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于5月15日至6月9日开展氢能产业综合研究院科技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吉林省氢能产业综合研究院科技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了三大领域:制氢材料、部件与系统领域;储运氢材料、部件与系统领域;用氢材料、部件与系统领域。申报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制氢材料、部件与系统领域
项目一:大功率PEM电解水电堆制造技术
一、研究内容
面向吉林省绿氢规模化制取、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新型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应用需求,针对高效电解水制氢装备自主供应能力不足、产业链亟需补强完善,特别是在大功率、低能耗质子交换膜(PEM)电解水制氢电堆设计、组装与集成,以及批量制备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有效降低制备成本,提高集约化水平。具体包括:优化设计大功率单堆,实现“三传一反”与结构应力平衡;开发高效传质流场,构建水、电、气、热低阻流通路径;发展低气体泄露率、低接触电阻、高压力的可靠密封技术,实现高压力出氢;开展压力自平衡电堆组装技术研究,实现堆内单池间均衡工作;开发大功率电堆产业化技术,形成产业化能力。
二、考核指标
基于自主开发的催化剂、膜电极等材料与部件,采用国产钛毡、钛板等材料,单堆电解功率≥500kW;功率适应范围:5%~150%;电解电压≤1.8V@ 2A/cm2;直流电耗:额定工况下≤4.1kWh/Nm3;出氢压力≥3.8MPa;单堆额定产氢速率:≥120m3/h,氢气纯度≥99.9995%;耐久性≥50000h(实测2000h,衰减率≤20μV/h);申请发明专利≥3件;产能≥50MW(或≥50台套)。
三、执行周期
2年
四、经费预算
总预算1800-22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900-1100万元,企业配套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储运氢材料、部件与系统领域
项目二:高密度固态储氢装置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
一、研究内容
围绕吉林省“"氢能发展规划”战略目标和能源转型,开发规模化、高效率、低成本固态储氢装置关键技术的重大需求,具体包括:调控AB2型固态储氢材料的热力学性能;设计储氢材料反应床适配结构;开展快速动态响应储氢单元的热物性研究及控制系统技术攻关;形成储氢床体单元生产装备批量化技术成果。
二、考核指标
储氢材料吸/放氢反应焓变≤ 25 kJ/mol H2,研制≥ 3 kg储氢容量的单元样机,模块的体积储氢密度≥ 60 kg/m3,充氢压力≤ 3 MPa,稳定吸氢速率≥ 600 L/min,稳定放氢速率≥ 300 L/min,获得储氢模块控制及批量生产技术,形成年产吨级氢容量规模化储氢装置模块的生产能力,在移动式氢能设备上获得示范应用。
三、执行周期
2年
四、经费预算
总预算1600-2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800-1000万元,企业配套经费比例不低于1:1。
用氢材料、部件与系统领域
项目三:高可靠、高环境适应性空冷型燃料电池电堆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一、研究内容
为充分发挥吉林省氢能资源的潜在优势,针对当前市场前景好、需求大、成本接受度高、易于商业化的旅游娱乐、物流配送、低空经济等领域对小型氢燃料电池动力源的迫切需求,聚焦环境适应性好、续航能力强、控制管理简易的空冷型燃料电池电堆,开展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具体包括:开展空冷型燃料电池电堆结构设计,基于自主研发的材料与部件,开展电堆组装技术研究;开展环境适应性测试;开展生产工艺研究,实现燃料电池核心部件及电堆的自主生产能力;选择旅游观光、无人机典型应用场景,开展示范应用研究,为大规模应用推广奠定基础。
二、考核指标
基于自主研发的材料与部件组装的空冷型电堆最大功率≥5kW,最大质量功率密度≥1000W/kg,寿命≥5000h(实测1000小时,衰减率≤2%),环境温度-20°C~40°C(裸堆),环境湿度10%~90%,最大海拔高度4000米,零部件国产化率≥85%,产能≥1000台/年;开发燃料电池旅游观光车、无人机等燃料电池产品2种以上,并实现一个以上燃料电池产品的示范应用。
三、执行周期
2年
四、经费预算
总预算2000-24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000-1200万元,企业配套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氢能产业综合研究院建设方案》《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吉林省氢能产业综合研究院科技专项(以下简称氢能院、氢能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指南只受理非涉密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和附件材料严禁出现“X密”“内部”“非公开”等字样。氢能专项优先支持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或产业化经历,以及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申报项目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制定的技术方案应围绕氢能产业发展需求,具有原创性、引领性,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且内容重点突出、产业化路径明确、实施计划详实、预算安排合理;
(三)产业化项目必须与企业合作,项目成果必须在吉林省域内转化应用。
二、组织形式
(一)氢能专项由吉林省科技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定向委托氢能院组织实施,并参与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
(二)氢能院可自主申报项目,其他单位申报项目需与氢能院签署合作协议(包括合作内容、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与氢能院联合申报。
三、申报立项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一致,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经费预算书、合作协议等。
(一)材料填报
1.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jlkjxm.com/),进行网上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后完成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及附件,一式2份胶装成册,报送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予修改。
2.审核推荐。中省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级高新区等科技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和省直以下事业单位等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在纸件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出具正式推荐公函(附推荐项目名单)。推荐单位应对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是否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进行审核,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如弄虚作假,要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单位汇总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连同正式推荐公函(一式2份,加盖公章的红头文件),报送至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无正式推荐公函,不予受理。
4.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日16时,在线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16时,纸件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16时(如果采用邮寄方式,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联系人及地址见本文第六部分)。
(二)评审立项
省科技厅会同科研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产业化项目占年度立项总数80%及以上。
(三)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自项目任务书签订日起算。
四、注意事项
(一)拨款信息采集
项目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填写《拨款信息采集表》,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立项后项目经费按此拨付。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经费无法拨付的,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责任,并按项目撤销程序办理。
(二)申报书填写
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相关内容将作为项目任务书签订、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依据,原则上不得修改。
五、有关要求
(一)限项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5年度项目指南》等有关要求执行。
(二)科研诚信要求
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不在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期限内,并遵守科研诚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在项目申报前,项目牵头单位应对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进行科研诚信审核,并组织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在项目推荐前,项目推荐单位应对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进行科研诚信审核,并组织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三)科技安全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为科技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科技安全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政策,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项目安全、有序实施。
(四)企业申报要求
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上年度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科技服务类企业或研发投入超1000万元的企业不做此要求);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成立时间计算,企业应提供税务门核实的数据或审计报告或其它相关材料为证。企业牵头申报或参与联合申报的项目,财政资金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总经费50%,其余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足额到位。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