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云龙
座 机:010-88110355
手 机:13691117911(微信同号);18611639980
邮 箱:chinaev863@126.com
手机网站
微信网站
山东省公示第二批“十四五”氢能重大示范试点项目

以下为公示原文:
关于山东省“十四五”期间氢能产业重大示范试点项目(第二批)评选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氢能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省氢能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企业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我省 “十四五”期间氢能产业重大示范试点项目(第二批)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办联系。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邮政编码:250014
附件:山东省“十四五”期间氢能产业重大示范试点项目(第二批)名单
省氢能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
京政字〔2021〕14号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你们报送的《关于批复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的请示》(京技管文〔2021〕25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设立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以下简称政策先行区)。
二、政策先行区实施范围为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以及京台高速公路(北京段)、京津高速(北京段)、大兴机场高速公路、南五环路(新机场高速口至京津高速口段)、南六环路(新机场高速口至京津高速口段)及大兴机场北线高速公路等区域及路段。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抓住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战略机遇,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实施,针对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推广等探索创新性监管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和指导,共同推进政策先行区建设,加快形成新型产业生态体系,实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0日
河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以下是《行动计划》原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豫政办〔2021〕1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7日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增加2021年度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增加2021年度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
穗交运〔2021〕107号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10号)有关规定,为促进汽车消费和车辆节能减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1年度额外增加3万个中小客车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额外增加的指标自2021年4月份起按月平均分配,全部用于个人节能车指标摇号,具体由市指标管理机构纳入每月增量指标配置计划,按月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7日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增加2021年度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的解读
一、通告出台的背景是怎样的?
答:2020年12月,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有关城市要“进一步增加号牌指标投放”的意见。2021年2月,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也指出可通过增加号牌指标等措施,进一步巩固汽车消费市场回升向好势头。广州市本次增加中小客增量指标配置额度,是继续落实国家有关促进汽车消费政策的重要举措。
二、常规增量指标额度规定是怎样的?
答: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10号),广州市每年配置增量指标12万个,其中普通车指标6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4.8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节能车(指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指标1.2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此外,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能源车(含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指标直接申领,没有额度和申请资格限制。
三、前期额外增加指标措施实施情况如何?
答:为促进汽车消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广州市自2019年6月起多次出台额外增加增量指标配置额度措施,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已累计额外增加12.7万个增量指标,其中2019年5.8万个,2020年6.9万个。
四、2021年额外增加多少个增量指标?
答:在常规12万/年的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基础上,2021年度计划额外增加3万个增量指标。
五、额外增加的指标额度如何配置?
答:为促进车辆节能减排,引导市民购买节能环保车辆,本次额外增加的指标额度将全部配置用于节能车指标摇号。同时,考虑到单位节能车指标需求不足,为更好地匹配需求,发挥政策效用,本次额外增加的指标将全部配置用于个人。额外增加的指标自2021年4月份起按月平均分配,即每月额外增加约3千个,具体由市指标管理机构纳入每月增量指标配置计划,按月组织实施。
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1、总体目标方面
以科技创新驱动为核心,强化政策引领和产业培育,建设国际一流的研发设计、国际交流和应用推广平台,努力把北京市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城市与科技创新中心,驱动京津冀氢能产业协同发展,合力构建氢能和燃料电池全产业链,形成氢能低碳化、规模化生产与应用,着力打造“区域协同、辐射发展、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氢能和燃料电池产业创新高地,促进氢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阶段目标方面
1)以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重大示范工程为依托,2023 年前,培育5-8 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链龙头企业,京津冀区域累计实现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突破500 亿元,减少碳排放100 万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加氢站及加油加氢合建站等灵活建设模式,力争建成37 座加氢站,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0 辆;分布式供能领域,在京津冀区域开展氢能与可再生能源耦合示范项目,推动在商业中心、数据中心、医院等领域分布式供电/热电联供的示范应用;开展绿氨、液氢等前沿技术攻关,实现质子交换膜、压缩机等氢能产业链关键技术突破,全面降低终端应用成本超过30%。
2)2025 年前,具备氢能产业规模化推广基础,氢能产业体系、配套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培育10-15 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链龙头企业,形成氢能产业关键部件与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成3-4 家国际一流的氢能产业研发创新平台,京津冀区域累计实现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1000 亿元以上,减少碳排放200 万吨。交通运输领域,探索更大规模加氢站建设的商业模式,力争完成新增37 座加氢站建设,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 万辆;分布式供能领域,在京冀范围探索更多应用场景供电、供热的商业化模式,建设“氢进万家”智慧能源示范社区,累计推广分布式发电系统装机规模10MW 以上;建设绿氨、液氢等应用示范项目,实现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材料及部件自主可控,经济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征求意见-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2)大力推进存量小区充电设施改造:按照不同车位类型,在公共区域建设供全体业主使用的公用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公用桩”),在固定车位建设供居民个人使用的自用充电设施(以下简称“自用桩”)。政府组织引导推进存量小区公用桩建设改造,2021年,聚焦“11+2”中心城区实施一批存量小区公用桩建设项目;2022年,“11+2”中心城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存量小区实现公用桩全覆盖;2025年,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存量小区实现公用桩全覆盖。2025年,力争存量小区固定车位实现自用桩“应装尽装”。
上一页
1
2
...
18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