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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政策简报—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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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政策简报—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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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日期: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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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工信部、交通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委;各地方政府、工信厅、交通委、发改委/局、经信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的国家政策及地方政策措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整理如下,供业内人士参考。

 
◉ 财政部等五部门《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摘要: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补贴政策》明确:明确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起火及重大事故信息,加快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对于隐瞒事故信息、不配合调查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涉事车型补贴资格。

 

 

◉ 国资委《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
摘要: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氢能方面,《意见》明确: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2)稳步构建氢能产业体系,完善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布局,结合工业、交通等领域典型用能场景,积极部署产业链示范项目。3)深入开展绿色氢能、低碳冶金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绿色氢能示范验证和规模应用,推动建设低成本、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

 

◉ 商务部等22部门《“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
摘要:2021年12月31日,商务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规划》明确: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积极发展汽车后市场。

 

◉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
摘要:2021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明确: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
摘要:2021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氢能方面,《规划》明确:推动石化化工行业探索现代煤化工与传统炼化产业、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产业互补发展,引导钢铁行业依托城市矿山建设分布式短流程钢厂,促进电解铝行业布局由“煤—电—铝”向“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铝”转移,推动建材行业向协同处置废弃物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12批)》
摘要:2021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12批)》,本批目录共有236个新能源车型进入。其中,纯电动汽车195个(含乘用车54个,客车23个,专用车118个);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25个(含乘用车21个,客车2个,专用车4个);燃料电池汽车16个(含客车6个,专用车10个)。

 

◉ 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1批)》
摘要:2021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第35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共计105个新能源生产厂家95个品牌186个新能源车型进入公告。其中,纯电动产品共计153个(含乘用车29个、客车20个、客车底盘1个、专用车79个、专用车底盘24个);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14个(含乘用车6个、客车1个、专用车5个、专用车底盘2个);燃料电池产品19个(含客车8个、客车底盘2个、专用车6个、专用车底盘3个)。

 

◉ 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批)》
摘要:2021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批)》。本批次免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有93家企业、223个新能源车型列入,其中,纯电动183个(含乘用车51个,客车27个,专用车105个);插电式混合动力27个(含乘用车23个,专用车4个);燃料电池13个(含客车6个,专用车7个)。

 

◉ 工信部《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四批)》
摘要:2021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四批),本批次新能源汽车共列入190个车型,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进入19个;纯电动商用车进入156个;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进入3个;燃料电池商用车进入12个。

 

◉ 工信部等八部门《“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
摘要:2021年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其中,重点任务——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行动:智慧供应链方面,《规划》明确:面向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电力装备、医疗装备、家用电器、集成电路等行业,支持智能制造应用水平高、核心竞争优势突出、资源配置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打造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可信交互、生产深度协同、资源柔性配置的供应链。

 

◉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摘要: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在汽车制造领域,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

 

◉ 公安部发布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
摘要:2021年12月27日,公安部发布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对智能网联机动车进行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需要上道路行驶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单位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单位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3)经主管部门确认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凭证;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应当与准予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凭证上签注的期限保持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摘要:2021年1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规划》围绕落实重大任务,设立了5G创新应用工程、“智能网联”设施建设和应用推广工程、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工程等17个重点工程。车联网方面,《规划》明确:
1)开展车联网应用创新示范。遴选打造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加快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基础设施建设、5G-V2X 车联网示范网络建设,提升车载智能设备、路侧通信设备、道路基础设施和智能管控设施的“人、车、路、云、网”协同能力,实现L3级以上高级自动驾驶应用。
2)开展能源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双向互动,形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3)提高重点软件研发水平。面向关键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联网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加强重点软件的开发。加快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4)实施国家基础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增强网络安全平台支撑能力,强化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车联网等安全保障。
5)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备:IPv6与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融合创新发展。

 

◉ 税务总局/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四批)》
摘要:2021年1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四批)》。第四批《目录》涵盖了295家企业的1265个车型,《清单》涵盖了9款车辆。
1)包括本批《目录》在内,2021年以来共发布了四批《目录》。第一批《目录》涵盖了244家企业的3487个车型,第二批《目录》涵盖了303家企业的1931个车型,第三批《目录》涵盖了275家企业的1105个车型,第四批《目录》涵盖了295家企业的1265个车型。
2)包括本批《目录》附设的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名称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在内,2021年以来两次发布《清单》,第一次发布的《清单》涵盖了57款车辆,第二次发布的《清单》涵盖了9款车辆,两次发布的《清单》共涵盖了66款车辆。
3)已经列入《目录》或《清单》的专用车辆,申请人在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标注免税标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的免税标识办理免税事宜。
4)凡是列入《清单》的专用车辆,申请人无需再申请列入《目录》,可直接在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标注免税标识。

 

◉ 工信部 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
摘要:2021年12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9个地区20家企业列入,申报类型中“再生利用”的11个,“梯次利用”的11个。

 

◉ 工信部部长肖亚庆:将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
摘要:2021年12月23日,工信部部长肖亚庆表示,将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开展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对智能网联汽车、冰雪装备等既有利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又代表科技发展方向的产业,加大培育力度,支持规模化发展。

 

◉ 交通运输部《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
摘要:2021年12月2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自动驾驶方面,《规划》明确:
1)构建交通新型融合基础设施网络——智慧公路:完善公路感知网络,推进公路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发展车路协同和自动驾驶,推动重点路段开展恶劣天气行车诱导,缓解交通拥堵、提升运行效率。
2)建设多式联运的智慧物流网络——发展智能航运:推动码头、堆场自动化改造,加快港站智能调度、设备远程操控等综合应用。建设港口集疏运和物流大数据中心,推进全程物流业务在线办理。推动港区内部、港口集疏运通道等自动驾驶应用。
3)培育数字交通创新发展体系——加快研究制定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推动车路协同及自动驾驶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加强相关通信接口和协议统筹,推进行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制修订。

 

◉ 国家发展改革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
摘要:2021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绿色发展方面,《规划》明确:大中及以上城市新建铁路场站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较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高10% 以上,既有场站停车场车位同比例改造。全面淘汰铁路场站国三及以下作业车辆、国一及以下作业机械,铁路场站新增和更新作业机械和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

 

◉ 工信部装备中心等部门《“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摘要:2021年12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规划》明确:推动中小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综合运用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助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引导中小企业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加大可再生能源使用,推动电能、氢能、生物质能替代化石燃料。

 

◉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2021-2023年度循环外技术装置申报事项的通知》
摘要:2021年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2021-2023年度循环外技术装置申报事项的通知》,数据报送要求方面,《通知》明确:对纳入2021年度积分核算的相关车型,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日。

 

◉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摘要:2021年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支持金属冶炼、造纸、汽车制造等龙头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体化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等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中心。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十四五”“新能源汽车”、“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21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
摘要:2021年12月14日,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公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十四五”“新能源汽车”、“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21年度拟立项项目,“十四五”“新能源汽车”有18个项目列入,“氢能技术”有17个项目列入。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摘要:2021年1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
1)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实施家电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家电等领域推出新一轮以旧换新行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
2)完善重点行业发展政策。完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统筹优化产业布局,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
3)保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顺畅。聚焦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实施重点领域“1+N”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发展。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摘要:2021年12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包含燃料电池增压器、燃料电池循环泵、燃料电池用膜电极组件(主要由质子交换膜 、催化剂和气体扩散层构成)。、燃料电池用双极板、燃料电池用碳电极片等5种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
摘要:2021年12月1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条款》明确:新能源汽车主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过程,均在新能源汽车三个主险的保障范围内。所有新保和续保的新能源汽车,统一适用《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承保,非新能源汽车不能适用《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承保。

 

◉ 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
摘要:2021年1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方面,《规划》明确:
1)提高冷藏车发展水平——加快推进轻型、微型新能源冷藏车和冷藏箱研发制造,积极推广新型冷藏车、铁路冷藏车、冷藏集装箱。
2)完善末端冷链设施功能——推动末端冷链配送服务站点建设改造,完善新能源冷藏车充电设施布局,扩大城市冷链网络覆盖范围。
3)加大绿色冷链装备研发应用——加快淘汰高排放冷藏车,适应城市绿色配送发展需要,鼓励新增或更新的冷藏车采用新能源车型。
4)完善冷链多式联运设施——因地制宜增强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冷链物流服务功能,推进港口、铁路场站冷藏集装箱堆场建设和升级改造,配套完善充电桩等设施设备。
5)提高冷链物流设施节能水平——支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等加强公共充电桩、加气站建设。

 

◉ 工信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
摘要:2021年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产品性能方面,新版《规范》明确: 
一、电池
1.消费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3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80Wh/kg,聚合物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500Wh/L。循环寿命≥5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动力型电池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使用三元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10Wh/kg , 电池组能量密度≥150Wh/kg;其他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5Wh/kg。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5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350W/kg。循环寿命≥10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储能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00Wh/kg。循环寿命≥50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
二、正极材料
磷酸铁锂比容量≥145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65Ah/kg,钴酸锂比容量≥160Ah/kg,锰酸锂比容量≥115Ah/kg,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三、负极材料
碳(石墨)比容量≥335Ah/kg,无定形碳比容量≥250Ah/kg,硅碳比容量≥420Ah/kg,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四、隔膜
1.干法单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10MPa,横向拉伸强度≥10MPa,穿刺强度≥0.133N/μm。
2.干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25MPa,穿刺强度≥0.133N/μm。
3.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60MPa,穿刺强度≥0.204N/μm。
五、电解液
水含量≤20ppm,氟化氢含量≤50ppm,金属杂质钠含量≤2ppm,其他金属杂质单项含量≤1ppm。

 

◉ 四部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摘要:2021年1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利用绿色能源。支持模块化氢电池和太阳能板房等在小型或边缘数据中心的规模化推广应用。结合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数据中心能源供应中的比重。

 

◉ 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0批)》
摘要:2021年12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第350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共计95个新能源生产厂家85个品牌169个新能源车型进入公告。其中,电动产品共计148个(含乘用车21个、客车19个、客车底盘4个、专用车88个、专用车底盘16个);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2个(含专用车2个;燃料电池产品19个(含客车6个、专用车8个、专用车底盘5个)。

 

◉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11批)》
摘要:2021年12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11批)》,本批目录共有194个新能源车型进入。其中,纯电动汽车168个(含乘用车27个,客车35个,专用车106个);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7个(含乘用车3个,客车2个,专用车5个);燃料电池汽车19个(含客车8个,专用车11个)。

 

◉ 工信部《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
摘要:2021年12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本批次新能源汽车共列入135个车型,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进入3个;纯电动商用车进入115个;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进入4个;燃料电池商用车进入13个。

 

◉ 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九批)》
摘要:2021年12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九批)》。本批次免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有92家企业、235个新能源车型列入,其中,纯电动208个(含乘用车26个,客车39个,专用车143个);插电式混合动力10个(含乘用车2个,客车3个,专用车5个);燃料电池17个(含乘用车1个,客车7个,专用车9个)。

 

◉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规范旅居车辆<公告>申报要求的通知》
摘要:2021年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规范旅居车辆<公告>申报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申报《公告》产品准入的旅居车辆产品(含旅居挂车)应满足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旅居车辆(含旅居挂车)申报产品准入时,企业应提供车辆内部专用装置、设施的具体情况说明;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内部装置照片和图纸。

 

◉ 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
摘要:2021年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明确:明确了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方式,即在76-79GHz频段内设置、使用汽车雷达,无需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但生产、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汽车雷达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 住建部/工信部《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通知》
摘要:2021年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氢能方面,《规划》明确:
1)壮大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
2)绿色产品和节能环保装备供给工程:大力发展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促进甲醇汽车等替代燃料汽车推广。
3)明确工业降碳实施路径:加快氢能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氢能多元利用。
4)开展降碳重大工程示范:发挥中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在主要碳排放行业以及绿色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领域,实施一批降碳效果突出重大工程。
5)降碳重大工程示范。开展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等重大降碳工程示范。

6)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等行业的应用。 

7)新能源装备:发展氢燃料燃气轮机、超高压氢气压缩机、高效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装备。
8)开展智能光伏、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绿氢开发利用等新型污染物治理技术装备基础研究。
9)降碳技术:推进低碳冶金、洁净钢冶炼、绿氢炼化等技术的推广应用。
10)健全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管理办法。
11)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工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法规制度,探索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商业模式,强化溯源管理,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设一批集中型回收服务网点。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在储能、备电、充换电等领域的规模化梯次应用,建设一批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项目。到202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 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
摘要:2021年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汽车方面,《指南》明确:针对汽车产业技术密集性强、零部件众多、产业链长、细分车型种类较多、生产工艺过程复杂等特点,围绕智能赋能技术在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汽车涂装、焊装、总装等工艺过程中的应用,制定基于数字孪生的汽车产品研发设计、试验验证、产线制造及集成等规范标准;制定面向汽车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的研发、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等应用指南标准。智能制造行业应用标准重点研制需求——汽车行业:智能制造汽车行业应用标识应用指南、智能制造汽车行业应用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实施指南

 

◉ 工信部《关于2021-2023年度循环外技术纳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2021年12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2021-2023年度循环外技术纳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2023年度循环外技术计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涉及三项:循环外技术/装置计入燃料消耗量核算;制动能量回收燃料消耗量减免额度;汽车空调燃料消耗量减免额度。

 

◉ 住建部/工信部《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通知》
摘要:2021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通知》。《通知》明确: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

 

◉ 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2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
摘要:2021年12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2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12月20日前,各乘用车企业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2022年度积分预报告,预报告的内容包括本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预期达标值、预期实际值和新能源汽车积分预期值等。

 

◉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摘要:2021年12月1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优先采购使用氢能源、液冷、分布式供电、模块化机房等高效系统设计方案,实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的数据中心。鼓励数据中心采用余热回收利用措施,为周边建筑提供热源,提高能源再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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