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海南省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第一批)清算结果》,《清算结果》明确:经购车消费者线上申报、线上线下审核、集中复核清算等流程,拟对第一批符合补贴条件的13881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3476.7万元。其中,符合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运营服务补贴要求车辆788辆 ,补贴金额共计人民币878万元。
关于海南省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第一批)清算结果的公示
琼工信汽车〔2024〕124号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海南省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3〕257号)要求,经购车消费者线上申报、线上线下审核、集中复核清算等流程,拟对第一批符合补贴条件的13881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3476.7万元,现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1、2),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6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能源汽车发展与监察处:(0898)66280953
邮编:570204
附件:
1-第一批拨付车辆(符合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运营服务补贴要求车辆788辆)清单
2-第一批拨付车辆(个人及其他领域车辆符合充电费用补贴要求(不含已申请运营服务补贴)车辆13093辆)清单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