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内蒙古工信厅发布《关于对申请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自治区本级购置补助车辆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经统计,申请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自治区本级购置补助车辆共计566辆,详细如下:
1.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11辆)
2.霍林郭勒市政星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41辆)
3.扎鲁特旗兴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共交通运输分公司(32辆)
4.通辽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9辆)
5.霍林郭勒市星火公交有限责任公司(6辆)
6.翁牛特旗福浩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8辆)
7.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7辆)
8.鄂托克旗棋盘井太林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2辆)
9.锡林浩特市天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40辆)
10.锡林郭勒安顺运输宝昌客运有限公司(3辆)
11.扎赉特旗弘运公共汽车有限公司(58辆)
12.科右中旗顺通公共交通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4辆)
13.内蒙古华融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5辆)
14.五原县广通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20辆)
15.巴彦淖尔市城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50辆)
以下是公示原文:
关于对申请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自治区本级购置补助车辆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在各盟市申报的基础上,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将申请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自治区本级购置补贴的车辆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9日-8月4日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