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11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
1)将快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并制定运营补贴。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对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中央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地方研究建立与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相挂钩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机制,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
2)将加快推进公共领域及物流配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旧柴油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货车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成效显著的。地方,中央财政在安排有关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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