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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政策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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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政策简报

作者:
来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日期: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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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国务院、工信部、交通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委;各地方政府、工信厅、交通委、发改委/局、经信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的国家政策及地方政策措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整理汇总如下,供业内人士参考。

 


◉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2批)》
摘要:2020年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2批)》,本批目录共有236款新能源汽车进入。其中,纯电动汽车193 款(含客车48款,乘用车41款,专用车104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6款(含乘用车1款,客车5款);燃料电池汽车37款(乘用车1款,客车19款,专用车17款)。

 

◉  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37批)》
摘要:2020年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第338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共计98个新能源生产厂家89个品牌186个新能源车型进入公告。其中,纯电动产品共计145款(含乘用车25款、客车29款、专用车77款、客车底盘5款、专用车底盘9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计10款(含乘用车1款、客车4款、专用车5款);燃料电池产品31款(含乘用车1款、客车15款、专用车8款、客车底盘2款、专用车底盘5款)。

 

◉  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七批)》
摘要:2020年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本批次免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有92家企业、234个新能源车型列入,其中,纯电动196个(含客车50款,乘用车38款,专用车108款);插电式混合动力7个(含乘用车1款,客车5款,专用车1款);燃料电池31个(含客车17款,专用车14款)。

 

◉  工信部《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
摘要:2020年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本批次新能源汽车共列入291个车型,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进入5个;纯电动商用车进入230个;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进入11个;燃料电池商用车进入45个.

 

◉  工信部装备一司司长罗俊杰:努力推动汽车消费和产业的双升级
摘要:2020年11月27日,工信部装备一司司长罗俊杰在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立足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升创新能力,完善政策措施,努力推动汽车消费和产业的双升级。工作主要体现在加大产业创新催生消费新需求,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汽车消费两方面。同时,工信部也将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监管,优化管理政策,提升服务水平。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
摘要:2020年11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通知明确:以下是通知原文:生产者采用OTA方式对已售车辆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按照相关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生产者采用OTA方式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的,应制定召回计划,按照相关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乘用车循环外节能技术/装置数据填报的通知》
摘要:2020年11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乘用车循环外节能技术/装置数据填报的通知》,通知明确:乘用车企业应使用新版双积分系统数据报送账号登录循环外节能技术数据采集系统,通过数据报送模板填报相关数据,并在线提交《承诺书》、相关循环外技术工作原理及车型产品搭载相关技术的证明材料。各企业于2020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乘用车循环外技术数据填报工作。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1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
摘要:2020年11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1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12月20日前,各乘用车企业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2021年度积分预报告,预报告的内容包括本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预期达标值、预期实际值和新能源汽车积分预期值等。

 

◉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摘要:2020年11月2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通知明确:财政部提前下达省(区、市)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2019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1年共安排新能源汽车补贴375.8529亿元。

 

◉  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结果
摘要:2020年11月19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结果,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其中:
1)新能源乘用车:共涉及9家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和保护功能、行李箱容积、轮胎规格、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2)新能源客车: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个车型产品,涉及低速行驶提示音、车辆喇叭、三角警告牌、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3)新能源专用车:共涉及6家企业的6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报警信号、低速行驶提示音、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指出: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摘要:2020年11月1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指出: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鼓励各地调整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

 

◉  工信部公告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摘要:2020年11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0年第43号公告,公告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本批次符合条件的企业共有15家,产品类型涉及正极材料5个、储能型电池8个、消费型电池4个。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摘要: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发展规划部署5项战略任务:
1、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坚持整车和零部件并重,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提升动力电池、新一代车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基础能力,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
2、构建新型产业生态。以生态主导型企业为龙头,加快车用操作系统开发应用,建设动力电池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强化质量安全保障,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产业生态。
3、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全面深度融合,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交通体系和城市智能化水平提升,构建产业协同发展新格局。
4、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动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互联互通水平,鼓励商业模式创新,营造良好使用环境。
5、深化开放合作。践行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深化研发设计、贸易投资、技术标准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不断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发展规划要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优胜劣汰,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落实新能源汽车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分类交通管理及金融服务等措施,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给予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等优惠政策。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北京市
1、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的公告》
摘要:2020年11月1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的公告》,公告明确:北京顺创智能网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的国家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京冀)示范区顺义基地可以作为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T1-T5级)。

2、北京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第三批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评审验收结果的公告》
摘要:2020年11月20日,北京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2020年度第三批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评审验收结果的公告》,本批次共有739个充电桩将获得补助。

 

上海市
 

1、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计划》
摘要:2020年11月13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计划明确:到2023年,上海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现“百站、千亿、万辆”总体目标,规划加氢站接近100座并建成运行超过30座,加氢网络全国最大,形成产出规模约1000亿元,发展规模全国前列,推广燃料电池汽车接近10000辆,应用规模全国领先;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整体发展水平达到国际领先,关键技术实现自主掌握,创新产品推向全球市场,氢能基础设施趋于完善,推广应用规模持续扩大,核心竞争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创新生态基本形成。

 

广东省
 

1、省级政策
1-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摘要:2020年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方案明确: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及重点城市创建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示范城市,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车辆加氢设施建设,到2022年新建200个加氢站,重点建设广州—深圳、广州—珠海氢能运输走廊,规划建设沿海经济带氢能高速运输走廊。

1-2广东省发改委等7部门《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摘要:2020年11月12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着力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支持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创新;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多渠道增加氢源供应;着力完善产业配套。

2、深圳市
2-1深圳市发改委公示《关于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和置换更新补贴(第一批)项目拟资助情况》
摘要:2020年11月2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和置换更新补贴(第一批)项目拟资助情况的公示》,公示显示:深圳市将拨付2448万元资金给首批补贴公示清单里的1533位新能源车主。深圳市首批面向个人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即将发放,后续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清单也将分批次公示,将进一步提振消费者信心,为新能源汽车市场注入强劲动力。

 

湖北省
 

1、省级政策 无
2、黄冈市
2-1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黄冈市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要:2020年11月13日,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黄冈市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构建氢能产业平台;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强化氢能产业链条;完善氢能基础设施;优化示范应用场景;引领行业创新发展。力争到2022年,产业规模显著提升,完成制氢、提纯、储氢、运氢、加氢和探氢等全产业链条布局,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工艺水平成熟、终端成本合理;力争到2025年,核心技术不断突破,氢能关键装备及其核心零部件基本实现自主化和批量化生产,在汽车、船舶等领域实现示范与应用推广,氢能产业链产值100亿元;到2030年,氢能应用领域以交通领域应用为突破口,不断扩大到船舶、飞机、电站等多领域的示范应用,通过氢能全产业链立体发展,拥有全产业链研发实力和工业化生产能力,培育3-5家行业领先的龙头企业,争取培育1-2家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氢能产业链产值突破600亿元。

 

浙江省
 

1、省级政策 无
2、温州市
2-1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
摘要:2020年11月3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关于补贴标准,征求意见明确:
购置补贴: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1:0.5比例配套,技术标准按照部委年度文件执行;
建设补贴:专用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验收投入使用并接入市级服务平台的,按充电设施的直流给予每千瓦250元/交流给予每千瓦100元分类补助;
运营补贴:以充电设施的实际充电量为基准,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给予运营补贴0.10元/千瓦时;
电费补贴: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给予一次性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由电力部门以充值方式划入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

 

山东省
 

1、省级政策
1-1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摘要:2020年11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在融合基础设施升级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明确:科学配置充电桩和加氢站。完善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占车位比不低于15%。合理配置、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站,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加油站等重点交通区域的配套建设。到2022年,全省各类充电桩保有量达10万个以上、加氢站30座,依托具备条件的高速服务区基本建成充电站间距合理的服务圈。

2、济南市
2-1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2020年11月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我市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明确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中以下重点问题:
1)确定加氢站监管原则。在汽车加氢站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我市汽车加氢站参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CNG)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汽车加氢站的行业管理工作,各区县(含功能区)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汽车加氢站行业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汽车加氢站相关管理工作。
2)确定项目规划建设条件。针对项目选址难、落地难的现状,研究放宽了示范项目、油气电氢合建项目、公交物流服务项目的规划建设条件,以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3)系统性梳理制定加氢站项目审批流程,明确项目立项、报建审批、土地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许可证核发有关程序。确定市县两级审批服务部门的加氢站项目审批工作职责,并明确各级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等相关部门在加氢站项目实施中的相关审批工作职责。
4)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对加氢站项目的建设规范要求、图纸审查和验收标准,以及加氢站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经营服务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

 

安徽省
 

1、省级政策 无
2、合肥市
2-1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要:2020年11月19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以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能源、信息通信等实现融合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超过千亿,整车产能达到100万辆,质量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福建省
 

1、省级政策 无
2、福州市
2-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加氢站建设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2020年11月1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加氢站建设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加氢站规划、建设、经营和安全管理工作。加氢站建设用地应符合有关规划,且应依法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取得。加氢站、加氢合建站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包括加氢站、加氢合建站布点规划,加氢站、加氢合建站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及安全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湖南省
 

1、省级政策 无
2、岳阳市
2-1岳阳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年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通知》
摘要:2020年11月23日,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年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通知》,通知明确:奖补系数=当年度可用奖补资金总额÷当年度应奖补金额(按照最高奖补标准结合年度申报情况计算)。
1)20千瓦以上的直流充电桩最高奖补400元/千瓦;
2)20千瓦以上的交流充电桩最高奖补270元/千瓦;
3)20千瓦及以下、5千瓦以上的交直流充电桩最高奖补3000元/桩;
4)换电站最高奖补15万元/工位;
5)5千瓦及以下的交直流充电桩、随车配备的充电桩、自建简易充电装置不予奖补。

 

江苏省
 

1、省级政策 无
2、南京市
2-1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于《关于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工作指导意见》
摘要:2020年11月23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于发布《关于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企业每更新 10 辆新能源汽车将奖励 1 辆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鼓励“巡约一体”融合发展。

 

四川省
 

1、省级政策
1-1四川省经信厅《关于做好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相关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2020年11月27日,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相关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政策支持范围,通知明确有如下八个方面:新能源汽车新车型奖励;新能源汽车市场开拓奖励;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展会活动支持;智能汽车公共平台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研发支持;关键零部件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业态新模式奖励。

 

广西壮族自治区
 

1、省级政策 无
2、贺州市
2-1广西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贺州市中心城区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
摘要:2020年11月16日,广西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贺州市中心城区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批后公告,规划到2025年底贺州建设新能源充电桩 1480个,专用停车位2960个;2035 年底,建设充电桩 5290个,专用停车位 10580个,逐步构建覆盖贺州市中心城区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促进各类型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桩站先行、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内蒙古自治区
 

1、省级政策 无
2、呼和浩特市
2-1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摘要:2020年11月5日,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明确:预计到2023年,呼和浩特将建设一批氢能重点项目。制氢、储运、加氢产业链形成规模,液氢制备能力达到30吨/日,建成加氢站5座以上,加氢能力超过3000kg/日,氢能产业链产值达到50亿元。到2025年,液氢制备能力达到60吨/日,建成加氢站10座以上,加氢能力超过6000kg/日,形成覆盖氢能装备、燃料电池电堆及核心零部件、整车制造及应用的完整产业链,氢能产业链年产值达到1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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