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陕西省高水平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各市(区)产业创新集群建设重点方向,新能源汽车、氢能方面涉及城市如下:
1)西安: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2)宝鸡: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氢能、抽水蓄能等)、生物医药等产业。
3)咸阳:重点发展新型显示、生物医药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现代能源化工、大数据与云计算等产业。
4)延安:重点发展新能源(风电、光伏、氢能等)产业;培育壮大能化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5)榆林:重点发展现代煤化工、新材料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风电、光伏、氢能等)、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
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水平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发改高技〔2024〕486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优势领域,高水平培育壮大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产业创新集群,构建产业链群“百亿提升、千亿跨越、万亿壮大”梯次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我委研究起草了《陕西省高水平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区)要立足当地实际,摸底分析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现状,切实指导专业化园区做好产业创新集群培育工作,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附件:陕西省高水平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pdf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