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的安全总则、充电接口安全、交流充电安全、直流充电安全以及对应试验方法、实施过渡期。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交流充电系统和电动汽车直流充电系统,其供电网侧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 V AC或1500 V DC、电动汽车侧额定最大电压不超过1000 V AC或1500 V DC;也适用于电动汽车充放电系统中充电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不适用于:与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充放电系统维护相关的安全要求;顶部接触式充电系统等自动充电系统;GB/T 40432规定的车载充电设备。
公开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能源局科技司组织开展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附件:
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联系方式:
传真:010-66013726
邮箱:vehicle@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装备工业一司
202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