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加快车船结构升级。
1)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车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2)到2020年底前,“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出租车及城市公交车气(电)化率争取达100%,其中,2019年底前应达到80%。
3)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汽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4)大力推动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占当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以下是三年行动计划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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