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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丨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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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丨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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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
2023/08/1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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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14日发布《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措施》明确:


1)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及成本变化情况,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上限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其中,电动汽车(不区分车型)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 0.65 元/千瓦时(不包含电费);电动汽车换电服务费包括充电的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上限标准为 0.60 元/公里(包含电费、电池租赁和充换电服务等费用)。


2)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65元/度,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海口市各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7】749 号)的规定,现就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及成本变化情况,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上限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其中,电动汽车(不区分车型)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 0.65 元/千瓦时(不包含电费);电动汽车换电服务费包括充电的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上限标准为 0.60 元/公里(包含电费、电池租赁和充换电服务等费用)。


二、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电价(以电网公司公布的电价为准)和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原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海发改价格规【2021】1 号)同时废止。期间如遇我省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本通知自行失效。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8月 10 日


 

国家政策

两部门:面向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攻克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核心关键技术
《汽车芯片信息安全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工信部:《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
四部门:202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
工信部:拟立项《汽车芯片产品零缺陷指南》等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
市场监管总局:7月1日起,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等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将开始实施
工信部:《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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