文旅体展农融合消费券,支持景区、演艺、体育、电竞、会展、商圈、酒店、餐饮等主体推出票根抵扣、组合套票、会员互通产品。对大型营业性演出、主题演艺、原创精品剧目、驻场旅游演艺、新型演艺空间等各类演艺经营主体,对组织开展消费类品牌展会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给予支持。支持经营主体引客入渝促消费,给予最高80万元补助;对创新业态场景、促进消费提升的旅游景区,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建设重庆农产品线上销售专区,支持区县依托电商平台建设区域公共品牌特色农产品专区、特色馆,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完善必要的农产品电商直播配套设施设备。为市外来渝演出、办赛、办展单位及经纪机构提供涉税政策前置辅导、全市通办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重庆市税务局)
6﹒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推广机动车改装备案业务全程网办,推行机动车改装分级分类管理。优化房车上路通行管理政策,以及房车营地用地审批流程。迭代升级“渝悦修车”“安心购车”线上平台。支持区县打造汽车全生命周期消费场景,对举办汽车赛事的,给予最高30万元/场活动补助;对举办二手车展销、汽车改装文化节、房车体验季等主题活动的,给予最高20万元/场活动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7﹒进一步加大公积金惠民力度。支持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2026年9月至2027年8月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2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60万元提高到240万元。提升公积金提取频次,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提取频次限制由一年提取一次放宽为一个月提取一次。对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还款金额的,提取金额为上月已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
8﹒接续实施有奖发票活动。2026年9—12月期间,在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涵盖吃、住、游、购、娱等消费场景)接续开展有奖发票活动,个人消费者消费后取得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的有效数电发票,可参与即时和集中抽奖,最高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
二、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9﹒支持汽车产业新能源化智能化转型。对汽车企业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给予一定配套支持。对整车企业量产上市的新能源全新车型,给予最高8000万元研发补助。推动自动驾驶汽车应用场景发展,对整车企业自主开发或与智驾企业组建联合体开发的智能驾驶系统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整车企业获得出口目标国家(地区)认证的产品认证检测费用,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对汽车专项融资租赁产品、优化新能源商用车商业车险产品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10﹒支持摩托车产业高端化新能源化智能化转型。拓展智联摩托车应用场景,对整车企业量产上市的智联大排量摩托车全新车型和智联新能源摩托车全新车型,按照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对首次进入整车企业量产车型的零部件创新产品,按研发、测试验证等实际投入,给予零部件供应方最高50万元支持。支持摩托车企业参加WSBK、MOTOGP等国际知名赛事,按车辆认证、车队运营等实际投入,依法依规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11﹒构建智能制造及装备产业创新生态。加快建设制造业领域综合应用场景,重点支持打造“工业母机+”“低空装备+”“农机装备+”“能源装备+”等应用示范场景项目,对单个项目依法依规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补助。围绕智能制造及机器人、低空装备、智能绿色能源装备等重点领域,支持装备制造企业联合产业链下游企业定制研发生产装备产品,按不超过研发费用的20%给予分期拨付补助,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12﹒培育智能机器人企业。实施“车—机同源”转化补助,按转化研发投入的30%依法依规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支持快速精密制造共享工厂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配套“制造券”,支持企业购买用于具身智能产品研发试制的共享制造服务,对同一企业年度累计最高补助20万元。支持智能机器人产业集聚区建设,对建设集聚区的区县最高补助200万元;围绕工业制造、现代农业、特种应急、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五大场景开展“揭榜攻关”,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对自主研发的机器人整机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按研发投入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补助。支持公共服务型数据采集与训练场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支持企业采购具身智能训练数据产品及服务,对同一企业年度最高补助20万元。对建设机器人标识码赋码相关项目的企业,按项目中赋码相关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对重点领域机器人标识码赋码示范应用项目给予补助,单个应用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13﹒打造消费品产业爆品。支持消费品企业深耕产品创新、品牌塑造和市场拓展,对品牌建设投入按不超过15%的比例、最高50万元依法依规给予补助。对企业研发的化妆品新原料、“三新”食品(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通过国家注册或备案的,分别按不同标准依法依规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14﹒支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强化工业节能监察、节能低碳诊断服务等,对能碳数字管理类平台最高补助300万元/年。对重点行业煤炭消费较上年减少部分按1000元/吨标准煤给予补助,同一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年;对连续三年达到能效标杆值的企业,再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尾气制蛋白、固废制备(提取)硫酸以及有价物等按产成品实物量,对碳捕集工业化利用、废弃资源制备
工信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和应用普及
《纲要》明确:
1)持续实施“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推动蜂窝车联网(C-V2X)因地制宜在城市交叉口、高速公路匝道等区域覆盖,完善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沿线5G网络覆盖。
2)开展车载光通信等行业融合应用技术研究。
3)健全车联网等新型融合设施安全标准体系。组织实施高效便利安全的汽车数据跨境流动措施。
4)打造国家级车联网网络安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监测预警、联动处置、试验验证、风险评估、安全演练等一站式服务能力。打造国家级汽车数据安全监测能力,攻关软件在线升级、远程监测等重点业务场景下的数据安全监测技术。
5)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和应用普及。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信息通信行业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是国际竞争和未来发展的战略前沿。为推动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人民至上、改革创新、服务实体、开放合作,着力夯基础、惠民生、优治理、防风险、促开放,不断巩固提升我国信息通信业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全面建成覆盖完善、性能领先的新一代通信网,加快形成技术先进、安全可控的信息通信产业体系,有效构建技管结合、敏捷高效的信息通信行业治理体系,打造全域联动、实战实用的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行业赋能水平与全球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行业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信息通信行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适度超前建设信息基础设施
1.部署全球领先的网络设施
推进城市及热点区域网络向“双万兆”演进。深化重点场景5G网络深度覆盖,推进5G演进(5G-A)网络在县级以上城区连续覆盖,并向重点乡镇延伸,实现城市热点区域具备万兆下行、千兆上行峰值速率能力。适时启动6G商用。积极开展万兆光网试点建设,逐步扩大万兆网络覆盖。持续实施“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提升端到端业务感知。推动移动物联网广域覆盖和智联能力提升。深化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有序推进IPv6单栈部署。
专栏2 基础网络提质引领
1.规模建设重点区域5G-A网络。加强载波聚合、上行增强、通智融合等技术应用,加快5G-A核心网智能化演进,提升5G-A网络供给能力,支撑人工智能业务体验升级和泛在发展需求。新建5G-A基站50万个,推动园区、交通枢纽、场馆等热点区域具备10Gbps下行峰值速率能力,城市主城区可提供1Gbps上行峰值速率能力。
2.适度超前部署万兆光网。以万兆光网试点为牵引,从小区、工厂、园区逐步向商务楼宇、校园、医院等场景延伸,开展万兆城市全域试点,由点及面推动具备万兆接入能力的50G-PON网络部署。有序提升宽带上行接入速率。在民用建筑新建和改造过程中同步开展光纤到房间(FTTR)建设。
3.推动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推动5G基站普遍开通轻量化(RedCap)能力,加快蜂窝物联技术向5G演进,推动移动物联网智能升级,力争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突破38亿。
推进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向“双千兆”升级。深化电信普遍服务,发挥基础电信企业主体作用,有序推进“双千兆”网络向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20户以上自然村、生产作业区等延伸,基本实现“乡乡通千兆、村村通5G”。促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宽带网络升级。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因地制宜推广5G异网漫游。加快“宽带边疆”“宽带林草”建设,提升边疆、海岛、近海海域、森林和草原牧区等移动网络覆盖水平。
推进承载网络架构优化完善。建设超高速骨干传输网,优化骨干光缆网架构。持续推进网络扁平化演进,推动智能IP广域网、新型城域网建设。持续优化网间互联互通架构,完善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布局,统筹建设算网枢纽互联中心。
推进老旧网络设施焕新升级。加快移动通信网络更新换代。结合城市更新及和美乡村建设,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老旧城区和农村地区通信网络设施开展更新改造,加强与国土空间等规划衔接,深入推进老旧通信网络设施更新替换和老旧线路纳规改造,推动城市管线入廊,开展农村杆线综合整治。加强通信网络抗风险能力建设。
2.打造高效协同的算力设施
提升算力设施发展水平。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构建“枢纽—区域—边缘”多层次算力设施体系,有序部署万卡、十万卡及以上智算集群,面向场景按需部署推理算力设施,加大力度适配国产算力芯片。深化算力自动化监测与供需匹配,提高算力资源利用率。加强算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探索太空算力技术前瞻研究及生态培育,持续完善算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算力强基揭榜行动。
深化算力协同发展能力。鼓励算存协同创新应用。深入实施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完善算力设施间互联网络架构,推进算力设施内高性能网络设备部署与组网架构优化,提升枢纽间跨域长距无损网络传输效率。推进算力电力协同发展,建设绿色低碳算力设施,鼓励绿电直连、源网荷储、高效储能等建设模式,强化算电协同调度。
强化公共算力服务能力。推进中国算力平台全面贯通,深入开展普惠算力赋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发展算力经济。加强算力互联互通,推进算力互联网建设,构建全国统一算力服务市场。
专栏3 算力基础设施筑基提质
1.推进算力传输通道建设。部署400G及以上高速传输技术,建设光纤直达链路,推动100G光网设备下沉。完善算力互联网标识建设。
2.加快算电协同发展。推动“算存网电碳”资源全流程贯通,加强对能效算效、绿电利用率等指标常态化自动化监测,实现绿电与绿色算力的全链条溯源。推动完善“绿色算力”评价体系,研究核发绿色算力凭证。
3.培育算力应用市场。构建算力服务产业交流平台,培育算力市场生态。开展算力经济焕新行动。组织算力企业开展国际交流活动,促进多边合作与项目落地。
3.构建天地一体的空间网络
强化高中低轨卫星星座协同,提升高轨宽窄带通信卫星系统容量,增强低轨卫星互联网、高轨卫星通信系统、卫星物联网等组网服务能力。推动卫星网络与地面通信网络深度融合,统筹建设星地互联中心,开展手机直连卫星、卫星物联网等应用。充分利用5G/5G-A等地面通信设施,按需推进低空通信网络覆盖。积极探索5G地空通信(5G-ATG)部署,适时扩大航线技术试验规模,促进机载通信发展。探索平流层飞艇、太阳能无人机等高空浮空平台应用,提升通信网覆盖能力和质量。推动“5G+北斗”融合发展。
专栏4 星地融合发展
1.提升低轨卫星互联网能力。实现全球范围内卫星宽带通信网络覆盖,提升低轨卫星载荷功能和性能,实现单星容量超百Gbps,并支持星间链路、星上处理等核心能力,提供高速卫星互联网服务。
2.布局星地互联中心。加强全国布局,安全有序疏导卫星通信网络与地面通信网络、卫星通信网络之间的跨网流量,推进天地基础设施高效互联互通。
3.深化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开展关键技术和设备验证评估,推进卫星物联网应用,为各类设备及交通工具等提供空天地海广域连接。
4.推广手机直连卫星应用。推动与地面5G/6G移动通信网络深度融合,适时开展存量手机直连卫星及基于非地面网络(NTN)的手机等终端设备直连卫星应用。
4.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加快发展智能体互联网络,打造智网融合的新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促进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构建全域感知、自主决策、高效先进的智能化网络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全环节智能化能力。促进信息基础设施绿色化转型,推动通信基站和机房采用低功耗芯片、模块化节能设备,引导算力设施采用高效节能设备以及液冷等先进技术,加大清洁能源使用力度。加快推进存量信息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和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探索卫星互联网、算力、海缆等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化发展。建设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持续打造“5G+工业互联网”升级版,建设高水平5G工厂,开展工业5G独立专网建设,推动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扩建扩容和能力升级,优化二级节点布局,推动重点平台接入标识解析体系。持续壮大“专业型、行业型、协作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发展平台+大模型、平台+数字孪生等新业态。加强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区域、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持续实施“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推动蜂窝车联网(C-V2X)因地制宜在城市交叉口、高速公路匝道等区域覆盖,完善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沿线5G网络覆盖。助力推进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与市政、交通、电力等设施共建共享。
专栏5智能体互联网络建设
1.构建智能体网络标识体系。升级互联网域名系统,建立互联网智能体身份标识体系,加强区块链、电子认证在可信身份认证的应用,建设互联网关,构建智能体注册管理、身份认证、权属认定、寻址解析等基础能力。
2.加快智能体网络设施建设应用。构建智能体互联网络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关键基础设施部署,面向重点领域和典型场景,开展试验网络建设、技术验证和应用推广。
3.推动智能体网络全球互联互通。建设智能体互联网络服务设施国际节点,具备面向全球智能体提供服务能力,实现与主流国际技术体系的互联互通。
4.建设智能体网络空间管控体系。构建形成对智能体全生命周期的监测预警与安全管控能力。
(二)培育壮大信息通信产业体系
5.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强化创新引领,加快6G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持续开展6G技术试验。加强超高速大容量光传输、光接入、海缆光通信技术研发,加快空芯光纤等新型光纤技术研发及应用,开展车载光通信、工控光网络等行业融合应用技术研究。加强数据通信技术创新,攻克IP广域无损传输、流级负载均衡等技术。推进入算、算网资源感知等算力传输通道技术研发。加强星地高效传输、星间组网和路由等卫星通信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光电融合、量子加密与信息通信网络融合等交叉融合领域前沿技术布局。
专栏6 6G技术研发
1.攻关6G关键技术。系统性开展无线、网络、安全等6G关键技术研究。加强网络原生AI、通感智算融合、词元(Token)通信、数据服务等网络关键技术,以及超大规模天线、通感一体化、星地融合、AI、节能、高中低轨频谱协同共用、星地频谱共享等无线通信关键技术攻关。
2.推进6G标准研制。鼓励产业界积极参与6G国际标准制定。依托行业标准化协会,构建符合应用需求和产业能力的6G标准体系。
3.开展6G技术试验。依托IMT-2030(6G)推进组,研发构建满足6G技术产业全链条、全环节需求的测试验证平台,支持国内外单位联合攻关、联调联试,推动产业成熟和生态构建。
6.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研制6G基站、核心网等设备,加强智能光传送和光接入设备、高性能AI路由器和网络交换机等设备与系统研制,突破星载通信设备。研制6G智能手机,基于开源鸿蒙等研发支持智能体通信、环境感知等功能的操作系统,丰富应用软件生态。推动智能眼镜、智慧家庭中枢、脑机接口等新型终端与通信网络协同优化。加快高端通信仪器仪表突破。
专栏7 信息通信产业固基强链
1.加快5G-A/6G设备攻关。持续推进5G-A产品研发,重点面向6G沉浸式通信、通智融合、通感融合、NTN等场景,开展核心网、基站、芯片和终端等产品研发,推进核心器件及高端仪器仪表攻关。
2.推动大容量高带宽光通信设备研发。重点打造1.6Tb/s光传输系统、200G-PON光接入系统、空芯光纤光缆等超大容量全光承载产品,加快100G及以上高速星间、星地光通信设备研发。
3.推动数据通信设备提质升级。突破高性能网络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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