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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丨2024年底前个人用户新能源车以旧换新可申领专用牌照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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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丨2024年底前个人用户新能源车以旧换新可申领专用牌照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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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10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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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本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在转让或报废其新能源小客车后,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可以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加快推动本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经报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举措。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于符合《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23〕25号)第四条有关要求的个人用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


1.名下同时拥有使用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机动车和使用本市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小客车(以下统称“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用户,转让或者报废名下新能源小客车,并且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


2.名下拥有两辆及以上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用户,转让或者报废名下新能源小客车,并且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


消费者申请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有其它情形的,仍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及时优化相关工作安排,推动上述举措落地,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营造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


 

国家政策

工信部:应用智能驾驶等技术 降低供应链物流成本 提升准时交付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鼓励采用电动、氢能等新能源车辆短距离运输煤炭
三部门: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
工信部:聚焦汽车等重点行业,实施可靠性“筑基”和“倍增”工
工信部: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环节设备为重点更新目标
发改委: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示范”等绿色低碳技术项目申报
十部门: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
工信部:再次征求《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强制性国准意见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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