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宿迁市工信局公示了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及报省项目,经申报、审核,拟对第一批市区407辆新能源汽车、314个充电桩进行奖补,拟将678辆新能源汽车(含三县)上报省工信厅、财政厅,申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以下是公示原文:
关于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及报省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8〕412号)、《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7〕13号)、《关于做好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19〕274号)、《2018年宿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宿财工贸〔2019〕13号)、《2017年宿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宿财工贸〔2017〕25号)等文件要求,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申报、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充申报,及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等工作。
经申报、审核,拟对第一批市区407辆新能源汽车、314个充电桩进行奖补(附件1),拟将678辆新能源汽车(含三县)上报省工信厅、财政厅,申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附件2)。
现将拟奖补及上报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6月3日—6月9日。
附件1:2018年度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公示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2018年度拟申报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项目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