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官网!

搜索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官方权威性工具书

手机网站

微信网站

版权所有  ©  北京国能赢创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3772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013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京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云龙
座 机:010-88110355
手 机:1369111791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ev863@126.com

>
>
>
五部委:水泥、焦化行业汽车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重卡

您现在的位置:

五部委:水泥、焦化行业汽车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重卡

作者:
来源:
日期:
2024/01/23 11:19
浏览量

2024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对于清洁运输要求方面,两《意见》分别明确:


1)进出企业的原燃料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企业,汽车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2)重点区域企业原燃料清洁运输比例达不到80%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车替代(2025年底前新能源汽车替代比例不低于60%),其他原燃料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3)产品运输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厂内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4)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三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

 

1)进出企业的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企业,汽车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2)重点区域企业清洁运输比例达不到80%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车替代(2025年底前新能源汽车替代比例不低于60%),其他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厂内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3)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三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危化品运输等特种车辆可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2024年1月15日

 

国家政策

四部门: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报送2024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
工信部:汽车智能制造系列行业推荐标准制定计划发布
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
工信部:促进换电模式发展 加力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8个氢能相关项目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地方政策

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