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官网!

搜索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官方权威性工具书

手机网站

微信网站

版权所有  ©  北京国能赢创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3772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013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京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云龙
座 机:010-88110355
手 机:1369111791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ev863@126.com

>
>
>
2020年4月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政策简报-地方层面

您现在的位置:

2020年4月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政策简报-地方层面

作者:
来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日期:
2020/05/06
浏览量

 

2020年4月,国务院、工信部、交通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相关部委;各地方政府、工信厅、交通委、发改委/局、经信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的国家政策及地方政策措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整理汇总如下,供业内人士参考。

 

上海市

1、上海市发改委等5部门《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

摘要:2020年4月1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委员会、财政局、房屋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印发《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办法适用已接入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的充电设施及运营企业。充电设施包括市范围内已建成投运、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技术标准、建设标准、设计规范,且通过市级平台接入审核的专用和公用充电设施;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改造后向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自用充电设施。

 

2、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

摘要:2020年4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汽车方面,方案明确:在大力发展新型移动出行方面,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场景应用,拓展汽车后市场服务,鼓励发展分时租赁共享汽车,探索自动驾驶出租车等出行新方式,加快“人-车-路-云”协同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出行服务链。在新型基础设施支撑行动方面,加快建设新能源车充电桩等城市基础体系。

 

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摘要:2020年4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能源汽车方面,通知明确: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对2020年底前消费者转出、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新车,给予一定补贴。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对2020年年底前消费者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充电费用给予一定补贴。适当增加中心城区非运营客车牌照额度投放数量。鼓励在沪汽车销售企业积极让利。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工作力度。对将燃油汽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允许消费者继续保留燃油汽车额度。

 

4、上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摘要:2020年4月30日,上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印发《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明确:本市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并且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燃油车的,给予每辆车4000元补助。

 

5、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2020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摘要:2020年4月30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上海市2020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明确:大力推广纯电动出租车和公交车,年内新增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占比不低于80%、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车。出台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及电动出租车充电难等问题,鼓励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和自用、专用充电桩分时共享。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加快推进充电示范站和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新增10-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点建设。推进LNG清洁能源应用,推进集装箱牵引车清洁能源替代。

 

重庆市

1、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振消费稳定经济增长的通知》

摘要:2020年4月27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提振消费稳定经济增长的通知》,通知明确:稳定汽车消费。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二手车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活动,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推行“每车必检”“三包一送”,释放二手车消费潜力,带动新车消费。在市级商务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乘用车车主购车费用、二手车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活动经费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2、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通知》

摘要:2020年4月28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通知》,通知明确:符合补助条件的消费者,按照申报补助材料的相关要求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每辆给予2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助,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兑现发放,补助适用时间为2020年5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期间。

 

山西省

1、省级政策

1-1山西省工信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摘要:2020年4月1 日,山西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山西铁塔进一步扩大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规模,围绕5G基站建设需求,2020年力争在现在的基础上,全省新建或改造通信基站超过5000个,使用梯次电池7000组。鼓励山西铁塔能源公司发展备电、发电、换电、充电桩、储能、电池综合服务等能源类业务,拓展梯次电池的行业应用场景,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1-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

摘要:2020年4月8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通知明确:山西省消费者新购买的由本省整车企业生产的整车,给予购置车辆一次性消费奖励。其中,轿车、 SUV 及 MPV 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

 

广东省

1、省级政策

1-1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

摘要:2020年4月15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能源汽车方面,措施明确: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整车企业对我省农村居民让利,在企业让利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省级财政对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专项行动予以支持,鼓励各市跟进出台相关促进农村消费的措施。积极落实好国家关于新能源车购置补贴、税收减免以及二手车经销企业税收减免等政策。

 

2、广州市

2-1广州 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置换二手车购买新车等开展补贴

摘要:2020年4月3日,在广州市第64场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上,广州市商务局副局长林国强介绍,在汽车换代方面,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置换二手车购买新车等开展补贴,落实广州市汽车消费促进措施、新能源汽车综合性补贴、置换补贴等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汽车消费氛围。政府全年安排了4.5亿元汽车更新换代消费补贴。

 

2-2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

摘要:2020年4月13日,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发布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细则对日加氢能力35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加氢站建设补贴按以下标准进行。

1)固定式加氢站,日加氢能力500kg及以上的新建站,2019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补贴6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补贴500万元,2021年后建成补贴300万元;日加氢能力500kg及以上的改建站,2019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补贴5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补贴400万元,2021年后建成补贴300万元。

2)固定式加氢站,日加氢能力500kg以下的新建站、改建站,2019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补贴4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补贴300万元,2021年后建成补贴200万元。

3)撬装式加氢站,2019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的新建站、改建站补贴25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的新建站、改建站补贴150万元;2021年后建成不再补贴。本条加氢站建设补贴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

 

2-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新能源货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的通知》

摘要:2020年4月20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申报新能源货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的通知》,通知明确:新能源货车购置地方补贴标准为财建〔2016〕958号文、财建〔2018〕18号文等文件规定的中央财政单车补贴标准的50%。

 

3、深圳市

3-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增特定小汽车指标的通告》

摘要:2020年4月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新增特定小汽车指标的通告》,通告明确:经研究,决定使用2020年新追加的小汽车指标额度,面向个人配置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本次配置的1万个指标,只能用于办理小汽车注册登记(新购车辆上牌),不可办理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同时,注册登记的小汽车必须为纯电续航里程超过8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3-2深圳市发改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摘要:2020年4月30,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对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对个人置换更新新能源小汽车实施财政补贴、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力度等措施。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山东省

1、省级政策 无

2、烟台市

2-1烟台开发区管委出台促进消费、提振服务业政策

摘要:2020年4月1日,烟台开发区管委出台促进消费、提振服务业政策。4月1日起,凡在指定经销商购买上汽通用东岳基地本地产车型,并在烟台市内上牌,给予市民每辆车一次性购车补贴2000元,总补贴金额100万元。

 

3、济南市

3-1济南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摘要:2020年4月13日,济南市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到2022 年,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6000个以上,力争突破20000 个,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换电服务市场,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

1)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完善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

3)加快行业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4)积极构建高等级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5)推进公务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6)鼓励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川省

1、省级政策

1-1四川省领导联系指导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机制办公室《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2020年度工作要点》

摘要:2020年4月7日,四川省领导联系指导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机制办公室发布《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2020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重点在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升级改造,促进四川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尤其是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推动中德合作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建成封闭测试场,力争四川全省实现新能源汽车生产3.5万辆,同比增长10%,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应用达12万辆。

 

1-2四川省经信厅/商务厅/财政厅《2020年四川省支持开展汽车下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摘要:2020年4月7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发布《2020年四川省支持开展汽车下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对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生产企业制定汽车下乡市场开拓专项计划,并鼓励生产企业视自身情况再增加“以旧换新”补贴、贷款贴息、保养赠送、延长质保等专项计划内容。

 

2、成都市 

2-1成都市交管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摘要:2020年4月26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最新的《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对此前发布通告进行了修改,通告明确,新能源汽车不受相关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河北省

1、省级政策

1-1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首都“两区”建设重点突破的意见》

摘要:2020年4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动首都“两区”建设重点突破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加快突破,充分发挥张家口风电等优势资源,推动产业向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迈进,尽快构筑绿色产业发展支撑。其中,特别提出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要推动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编制修订一批氢能产业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推进亿华通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河北建投崇礼大规模风光储互补制氢、北汽福田氢燃料电池大巴车项目投产,加快建设中油金鸿、国能投等加氢制氢项目。加氢站总量达到10座,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氢能产业链条,加快打造氢能产业生态园区。

 

1-2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要点》

摘要:2020年4月27日,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0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河北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最低3万辆(标准车),力争5.5万辆(标准车),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0万辆(标准车)。全省公务用车领域新增或更换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比例逐步提高;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5%,不得新增燃油公交车。同时全省累计建成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推动2022年京张冬奥会核心区新能源汽车全覆盖。

 

2、张家口市

2-1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更换工作的公告》

摘要:2020年4月13日,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加快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更换工作的公告》,公告明确:在2022年12月31日前出租汽车经营者可持出租汽车《汽车回收证明》、《更新出租汽车传递单》,以不高于6.98万元的价格到汽车生产企业指定的经销商购置符合上述标准的纯电动汽车。换电模式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动力电池产权归出租汽车经营者,且不得变更车辆的使用性质。

 

浙江省

1、省级政策

1-1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

摘要:2020年4月1 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联合发布《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通知明确: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共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快递、机场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到2022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车辆除应急保障车外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各地根据实际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完善新能源充电设施配套;降低新能源汽车运行成本。

 

1-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县(市、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摘要:2020年4月1 3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县(市、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在项目库建设重点领域,涵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重点包括汽车关键零部件、汽车电子装置、汽车整车制造等领域。

 

海南省

1、省级政策

1-1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0年行动计划》

摘要:2020年4月20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0年行动计划》,计划明确:2020年海南省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预约出租车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90%;新增和更换的分时租赁汽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换的旅游客车、班线客车使用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20%。

 

2、三亚市

2-1三亚市委常委《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020-2030年)》

摘要:2020年4月16日,三亚市委常委、副市长刘钊军主持召开七届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020-2030年)》等多项议题。指出以构建覆盖全市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满足各类电动汽车发展应用的基本需求为目标,按照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推进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近期目标到今年年底,全市建成不少于1.22万个充电桩(枪),累计建成充换电站9座;远期目标到2030年底全市累计建成不少于16.43万个充电桩(枪),累计建成充换电站66座,使三亚市充电基础设施整体网络成型。

 

河南省

1、省级政策

1-1河南省工信厅等八部门《河南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摘要:2020年4月15日,河南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共同制定的《河南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方案明确:以客车为牵引,促进物流等商用车产业发展,以重点城市群辐射带动全省范围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到2025年,全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产业年产值要突破1000亿元。在推动产业协同发展上,以郑州汽车产业基地为主体,推动氢燃料电池客车技术研发应用,加快氢燃料商用车研发布局;支持郑州、新乡等地重点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快氢燃料电池电堆、动力系统、电驱动系统研发应用;加快开封、洛阳、新乡、焦作、平顶山、鹤壁、安阳、驻马店、濮阳等地氢制备产业布局;以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中心、创建国家级氢燃料电池汽车检测中心、构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标准体系为重点,打造产业创新发展平台。

 

2、郑州市

2-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郑州市2020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摘要:2020年4月1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2020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方面,方案明确:编制出台氢燃料电池汽车等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实施相关补贴政策,扩大纯电动汽车、氢燃料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量,加快示范运营,规划建设黄河沿线S312全国标杆无人驾驶汽车示范线路,加快东三环智能驾驶网联客车公交线路示范运营,推动加氢站建设,增加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线路。

 

江西省

1、省级政策 无

2、南昌市

2-1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解除皮卡车在我市城市货运车辆通行限制的通告》

摘要:2020年4月15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解除皮卡车在我市城市货运车辆通行限制的通告》,通知明确:南昌市将于4月15号起,解除对于多用途货车的解禁,无需办理通行证,即可正常通行。

 

江苏省

1、省级政策

1-1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举措的通知》

摘要:2020年4月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举措的通知》,新能源汽车方面,通知明确: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举措;继续落实好现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将原定2020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鼓励公交、环卫、出租、通勤、城市邮政快递作业、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鼓励各地适当提高老旧机动车淘汰奖补标准。疫情期间,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原有标准的1.5倍且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奖补。

 

云南省

1、省级政策

1-1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瑞丽江—大盈江流域发展规划(2020-2035年)》

摘要:2020年4月24日,云南省发改委印发《云南瑞丽江—大盈江流域发展规划(2020-2035年)》,规划明确:加快公用民用充电桩、站类项目建设,促进新能源产品消费。完善燃气系统建设,规划建设天然气管道支线、分压站管网、城市天然气门站、加气站,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天然气利用项目。

 

安徽省

1、省级政策 无

2、铜陵市

2-1铜陵市政府《铜陵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纲要》

摘要:2020年4月28日,铜陵市政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程双林发布《铜陵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根据规划,在2022年,铜陵市将培育聚集氢能产业链中的企业超过20家,氢能相关产值达到15-30亿元,在2025年培育聚集氢能产业链中的企业超过30家,氢能相关产值达到80-100亿元,而到2030年,氢能相关产值达到300-500亿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

1、省级政策

1-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送审稿)》

摘要:2020年4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送审稿)》,意见提出:依托宁夏现代煤化工、清洁能源聚集优势和石油化工产业基础发展低成本氢源,在产业基础好、具备发展条件的银川地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先行开展制氢、储运、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1至2座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布局建设氢能产业示范园区和服务平台,聚集氢能产业链企业,形成集群发展。

 

行业要闻

《202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正式发布
新能源汽车迎“里程碑”时刻
广汽集团获得氢罐阀门保护支架及燃料电池汽车专利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预计2024年将会有110多款新能源汽车上市
金融监管总局拟对新能源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进行调整
中国一汽分别与大疆车载、亿咖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工信部:支持中关村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
2023年新能源汽车对成品油替代量已达1700万吨

企业动态

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