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本次提前下达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总计1108118万元,其中:
1)2021年及以前年度清算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 277710万元,2021-2022年预拨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 668921万元;
2)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 48550万元;
3)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一年度奖励资金 114219万元;
4)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验收清算补助资金 -1282万元。
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3〕33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58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兵团)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用于2021年以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最终清算(以后年度不再进行清算)、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验收清算。其中,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你省(区、市、兵团)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
附件:
1.提前下达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汇总表
2.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汇总表
3.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汇总表
4.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汇总表
5.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一年度奖励资金汇总表
6.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验收清算补助资金汇总表
7.提前下达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31日
同时,国家财政部还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本次下达总计 2293313万元,其中,清算资金 1564661万元,预拨资金 728652万元。
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财建〔2024〕5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等文件规定,现下达你省(区、市)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用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和已推广但尚未完成清算的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预拨。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
你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预算资金和绩效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
附件:
1.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汇总表
2.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汇总表
3.已推广但未完成清算车辆补助资金预拨汇总表
4.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