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情况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显示:
1)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定推广数91180辆,应清算补助资金405279.9896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405281万元;
2)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定推广数130465辆,应清算补助资金470210.6104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470212万元;
3)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定推广数194516辆,应清算补助资金460327.523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460327万元;
4)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定推广数1569366辆,应清算补助资金2220367.737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2220366万元。
核减原因主要有:
1)电池生产企业与推荐目录不一致
2)驱动电机型号与推荐目录不一致
3)不在推荐目录内
4)不符合行驶里程数要求
5)关键零部件发票信息与推荐目录不一致
6)电池总能量与推荐目录不一致
7)未按有关要求上传运行数据
8)电机功率与推荐目录不一致
以下是《公示》原文:
关于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情况的公示
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等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了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工作。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传真:010-66013726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