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提到:新型储能项目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
以下是《征求意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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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提到:新型储能项目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
以下是《征求意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