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7日,咸阳市交通运输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将在咸阳市主城区实施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明确:将在咸阳市主城区实施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措施。微型、轻型货车,新能源货车(不包含渣土清运和商砼车辆)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除每日7:00-9:00、17:30-21:00高峰时段禁止在市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其余时间不受禁限行限制(备注:整车长、宽、高均以行驶证“外廓尺寸”为准。中型厢式货车指行驶证“车辆类型”为“中型厢式货车”)。
关于将在咸阳市主城区实施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为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咸阳市主城区实施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咸阳市主城区咸平路(咸阳西收费站-宝泉路口,含)以东,文林路西延段、文林路、迎宾大道、文渊路、东风路北延段、望贤路(含)以南,涤纶路、长陵路、朝阳三路、金旭路、河堤路、渭城桥(二号桥)、扶苏路(含)以西,世纪大道(含)以北合围区域。
二、禁限行管理规定
(一)微型、轻型货车,新能源货车(不包含渣土清运和商砼车辆)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除每日7:00-9:00、17:30-21:00高峰时段禁止在市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其余时间不受禁限行限制(备注:整车长、宽、高均以行驶证“外廓尺寸”为准。中型厢式货车指行驶证“车辆类型”为“中型厢式货车”)。
(二)中重型货车、特殊结构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含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全天禁止驶入禁限行区域。
(三)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中重型货车、特殊结构车、专项作业车、渣土清运和商砼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申办货车电子通行码,按核准的路线、时间通行。
(四)遇有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限制通行的,另行向社会发布通告,所有车辆按通告要求执行。
(五)本通告自2024年6月17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施行。请相关单位、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特此通告。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