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等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注册地为北京地区且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在2024年12月15日前报送2024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表。
后续将依据报送情况,以抽查等方式核验重点企业报送内容真实性,指导排查有关数据安全风险隐患。相关工作情况将报送至中央网信办,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报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抽查核验。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等报送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送对象
注册地为北京地区且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重要数据”参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三条中有关重要数据识别的定义)
二、报送内容
1.2024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模板详见附件1);
2.风险评估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
3.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表(附件3)。
若《风险评估报告》内容与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有重合之处,重合部分不用再描述,在风险评估报告中写明与管理情况报告哪些部分内容重合即可。
三、报送时限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四、报送方式
本市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应按要求编制《2024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填写《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表》,均加盖企业公章,将加盖公章的扫描版+word电子版报送至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邮箱地址:
bjwxbwlaq@bjwxb.beijing.gov.cn
报送前请致电联系010-55520115、010-55520349。
后续将依据报送情况,以抽查等方式核验重点企业报送内容真实性,指导排查有关数据安全风险隐患。相关工作情况将报送至中央网信办,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报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抽查核验。
附件:
附件1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参考模板).docx
附件2 风险评估报告(参考模板).docx
附件3 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表.docx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