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优化实施城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和机动车禁鸣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
1)进一步优化城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其中,微型载货汽车、新能源轻型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物流配送货车,全天24小时可以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不含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
2)其他类型的新能源物流配送货车除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7:30至19:30)外,可以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不含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