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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丨加快氢燃料供应能力建设,到2025年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200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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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丨加快氢燃料供应能力建设,到2025年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200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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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6/2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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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1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商丘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新能源汽车、氢能方面,《征求意见》明确:

 

1)加快氢燃料供应能力建设。加大氢能制备、储存、运输技术研发力度,提高永城煤炭、化工企业工业副产氢纯化水平。树立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效应,积极开展宁陵县750万方风能等清洁能源制氢项目,促进氢能生产规模化发展。鼓励研究高压储氢罐、车载供氢系统等技术,拓展气氢、液氢等输氢能力,降低用能成本。结合市域内国省干道沿线加油、加气站改造,加快储氢基础设施和加氢站建设,增强氢能供应能力,满足新能源汽车、重卡商用车大规模营运需求。积极探索融合火电、生物质、风电、光伏发电等综合能源制氢技术,结合发电机组捕集的二氧化碳,合成甲烷、甲醇等绿色燃料和化工用品。

 

2)加快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推进城市物流、环卫、工程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公交、公务用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燃油(气)出租车置换更新。加快氢能应用,探索发展氢燃料电池发电装备,推动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在用户侧的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环卫、物流等领域应用,到2025年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200辆以上。

 

 

以下是《征求意见》节选:

 

第三章  着力绿色低碳,加快能源转型升级

 

持续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着力提升传统能源清洁低碳开发利用水平,积极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能源供应格局。

(一)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
1.稳步推进光伏利用发展。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导向,加快推进五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打造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带动非试点县(市、区)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鼓励利用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集中连片分布式光伏项目;鼓励支持污水处理厂、大型体育场馆、停车场、学校等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推进城区次干道、乡镇道路、景区光伏照明设施建设改造;充分利用高速公路边坡等公路沿线及服务区综合交通枢纽屋顶资源,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结合永城、夏邑采煤沉陷区、矿山废弃地治理工作,开展“光伏+”新业态新模式建设;深入发掘光伏在乡村产业发展领域的多重价值,积极探索光伏、生态修复、绿色农业融合发展途径,鼓励农业种植养殖温室光伏建设及改造,重点打造1-2个国家级、省级现代绿色农业产业园,发展壮大富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通过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带动全市打造一批“阳光机关”“阳光校园”“阳光基础设施”等“光伏+”特色工程,到2025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2.积极开发环境友好型风电。按照最大保护、最低影响、适度开发的原则,规划高质量风电项目。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推进豫东黄河故道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鼓励虞城县、民权县、睢县、柘城县、宁陵县、夏邑县、永城市等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发建设集中式、分散式风电。挖掘黄河故道沿线及周边区域优质风电资源,综合考虑风资源、旅游发展基础,在黄河故道重点布局规划建设生态智慧风电场,探索风电发展和绿水青山和谐共生发展模式,打造生态风电旅游景区。以黄河故道优质风电资源为支撑,打造高质量风电基地,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增风电并网容量140万千瓦以上。

3.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统筹考虑资源分布和生态环境要求,鼓励集中种植粮食和养殖区域,发展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的生物天然气产业,建立天然有机肥产供销用体系;推进宁陵县、夏邑县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对原有纯发电项目进行热电联产改造,充分发挥生物质项目供热潜能;积极开展以工业有机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为主要原料的沼气发电项目。

4.因地制宜推广开发地热能。按照因地制宜、有序发展、清洁高效、持续可靠原则,加强地热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完善地热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地热开发利用技术创新。通过开展超深层物化探及其他高效勘探技术、钻井技术和地热回灌技术研究,客观评估我市地热资源,提高地热钻井水平和效率,降低地热钻井成本。推进沿黄绿色能源廊道建设。试点选择黄河故道临近地热资源较好的区域,部署中深层地热资源规模化供暖项目,打造地热供暖规模化利用示范区,实现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5.加快氢燃料供应能力建设。加大氢能制备、储存、运输技术研发力度,提高永城煤炭、化工企业工业副产氢纯化水平。树立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效应,积极开展宁陵县750万方风能等清洁能源制氢项目,促进氢能生产规模化发展。鼓励研究高压储氢罐、车载供氢系统等技术,拓展气氢、液氢等输氢能力,降低用能成本。结合市域内国省干道沿线加油、加气站改造,加快储氢基础设施和加氢站建设,增强氢能供应能力,满足新能源汽车、重卡商用车大规模营运需求。积极探索融合火电、生物质、风电、光伏发电等综合能源制氢技术,结合发电机组捕集的二氧化碳,合成甲烷、甲醇等绿色燃料和化工用品。

(二)促进化石能源转型升级。
1.推动传统能源产业升级。加快智能煤矿建设,不断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以数字赋能为抓手,融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大力推广新技术,提升装备机械化程度,实现安全高效智能化开采。加大煤炭洗选加工投入,淘汰工艺落后、高能耗、低利用率选煤产能。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保障高质量煤矿稳定生产。推进河南能源永煤城郊矿绿色矿山建设,建设永夏矿区李大庄等接续矿井,实现全市300万吨/年煤炭产能目标。因地制宜发展矿区循环经济,适当发展煤制燃料和化工原料。到2025年,力争大、中型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0%,井下重点岗位实现机器人作业,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

2.加快火电结构优化升级。严控新增煤电项目。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性电源转型,按照供电煤耗和超低排放国际先进的标准,合理推动支撑性基础性煤电项目规划建设,科学发展热电联产,以用电、用热需求引导煤电建设,原则上不再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机组,以减量替代方式发展煤电机组,以供热需求为基础,在大型热电联产机组无法满足用热要求前提下,合理推进背压机组建设。“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市区中电民生电厂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和永城、民权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项目前期工作,发挥高峰电力平衡和应急保障作用,提供转动惯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推动煤电优化升级。推动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因厂制宜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继续推进现有大型火电机组实施热电联产改造,释放供热能力,尽快形成以大中型热电和背压型供热机组为主体、多种热源相互补充的集中供热体系。适当鼓励扩大集中供热半径,充分发挥清洁高效的技术优势,将民权、永城大型清洁高效燃煤电厂热力引入热源不足区域,缓解周边产业集聚区、热负荷较大的工业园区供热不足局面。加强与中国电力既有热电项目合作,助力热电产业园、垃圾发电厂等供热建设,有效满足市民温暖过冬需求。推进煤电机组灵活升级改造,探索开展煤电机组污染“近零排放”改造。鼓励现役和新建煤电耦合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等转型综合能源服务商,加快推进智慧电厂建设。

(三)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1.加快电力结构布局优化。煤电在保障我市能源安全方面还将发挥基础和兜底作用,在一定时期内煤电的基础性地位仍将保持。推进支撑性基础性清洁煤电项目,并进一步提升现有煤电的清洁化、高效化水平,打造清洁煤电基地。支持重点开发区和相关企业建设高效清洁背压机组,推进夏邑县、柘城县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持续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进燃气调峰电厂前期工作,增强商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改善电网消纳新能源能力。积极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立“源网荷储一体化”基地,实现集能源供给、能源网络、能源负荷、能源储运、调度控制、智慧应用、商业模式于一体的绿色智慧综合能源系统,探索综合能源服务新模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依托黄河故道区位基础,积极推进平原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打造豫东黄河故道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2.推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支持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并网消纳,优化送端配套电源结构,提高输送清洁能源比重。保障清洁能源及时同步并网,开辟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绿色通道”,确保电网电源同步投产。

3.加强电力灵活调节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引导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消纳可再生能源。合理规划布局调峰燃气发电机组,推动电气与新能源发电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各类储能设施,在新能源建设的基础上,探索发展各类型储能设施,发展“新能源+储能”,新能源发电项目应按照不低于“15%装机容量、2小时”规模配置储能设备,不断增强区域系统调节能力。不断拓展储能应用新场景,推动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应用新模式、新业态,通过共享储能和分布式储能并举,促进新能源发电就地就近消纳,保障电力系统供需平衡。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试点建设先进压缩空气储能、氢储能和蓄冷蓄热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建成一批电化学储能示范项目。

4.提升电网运行调度水平,着力做好清洁能源并网消纳。加强电网统一调度,统筹送受端调峰资源,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多级调度协同快速响应。加强跨县(市、区)风光火储联合运行,提升清洁能源功率预测精度,优先调度清洁能源,确保能发尽发、能用尽用。发挥市场作用扩展消纳空间,加快构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采用灵活价格机制促进清洁能源参与现货交易。积极开展风光火打捆外送交易、发电权交易、新能源优先替代等多种交易方式。

5.推动全社会节能提效,提高终端消费电气化水平。拓展电能替代广度深度,推动电动汽车、公路和铁路电气化发展。推进电供冷热,实现绿色建筑电能替代。加快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建设,推进清洁取暖“煤改电”。积极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以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拓展用能诊断、能效提升、多能供应等综合能源服务,助力提升全社会终端用能效率。推动智慧能源系统建设,挖掘用户侧资源参与需求侧响应的潜力。

6.加强节能减排措施,降低自身碳排放水平。全面实施电网节能管理,优化电网结构,推广节能导线和变压器,强化节能调度,提高电网节能水平。加强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运维检修各环节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实现全过程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加强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循环再利用和电网废弃物环境无害化处置,保护生态环境。

7.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统筹考虑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将系统供需紧张、边际供电成本高的时段确定为高峰时段,引导用户节约用电、错峰避峰;将系统供需宽松、边际供电成本低的时段确定为低谷时段,促进新能源消纳、引导用户调整负荷。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目录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支撑。 

第四章  提高利用效率,推进节能降碳增效 

持续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把节能降碳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能源消费新模式。

(一)推动能源生产绿色化。
推动化石能源绿色低碳开采。加强化石能源生产过程碳排放监控,加快应用绿色开采和智能化技术,推广化石能源开采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推进燃油、燃气、燃煤设备等电气化改造。全面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着力推动达标煤矿提档升级,改进挖掘工艺、提升装备水平,持续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实现煤炭安全和高效、绿色、智能开采。鼓励煤矸石、矿井水、煤矿瓦斯等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提升原煤入选率和资源回收率至90%以上,实现煤炭清洁综合利用。

完善提升煤炭储运网络及接卸能力。提高煤炭消费大户特别是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完善煤炭铁路、公路运输网络系统,提高煤炭储运场所智慧化、清洁化水平。
推进工业余热回收利用。积极推进工业余热、余压、余能应用,加大余能、副产品回收利用力度,降低煤炭、油气开采过程中碳排放。开展储热、储冷示范工程,推进用能系统优化,通过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余能资源整合,建立工业用能高效智能、经济便捷、利益共享、多能互补的能源利用新模式。

(二)促进用能方式低碳化。
1.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改造行动。对标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对全市21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改造,实现能效应提尽提。通过优化工艺技术路线、高耗能设备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智慧管理建设等完成节能改造,通过煤炭消费减量、清洁能源替代等技术完成绿色降碳生产,利用原料清洁替代、生产过程“三废”无害化处置、废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提升减污协同能力,提升能效利用水平。力争到2023年,重点用能单位绿色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节能降碳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能耗强度下降18%以上。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和能耗双控目标、环境质量要求,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度有序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通过节能降碳改造改善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为推动全市按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

2.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

3.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置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完善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提升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

4.积极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行动。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
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5.扩大清洁能源消费。积极推进居民生活、交通、工业等领域“电能替代”,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加快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推进城市物流、环卫、工程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公交、公务用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燃油(气)出租车置换更新。加快氢能应用,探索发展氢燃料电池发电装备,推动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在用户侧的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环卫、物流等领域应用,到2025年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200辆以上。大力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居民科学合理用能。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

6.培育综合能源消费试点。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集中用能区域开展综合能源服务试点,鼓励综合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农林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鼓励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示范,加快推进能源全领域、全过程、智慧化发展。打造主体多元化、领域多样化、服务专业化的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依托医院、学校、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城市街区和未来社区,开展“电厂+”、“电网+”、“光伏+”等不同类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系统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2-3个工业园区、公共建筑、数据中心、未来社区综合能源服务系统试点项目。

7.培养全民节约能源新风尚。围绕倡导节能、实施节能、实现节能,推进一系列工作,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能源、节约能源新风尚。从源头上做好节能设计规划,加强行政办公机构示范引领工程创建,持续开展学校、医院等新建、改(扩)建工程节能评审,加强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审查。建立节能激励导向机制,树立传统产业节能典型,建立一批重点节能项目、实施一批节能重点工程,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通过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节能进企业、校园、社区、乡村等活动,举行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展示、线上线下节能知识普及,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有效提高民众主动节能意识。

(三)加强节能降碳管理。
1.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控能耗强度,以化石能源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实施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探索实施区域能评制度。协调处理好商丘现阶段工业快速增长、城市迅速扩张形势下,能源消费需求刚性增长与完成碳减排目标的矛盾。按照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大力压减非电行业用煤,稳定石油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利用率;优化新上企业结构,实现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持续增长,对国家限制的六大高耗能行业严格控制,对生产工艺落后、高耗能企业实行禁入和淘汰。建立智慧节能综合服务平台体系,有效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推行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实施能源消费集成化、智能化改造。

2.优化能耗双控指标分解落实。以能源产出率为依据,综合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定位、产业结构和布局、能源消费现状、节能潜力、能源资源禀赋、环境质量状况、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布局、“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县(市、区)能耗强度降低和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分解中,对能源利用效率较高、发展较快的县(市、区)适度倾斜。

3.持续推进煤炭消费替代。科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加强重点行业煤炭消费监测预警管控,着力压减高耗能、高排放和过剩落后产能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工业余热余压、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消费,加快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建材行业煤炭替代,大力削减民用散煤及农业用煤。 

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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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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