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及产品整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检验机构应尽快健全完善检验检测能力,完成资质认定和相关备案工作,请车辆生产企业及时组织开展标准的实施和整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进度,按照要求提供检验报告。
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及产品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验机构:
为贯彻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产品准入管理要求,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同意,现将近期即将更新实施的标准及废止的标准通知如下:
1.按照GB 13392-2023《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和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5年4月1日起均执行该标准。相关企业应尽快核实已获得型式批准车型情况,通过变更扩展进行整改。
2.按照GB 9743-2024《轿车轮胎》要求,新生产的轮胎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中除4.6和4.7外的条款,新生产的轮胎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中包括4.6和4.7条款在内的所有条款。
3.按照GB 9744-2024《载重汽车轮胎》要求,新生产的轮胎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除4.6和4.7外的条款,新生产的轮胎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中包括4.6和4.7条款在内的所有条款。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4年第11号)的要求,自2024年5月28日起,取消GB 11550-2009《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强制性检验项目,主要技术内容
被 GB 15083-2019《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覆盖。
检验机构应尽快健全完善检验检测能力,完成资质认定和相关备案工作,请车辆生产企业及时组织开展标准的实施和整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进度,按照要求提供检验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