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发布了《关于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中央财政拨付三亚市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764万元。经核算,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每车每月补贴标准为:3333.333元/月。
以下是通告原文:
关于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标准的通告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和2016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涨价补助及2017年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发放工作的通知》(琼交运管〔2018〕800 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建〔2018〕394 号)有关精神,中央财政拨付我市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764万元。经核算,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每车每月补贴标准为:3333.333元/月。
各公司对上述运营补贴标准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市运管处客运科进行核实。如无异议,我处将按上述标准发放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
特此通告
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