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GB 18384-2020等五项标准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已获得型式批准的适用车型应满足标准要求。请相关企业尽快核实产品情况,通过变更扩展进行整改,按上述标准规定,2022年1月1日起,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型应停止生产。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GB 18384-2020等五项标准整改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
按照GB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GB 39732-2020《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五项标准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已获得型式批准的适用车型应满足标准要求。
请相关企业尽快核实产品情况,通过变更扩展进行整改,按上述标准规定,2022年1月1日起,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型应停止生产。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