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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地方项目及合资合作之要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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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地方项目及合资合作之要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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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日期:
2018/12/0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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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新能源汽车领域发生了哪些大事要闻?各车企之间又达成了哪些合资合作?行业又发生了哪些重要事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本月地方项目及合资合作要闻回顾”栏目带您快速浏览。

 

一、2017年新能源汽车行业新增项目

 

2017年07月05日,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戴姆勒股份公司签署了新能源汽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投资50亿元人民币(约合6.55亿欧元),在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建立纯电动车生产基地及动力电池工厂,引入梅赛德斯-奔驰品牌的纯电动车产品。

 

2017年07月18日,西安市政府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吉利将在西安经开区泾渭新城投资建设吉利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该项目2017年底开工,2020年建成投产,主要建设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零部件生产、物流配套,包括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的四大工艺厂房及与之配套的管理中心、生活配套区等各项辅助设施。

 

2017年07月28日,淮安骏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生产基地,在淮安市淮阴高新开发区正式开启奠基。项目分三期,全部达产后实现产能80亿瓦时,以期满足10万辆以上电动车的需求。

 

2017年07月28日,广汽集团全资设立的“广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首期规划产能20万辆/年,预留扩建到40万辆/年的空间,计划2018年底建成。产业园占地约7500亩,除作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还融合创客服务区、高档生活区、智能驾驶体验区等。

 

2017年07月31日,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签署“桑德新能源智能化产业项目”入区协议,双方就新能源智能化建设及功能型特色小镇共建等内容达成共识。根据协议,桑德集团将计划投资57亿元,在顺义区建设8GWh电池芯工厂、5GWhPACK工厂、3GWh梯次利用工厂及桑德新能源研究院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化体验区,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智能化新能源总部研发及动力电池产业化基地。

 

 

二、2017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合资合作

 

2017年07月10日,由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新能源汽车碳纤维部件及车体研发生产华东综合基地”项目签约仪式,项目总投资将达120亿元。

 

2017年7月19日,东莞新沃星衡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与东莞市致鼎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预计在1个月内,将有300多台新能源纯电动货车进入东莞物流业,年内,预计增加至1000台。

 

2017年07月20日,联想集团与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共同开发智能汽车计算平台。

 

2017年07月25日,中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城市配送、快递物流、公交等领域展开合作,共同发力新能源物流车市场。

 

 

三、2017年新能源汽车行业重要事件

 

2017年07月03日,宁波市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共建成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不少于110座,分散式充电桩不少于41800个,具备满足5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

 

2017年07月03日,呼和浩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呼和浩特市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要求新能源汽车销售商在呼和浩特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商,应具有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具备工信部装(2016)337号文件要求的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中机函[2017]2号文件规定的产品技术要求,并在呼和浩特市建立较为完善的售后服务和应急保障体系。

 

2017年07月05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州市关于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2016与2017年地方财政补贴按当年国标1:0.5执行。

 

2017年07月06日,工信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一批)》。本批目录共有665款新能源汽车进入。其中,纯电动汽车557款(含客车382款,乘用车34款,专用车139款,货车2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06款(含客车101款,乘用车5款),燃料电池汽车2款(含客车1款,专用车1款)

 

2017年07月06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6批)》,共有58家企业的201款车型入选。其中,纯电动车166型(含客车91款,乘用车18款,专用车57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35款(含客车31款,乘用车4款)。

 

2017年07月07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通知》,根据通知,“十三五”期间,株洲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任务是17300辆,年度目标分别为2000辆、2400辆、3000辆、4200辆和5700辆。“十三五”期间,全市建设充电桩总数14263个,年度目标分别为200个、1200个、2600个、4200个和6063个。

 

2017年07月08日,太原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基地新车下线仪式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举行。首批下线的K8比亚迪纯电动公交车,车长10.5米,采用两级踏步及车身轻量化设计,可提供不同电量配置选择,具有耐高寒、耐高温、高安全、长寿命等特点。

 

2017年07月10日,重庆市发布《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明确重庆市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中央补贴标准的46%以内,市、区(县)财政补贴(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2017年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为1.6万辆左右。

 

2017年07月13日,杭州市发布《2017—2018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根据政策,在2017年0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消费者在杭州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微型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给予地方配套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余车型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其中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017年07月14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管理办法》。该办法确定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照2017年的补贴标准,购买纯电动续航里程(参配、图片、询价)为100公里及以上、但小于150公里车型,国家补贴2万元,北京市地方补贴1万元;购买纯电动续航里程为150公里及以上、但小于250公里车型,国家补贴3.6万元,北京市地方补贴1.8万元;购买续航里程为250公里及以上车型,国家补贴4.4万元,北京市地方补贴2.2万元。

 

2017年07月14日,东莞发布《东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该规划指出,到2020年,东莞市培育1至3家大型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5至10家大型关键零部件企业,2至3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平台企业,打造3个以上行业知名品牌,提升东莞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竞争力。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到2020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万辆以上,重点保障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公务、私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在出租、快递、物流、环卫等领域取得较大突破。

 

2017年07月18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发布《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该政策表示,财政支持政策明确了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其中对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以及动力电池回收补贴有了详细的补贴政策。

 

2017年07月20日,成都市发布《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该文件规定,对在该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要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并将在3年内,逐步取消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发放(除认定的特种货运车辆外);而纯电动的城市快递、物流等配送车辆入城,自此不再受到限制。

 

2017年07月21日,苏州市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为进一步提高苏州市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范围覆盖苏州市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电池、充电基础设施,重点是2017年01月1日之前投入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

 

2017年07月2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化辽宁”工作方案》,该方案预计到2020年,累计新增电能替代电量210亿千瓦时。按照方案,辽宁电能替代方式将涉及采暖、工业生产、交通运输、服务业、农业等众多领域。

 

2017年07月23日,西安市发布《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及除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殡仪馆之外的经营性停车场停车,停车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在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殡仪馆等经营性停车场停车,停车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2017年07月25日,重庆市发布《新能源汽车路桥通行年费免缴实施细则(暂行)》。该细则提出,购买《免缴路桥通行年费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在2017年0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免缴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其中,已上牌车辆可申请退返缴纳的2017年01月1日至本细则颁发日期间的路桥通行年费。同日,《重庆市免缴路桥通行年费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发布,共8395款新能源汽车可免缴路桥费。新能源汽车车型种类含客车、货车、专用车、乘用车等4类,车型燃料种类分为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3类,所有车型均为中国车企制造,包括长安、力帆、恒通等本地多家自主品牌车企的多款车型均入围。

 

2017年07月25日,宿迁市发布《2017年宿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财政资金补贴的对象为宿迁市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其中,新能源客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30%比例核定给予补贴,新能源乘用车按照40%的比例核定给予补贴,新能源专用车(货车)按照20%的比例核定给予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按照30%的比例核定给予补贴。按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资金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6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9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2017年07月26日,合肥市发布《合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细则(2017年修订)》。细则明确,享受市级财政补助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新能源汽车产品需获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2、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新能源汽车标准和规定。3、新能源汽车未发生因质量原因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4、具备满足远程监测所需的车载终端并能够实现数据交换。5、新能源乘用车座位数不少于4座,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

 

2017年07月27日,东莞市发布《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设备安装事宜的通知》,要求,2017年生产或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

 

2017年07月31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7批)》,共有88户企业的282个车型入选。其中,纯电动车型249款(含客车123款,乘用车38款,专用车88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33款(含客车30款,乘用车3款)。

 

2017年07月31日,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湖州市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政策的通知》,鼓励充电运营商降低充电服务费和降低公共服务领域企业的运营成本,对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各类充电设施,以实际提供的公共充电量为基数,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充电补贴,充电功率每千瓦每年补贴电量上限调整为2000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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