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官网!

搜索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官方权威性工具书

手机网站

微信网站

版权所有  ©  北京国能赢创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3772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013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京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云龙
座 机:010-88110355
手 机:1369111791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ev863@126.com

>
>
>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机动车合格证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机动车合格证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
2023/12/21 10:27
浏览量

2023年12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机动车合格证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
 

1)客户端升级:自2024年1月1日起,使用机动车合格证标准版客户端的企业,可通过在线升级完成客户端升级。


2)代理服务升级:国产车辆生产企业可通过系统下载二次开发套件,安装代理服务,并通过代理服务监视器进行在线升级和搭建测试环境。
 

3)新能源减免税标识补填:机动车合格证管理系统增加补填减免税标识功能,企业可通过系统下载模板,对列入减免税目录的车型车辆,补填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和新能源汽车种类。

 

 

关于机动车合格证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

 

各有关车辆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有关要求,拟于2023年12月22日(周五)18时至24时升级机动车合格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期间暂停相关服务。主要升级内容如下:


一、客户端升级


自2024年1月1日起,使用机动车合格证标准版客户端的企业,可通过在线升级完成客户端升级。客户端升级后,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是否符合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条件”(以下简称减免税标识)、“是否为‘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以下简称换电模式标识)和“新能源汽车种类标识”进行标注。进口车企业需额外填写“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征免税证明号码”和“消费税缴款书号码”。
 

二、代理服务升级


国产车辆生产企业可通过系统下载二次开发套件,安装代理服务,并通过代理服务监视器进行在线升级和搭建测试环境。本次升级,在本地代理服务合格证对象中增加三项参数,分别是XNYQCJMSBS(减免税标识)、HDMSBS(换电模式标识)和XNYQCZL(新能源汽车种类标识),三项参数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企业应根据车型是否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等对相关参数进行赋值。其中,减免税标识和换电模式标识为0时,表示否;为1时,表示是。新能源汽车种类标识为00时,表示非新能源汽车;为10时,表示纯电动汽车;为20时,表示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为30时,表示燃料电池汽车。
 

三、新能源减免税标识补填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过渡期的相关要求,系统增加补填减免税标识功能,企业可通过系统下载模板,对列入减免税目录的车型车辆,补填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和新能源汽车种类。进口车企业需额外补填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征免税证明号码、消费税缴款书号码。待第一批减免税目录发布后,企业可通过系统进行补填操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09129
联系邮箱:help@eidc.org.cn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国家政策

工信部:应用智能驾驶等技术 降低供应链物流成本 提升准时交付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鼓励采用电动、氢能等新能源车辆短距离运输煤炭
三部门: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
工信部:聚焦汽车等重点行业,实施可靠性“筑基”和“倍增”工
工信部: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环节设备为重点更新目标
发改委: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示范”等绿色低碳技术项目申报
十部门: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
工信部:再次征求《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强制性国准意见

地方政策

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