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7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车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7日起,宁波市新增网约车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停止使用燃油、燃气等其他类型车辆。此前购买并已向市交通局申请办理的车辆继续有效。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车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推广使用,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网约车平台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全省亚运城市绿色交通建设要求,现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车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1年7月7日起,宁波市新增网约车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停止使用燃油、燃气等其他类型车辆。2021年7月7日前购买并已向市交通局申请办理的车辆继续有效。各平台要迅速向从业人员传达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宣传工作。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