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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积分数据核算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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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积分数据核算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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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2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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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积分数据核算审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核算结果确认无误的企业,请于6月5日之前在线填写相关内容后下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确认函》,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通过积分管理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纸质原件邮寄至装备中心(建议EMS邮寄)。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结合核算结果进行自查,并于5月29日之前在线提交复核申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积分数据核算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乘用车企业:


为贯彻落实《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 第53号)有关要求,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装备中心将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积分管理系统”),开展2023年度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审查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参与核算的企业主体,包括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


(二)装备中心对企业双积分数据进行核算,并通过积分管理系统下发核算结果。


(三)企业登录积分管理系统,在“双积分核算”模块中查看并确认核算结果。


1.对核算结果确认无误的企业,请于6月5日之前在线填写相关内容后下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确认函》,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通过积分管理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纸质原件邮寄至装备中心(建议EMS邮寄)。


2.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结合核算结果进行自查,并于5月29日之前在线提交复核申请。


(四)装备中心依据企业提交的各项材料开展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汇总上报装备工业一司。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00290、010-68209129
联系邮箱:mengxue@eidc.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
邮政编码:100846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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