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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坪山丨智能网联全域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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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坪山丨智能网联全域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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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1/2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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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深圳市坪山区智能网联全域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


1)在坪山区范围内开展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试点及功能型无人车运营试点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2)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是指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指定的路段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活动。
 

3)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是指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指定的路段进行的具有试点、试行效果的智能网联汽车载人、载物、环卫及其他专项作业的活动。
 

4)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试点是指以商业运营探索为目的开展的智能网联汽车载人、载货、环卫及其他专项作业等多种形式的收费服务试点活动。
 

5)功能型无人车运营试点是指以探索商业模式为目的,在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用于社会车辆通行的各类道路进行的功能型无人车无人物流、环卫等服务或者专项作业的试点活动。

 

 

为顺应智能网联产业发展趋势,加快推进坪山区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型无人车规模化应用,推动更多智能网联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在坪山区落地应用,将坪山区打造成为智能网联创新产业高地。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在总结坪山区智能网联全域开放政策实施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对《深圳市坪山区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管理系列政策》的修订工作,形成《深圳市坪山区智能网联全域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2月16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期内,欢迎社会各界对《深圳市坪山区智能网联全域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电、来信、邮件等方式反馈。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0755-89230314
电子邮箱:madenghui@szpsq.gov.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41号深港花源3栋
邮政编码:518118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6日

 

国家政策

两部门:面向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攻克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核心关键技术
《汽车芯片信息安全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工信部:《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
四部门:202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
工信部:拟立项《汽车芯片产品零缺陷指南》等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
市场监管总局:7月1日起,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等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将开始实施
工信部:《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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