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
一、发展目标方面,《规划》明确:
1)到2025年,氢能产业培育孵化期。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氢能产业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氢能在交通、航天、化工、能源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取得积极成效,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200辆,部署建设加氢站6座。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万吨/年,主要用于船用绿色甲醇生产制造,满足2-3艘甲醇动力集装箱船舶使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万吨/年。
2)到2030年,氢能产业试点示范期。氢能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以可再生能源制氢为主的供应体系初步建立,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在交通、航天、化工、能源等领域形成多元的应用场景。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1000辆,加氢站增至15座左右。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40万吨/年。
3)到2035年,氢能产业应用推广期。产业发展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氢能关键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同步,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应用成效显著,在交通、航天、化工、能源等领域实现应用推广,为全国能源绿色化转型发展提供海南氢能贡献。
二、空间布局——汽车领域,《规划》明确:
围绕冷链物流“一中心四节点”(以洋浦为中心,海口、三亚、东方、琼海为节点)布局氢能在冷链物流车应用;围绕环岛旅游公路,海口、三亚、儋州等重点景区布局氢能在旅游巴士、多功能乘用车等方面应用;洋浦港、海口港等港口布局港口叉车、短倒重卡等氢燃料动力替代,为海南加入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提供支撑。
三、重点任务——实施氢能应用场景示范工程方面,汽车领域明确:
充分发挥2030年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等政策优势,逐步建立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纯电动汽车互补的发展模式。在冷链物流车、短倒重卡、旅游巴士等领域先行探索氢燃料动力分阶段替代,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广到乘用车领域。争取纳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积极申报示范项目,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氢能在汽车领域示范应用工程
1)氢能+重卡运用。利用自贸港港口物流设施资源,开展氢能重卡车辆示范,用于农副产品等部分散货和轻工医疗、机械设备、炼化品等货物的码头内部短倒、码头与货运物流中转中心转运。
2)氢能+冷链物流应用。围绕全岛冷链物流“一中心四节点”布局,以食品生鲜、药品和高端技术中间品等冷链物流和流通配送为重点,推动实现氢燃料电池冷链物流车的分阶段替换。
3)氢能+旅游巴士应用。在环岛旅游公路,海口、三亚、博鳌、儋州等重点景区布局氢能在旅游巴士、多功能乘用车等方面应用,构建涵盖氢燃料动力分阶段替代示范应用。
4)氢能+乘用车应用。重点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地推广大型氢燃料电池乘用车。
四、重点任务——实施氢能合作交流平台工程方面,汽车领域明确:
推进海南加入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基于海南自贸港与广东在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产业发展、标准制定等方面广阔合作前景,共同联手开发东盟等海外市场,最大程度利用好“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积极推进海南加入广东燃料电池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