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 经统计,本批次共有456家企业、12263个新能源车辆型号列入。
1、从产品类型看:乘用车2855个型号;客车3197个型号;专用车6211个型号。
2、从动力类型看:纯电动车辆型号10560个(含乘用车2441个,客车2777个,专用车5342个);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型号792个(含乘用车406个,客车97个,专用车289个);燃料电池车辆型号911个(含乘用车8个,客车323个,专用车580个)
3、换电式纯电动车辆型号本批次共计431个(含乘用车93个,专用车338个)。
以下是公告原文: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8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和《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8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七批).doc
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doc
4.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