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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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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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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5/1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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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9-203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在重点任务方面,规划明确: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和建设:

1)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3)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4)稳步完善旅游区域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实现全市绿色旅游无缝衔接。

 

以下为节选规划“重点任务”部分:

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9-2030年)

三府办〔2020〕72号

 

六、重点任务

 

(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和建设

 

进一步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行为,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责任以及设施管理人员的维修更新养护责任,加强与停车设施建设的联动,统筹安排、聚焦重点、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加快建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满足三亚市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1.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公交、城乡/际班线车、环卫和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结合停车场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同时,在沿线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合理安排并预留独立的充(换)电站用地。新建和改扩建的公交、环卫场站和交通枢纽内应规划预留出满足未来电动汽车运行所需的充电基础设施。

对于出租、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动汽车,充分挖掘各单位公共停车场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潜力。推进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公众错峰开放。由此实现单位内部专用设施与公共设施的高效结合和有效互补,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和便利性。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场站、旅游景点和商业中心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2.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对于具备建设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充分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2020年前(含2020年)有计划更新或新增公务车辆需求的单位,按照相应的替代比例建设单位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将有关单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鼓励单位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错峰开放,研究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

 

3.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稳步推进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车桩相随、分类建设”的原则,逐步推动小区汽车“电动化”。对于全市现有住宅小区,按照《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琼发改交能〔2019〕922号)要求,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逐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先考虑利用现有停车位集中布置私人充电桩。此外,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按要求实施配建,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规划至2030年实现私人乘用电动汽车“一车一桩”的配置目标。研究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鼓励私人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错峰开放。

 

4.稳步完善旅游区域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实现全市绿色旅游无缝衔接。立足于居民绿色出游需求,辖区内已建停车场的各景点景区、酒店等场所,按照相关配建标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以满足民众出行出游需要,打造全域绿色旅游新名片。

 

加快旅游租借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建设。持续推进分时租赁服务网点和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的深度融合,统筹布局、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覆盖水平和整体使用效率。

 

(二)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

 

1.提升供电能力

多规合一,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三亚市配电网专项规划,保障建设用地和廊道通行,并将已建成小区增容计划纳入电网年度改造计划之中。电网企业负责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营需求。

 

2.做好配套服务

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入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按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规范服务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限时办结。

 

3.提高保障效率

充电基础设施要安装智能电表,并将电网消费用户双侧通信接口接入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分析电力供需形势,调整实时电价。在满足电动汽车充电条件下,通过合理安排充放电时间,挖掘电动汽车储能能力,参与电网调峰,提高电网运行效率及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

 

(三)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

 

积极探索可持续的新型商业模式。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探索可实施、可推广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业化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1.强化金融支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基金、PPP和BOT等方式,投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与运营。以个人/社会机构征信体系和新能源汽车NEV积分制度为参照,探索采取政策贴补结合金融信贷支持,加快形成住宅小区停车场和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的市场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2.创新商业模式,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综合体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和电影院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住宅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和个人拥有的充电基础设施对外提供充电服务,鼓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与电动汽车生产商在售后服务方面创新商业合作模式,鼓励“光储充”一体化智能充(换)电站建设模式,探索交通基础设施与无线充电技术融合新模式。鼓励采用众筹共建模式,充分利用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推进商业模式的创新,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积极拓展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和广告等增值服务,提高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整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源,探索集约化建设运营商业模式。

 

(四)建设信息服务平台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是融合现场总线技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多种现代技术手段,对新能源汽车以及电池在生产、投放、运行、充电等的全面监控,通过全程全网的实施监控,对纳入体系的所有电动汽车、电池和基础设施运行状态进行数据收集、全面掌握实际运行情况,通过统一规范和基于指标的告警和预警机制,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安全信息建立实时监控机制,并对安全事件提供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高三亚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安全服务水平。

 

信息平台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领导,加强协调

项目建设要在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的规划方案,协同配合,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项目建设要接受统一的规划指导,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同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和分阶段重点,明确阶段计划,逐步组织实施。

 

(3)整合资源,互联共享

依托现有基础,整合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整合的放大效应,为新能源车辆运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撑。

 

(4)强化服务,讲求实效

项目建设以服务为主线,强化服务职能和应用,强调用户群体的广泛性和应用服务方式的多样性。通过信息共享、信息服务、协同办公、决策支持等方式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充分发挥系统的服务功能。

 

(5)注重应用,保障安全

项目建设围绕需求迫切的业务管理和决策需求,有选择性的开展应用开发工作,并通过系统应用的成果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立分类分级安全管理体系和保障制度。

 

信息平台主要功能包括综合数据采集、实时安全监控、示范跟踪监管、应急联动处理、信息共享等方面。

 

信息平台实现车企、设备厂商、运营商、用户等主要信息统一接入和连通,相关企业按照统一要求上传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数据。政府为投资主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运营商负责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提供数据支撑和相关信息服务。

 

(五)开展相关示范工作

 

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先进技术试点示范。一是重点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单位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和公交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的示范项目,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经验,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普及;二是将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开展光电互补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应用示范,探索清洁能源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化应用的可行性。

 

(六)提高服务水平

 

明确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审批、建设、监督等各环节所涉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工作细则,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提供优质的政府服务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国家政策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将共同组织实施中国首台(套)检测评定工作
自动驾驶方向18个项目 交通运输部公布第2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
科技部 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为氢能专项组织实施提供明确指导方针
三部门:聚焦车联网等重点产业 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
多个氢能项目列入 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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