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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丨开展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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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丨开展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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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
2023/11/2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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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


1)报送对象:注册地为北京地区且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


2)报送内容:包括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

 

 

为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送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送对象

 

注册地为北京地区且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重要数据”参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三条中有关重要数据识别的定义)

 

二、报送内容

 

1.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1);

 

2.风险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2);

 

3.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附件3)。

 

若风险评估报告内容与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有重合之处,重合部分不必再进行描述,但需在风险评估报告中注明与管理情况报告哪个部分内容重合。

 

三、报送时限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四、报送方式

 

本市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应按要求编制《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填写《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分别加盖企业公章,将纸质版+word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送前请致电联系010-67676912(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后续将依据报送情况,以抽查方式核验重点企业报送内容真实性,指导排查有关数据安全风险隐患。相关工作情况将报送至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报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抽查核验。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


 

国家政策

国家标准委下达《智能网联汽车 车内生物滞留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推荐性国标计划
三部门: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四部门公告2025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
两部门:推进新能源重卡等规模化应用
五部门:聚焦智能驾驶等重点方向,围绕典型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示范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公布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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