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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从相关目录撤销无产量或进口量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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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从相关目录撤销无产量或进口量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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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2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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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示拟撤销《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名单。经统计,第十五批至第十九批《减免车船税目录》和第三十一批至第三十五批《免征购置税目录》发布后12个月内,分别有487款和628款车型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相关目录撤销。

 

第十五批至第十九批《减免车船税目录》有487款拟撤销车型,具体为:第十五批71个车型、第十六批164个车型、第十七批87个车型、第十八批103个车型、第十九批62个车型。

 

第三十一批至第三十五批《免征购置税目录》有628款拟撤销车型,具体为:第三十一批93个车型、第三十二批128个车型、第三十三批169个车型、第三十四批111个车型、第三十五批127个车型。

 

关于拟撤销《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名单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等文件要求,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车船税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下称《免征购置税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经统计,第十五批至第十九批《减免车船税目录》和第三十一批至第三十五批《免征购置税目录》发布后12个月内,分别有487款和628款车型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相关目录撤销。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通过系统(http://fd.vidc.info/Login.aspx)进行反馈。

 

附件:
1.拟撤销《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xls
2.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xls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1年10月18日


 

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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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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