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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丨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设施和设备将统建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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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丨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设施和设备将统建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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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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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建设运营指南》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25年9月4日前提出书面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能标委秘书处。《指南》提供了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建设和运营维护的指导,适用于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维护。统建统服是指充电运营企业在居住区统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服务。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设施和设备,包括充电站、充电桩、充电网络及相关技术支持系统等。

 

 

《指南》明确:

 

统一规划、协同推进:结合居住区整体规划,统筹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力设施、消防设施、停车设施的协同建设,避免重复施工。鼓励政府部门、充电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建立多方协调机制,形成“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施工、统一运营维护”的全流程管理模式。

 

安全优先、规范运营: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充电设施在建设、运营、维护各环节的安全性。建立覆盖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信息安全的全链条保障体系,强化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便民利民、智能高效:以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优化充电设施布局与服务流程,保障充电便捷性与可达性。依托数字化平台实现充电设施状态监测、故障预警、费用结算等功能,推动“互联网+充电服务”深度融合,支持与省级监管平台数据实时互通。

 

充电设备:统建统服项目宜以建设慢充桩为主,满足有序充电安全充电的要求,实际快、慢充桩配比及建设规模根据社区内实际需要及相关条件确定。

 

监控设备:监控系统宜具备安防的声光报警、实时显示、实时记录、事件回放等功能,且存储时间不少于30个自然日。

 

平台管理:充电站的充电设施宜接人山西省监管平台,接受平台监控并进行数据互联互通,同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稳定性和有效性。充电设施运营商需具有自主或通过第三方平台运营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监控平台及前端App运营平台需具备数据监控、采集、储存功能,对充电过程中电压、电流的异常情况,运营平台或充电设备能够终止充电,保障充电运营服务安全。

 


请点击链接查阅或下载《指南》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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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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