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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12月10号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新能源车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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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12月10号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新能源车不受限

作者:
来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日期:
2018/12/12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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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从12月9日0时石家庄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并按要求从12月10日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公交车免费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单双号限行期间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不执行尾号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根据市气象、环保部门联合会商结果,12月9日0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并按要求从12月10日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公交车免费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经市气象、环保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2月9日-10日,受气压场减弱影响,全市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转差,环境空气质量将达到中至重度污染;12月12-16日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将持续不利。

  考虑到本次污染过程持续时间较长、程度较重,为了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12月9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按照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要求,12月10日起,全市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8时;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号。

  单双号限行期间,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金融运钞车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已办理牌照的请到市交管局登记备案,以防误拍)不执行尾号限行措施。

  同时,市区主城区大中型、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以及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国家政策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将共同组织实施中国首台(套)检测评定工作
自动驾驶方向18个项目 交通运输部公布第2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
科技部 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为氢能专项组织实施提供明确指导方针
三部门:聚焦车联网等重点产业 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
多个氢能项目列入 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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