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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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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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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7/04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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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北京、上海、重庆等20个城市列入。

 

 

 

五部门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安排,在自愿申报、组织评估基础上,确定了20个城市(联合体)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详见附件)。

 

各试点城市要及时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正式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备案。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建设任务,建立完善协调工作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各地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试点工作的跟踪问效,及时总结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每年3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010-68205629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010-66263958
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 010-66557033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3961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010-65292812

 

附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2024年7月1日

 

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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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环境技术条件 第2部分:半开放道路》等国家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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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
公告:第6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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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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