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官网!

搜索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官方权威性工具书

手机网站

微信网站

版权所有  ©  北京国能赢创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3772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013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京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云龙
座 机:010-88110355
手 机:1369111791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ev863@126.com

>
>
>
15日起深圳调整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纯电动出租车不做调整

您现在的位置:

15日起深圳调整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纯电动出租车不做调整

作者:
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
2018/06/14
浏览量

  6月13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巡游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18年6月15日零时起,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巡游出租小汽车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由现行3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不含电动出租车)。

  以下是通知原文: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巡游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各出租车运营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从2018年6月8日24时起,92号(国V)汽油最高零售价由7.44元/升下调为7.33元/升。为及时反映国家成品油价格对出租小汽车运营的影响,按照我市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优化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体系的通知》(深发改〔2017〕5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市巡游出租小汽车(不含电动出租车,下同)燃油附加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6月15日零时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巡游出租小汽车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由现行3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行业要闻

《202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今日发布
关于举办“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热点问题”研讨会的通知
2023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盛大开幕
2023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在京开幕
工信部:系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 巩固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
欣旺达 5MWh 液冷储能系统发布
西藏拉萨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8月份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达32.8%

企业动态

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