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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装备中心丨关于做好有关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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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装备中心丨关于做好有关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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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0/28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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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有关国家标准,同时做好新能源汽车有关财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于10月27日发布《关于做好有关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相关检验机构应尽快健全完善检验检测能力,做好标准实施准备。车辆生产企业及时组织开展标准的实施和整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进度,按要求提供检验报告。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验机构:

 

为贯彻落实有关国家标准,同时做好新能源汽车有关财税优惠政策的实施,现将有关标准实施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检验项目


1.新增产品准入检验项目:《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检验依据标准为:GB 36980.1-2025《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按照标准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电动汽车,自2028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该检验项目现已列入产品准入许可检验项目确认表。


2.新增产品准入检验项目:《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 第2部分:商用车辆》,检验依据标准为:GB/T 40032.2-2025《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 第2部分:商用车辆》。按照标准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该检验项目现已列入产品准入许可检验项目确认表。

 

二、标准实施及整改


1.按照GB 30510-2024《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该检验项目现已列入产品准入许可检验项目确认表。
此外该标准要求“混合动力电动车辆按GB/T 19754—2021测定的综合燃料消耗量应满足第5章规定的相应燃料消耗量限值”,引用标准GB/T 19754—2021《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对应检验项目《重型混合动力汽车能量消耗量》现已列入产品准入许可检验项目确认表。

 

2.按照GB 19578-202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该检验项目现已列入产品准入许可检验项目确认表。
 

3.按照GB 20997-2024《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要求,关于燃料消耗量限值,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该检验项目现已列入产品准入许可检验项目确认表。
 

4.按照GB 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的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该检验项目现已列入产品准入许可检验项目确认表。
 

5.按照GB 20071-2025《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的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该检验项目现已列入产品准入许可检验项目确认表。
 

6.按照GB 20072-2024《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的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该检验项目现已列入产品准入许可检验项目确认表。
 

7.已将GB/T32960.3-2025《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GB/T 32960.2-2025《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车载终端》列入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检验项目的依据标准,两项标准配套使用。
 

8.GB/T 18386.1-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第1号修改单、GB/T 43252-2023《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及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第1号修改单,已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企业申请产品准入时,应按照标准和修改单进行检验,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
 

9.按照GB 11555-2025《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10.按照GB21670-2025《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标准5.2.18 f)、5.2.19 b)规定的要求自2027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条款之外的其他要求,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三、检验机构及生产企业要求


相关检验机构应尽快健全完善检验检测能力,做好标准实施准备。车辆生产企业及时组织开展标准的实施和整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进度,按要求提供检验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国家政策

工信部公示第403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65个型号列入
工信部:《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泊车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
八部门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工信部:《车联网供应链网络安全风险管理准则》等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工信部印发第五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商务部等9部门:促进汽车绿色消费 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工信部:《汽车安全芯片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汽车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两部门:支撑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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