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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丨推动充电为主、换电为辅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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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丨推动充电为主、换电为辅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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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7/18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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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

 

一、在《江西省装备制造业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中,汽车产业方面,《方案》明确:发展装备制造业产业链。坚持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方向,强化整车、整机与材料、零部件协同,创新引领与应用牵引并重,聚力发展汽车、电线电缆等细分产业链。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8000亿元。

 

二 、在《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中,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方案》明确:


1)强化新能源企业与新能源汽车、储能应用、关键材料等企业协同,推动动力电池企业与新能源汽车企业,锂电池材料企业与锂资源、化工等企业,光伏制造企业与新型储能、原辅材等企业联合布局。


2)做强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持续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规范化梯次利用和高值化再生利用。加强规范引导,鼓励回收企业申报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9号)企业公告。


3)加快储能市场培育开发。推动充电为主、换电为辅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车电分离等新模式。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通知
赣府字〔2023〕4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12日

 


江西省装备制造业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节选

 

二、主攻方向和发展路径
(一)汽车产业。产业重点延伸发展纯电动商用车、纯电动特种车、智能网联汽车、高效内燃机、新能源汽车变速器、高性能动力电池、稀土永磁电机、车用大功率驱动电机、先进传感器、车载电子电气架构、车载终端、域控制器等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商用车电动化、乘用车规模化。围绕商用车、专用车、乘用车等领域,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在产业链相对完整、产业基础良好的区域,突出地域发展特色,建设结构合理、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优势汽车产业集群。
(二)电线电缆产业。产业重点延伸发展风电、光伏、机器人以及航空航天等新能源电缆、智能电缆以及特种电缆等高附加值产品。以南昌市、赣州市为重点区域,支持南昌市和赣州市瑞金市生产企业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依托省级瑞金电线电缆产业基地和南昌市电线电缆产业聚集优势,支持产品研制,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南昌市、赣州市瑞金市举办电线电缆领域品牌推介会,强化江西省品牌影响力。
(三)数控机床产业。鼓励南昌市加大对数字化协同设计、精密及超精密机床的可靠性及精度保持技术、复杂型面和难加工材料高效加工及成形技术等技术开发的支持力度。鼓励南昌市、吉安市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的支持力度,提升区域科技创新竞争力。围绕芯片、算法、通讯协议等环节,鼓励南昌市加大对人机交互编程、加工工艺数据库管理智能化、自适应控制和调节、远程监控和诊断等数控系统智能化技术开发支持力度,加快高档数控机床实现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远程维护等智能化功能。
(四)机器人产业。围绕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整机—后市场”产业链条,鼓励南昌市、赣州市加大对伺服电机、减速器等短板环节的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九江市培育核心零部件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商,支持九江市建设机器人产业基地,搭建机器人产业信息互通平台,加强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支持南昌市、赣州市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建设高端智造科技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五)应急产业。推进应急产品高端化、智能化、系列化、成套化发展,重点发展高精度灾害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产品、特种交通应急保障产品、智能无人应急救援装备、重大消防救援产品等附加价值较高的应急产品。鼓励南昌市依托重点企业建立完善应急动力装备云平台、大型通信指挥移动平台等,加快发展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电源、负压救护车、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等产品。鼓励萍乡市依托技术研发中心,与国内重点高校建立“产研互动”交流机制,重点突破矿山、隧道工程等成套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支持景德镇市加快研发及推广应用紧急救援、人员运输和空中侦察等领域航空应急装备。南昌市、九江市和新余市加快发展消防员防护装备、消防抢险救援装备等应急装备。


 

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节选

 

三、重点任务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融通资金链,畅通人才链,提升政策链,着力构建和优化“五链”融合的产业发展良好环境,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招大引强。
1.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树牢“项目为王”理念,不断完善项目服务机制,强化对储备的拟建和在建重大项目的调度服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持续扩大先进产能。用好用足省级工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
2. 推进产业链精准招商。根据不同细分产业链各环节实际情况,锻长板、补短板、建新板,不断延链补链强链。跟踪行业重点企业产业布局和投资动态,及时更新完善“四图五清单”、产业招商册等资料,引导各地创新招商方式,推进产业链招商、产业生态招商。发挥龙头企业整合能力,围绕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需求,大力引进配套关联企业。紧盯薄弱领域环节,精准开展补充式、填空式招商。
(二)强化创新突破。
1.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突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营造激发创新的良好环境,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研究、前沿创新。积极鼓励龙头企业联合相关机构推动组建新能源领域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用好国家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现有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支持省内锂电、光伏等新能源企业重大技术研发产业化项目。
2. 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好锂产业、光伏产业2个省级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作用,创新完善联合体运行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多方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大力提升标准化水平,完善低品位锂云母提锂、锂渣回收利用等相关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动力电池安全性、电池回收利用、充换电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开展锂电池、光伏组件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及核算、碳足迹标识等标准研究。
(三)强化企业培育。
1. 加强制造企业梯次培育。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领航企业,鼓励链主企业进行产业链上下游垂直整合,持续做大做强。深入推进企业“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加快龙头骨干企业上市步伐,三年内新增上市企业3家以上。扶持高成长企业,着力打造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更多新能源企业成为“独角兽”“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2. 培育生产性服务企业。培育一批新能源领域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以及掌握核心技术的应用服务提供商,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完善新能源研发创新服务体系、测试评价体系,加强检测检验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促进制造端与新能源应用服务相融合,推动产品、场景、模式创新,拓展服务领域。
(四)强化集群发展。
1. 加强布局引导。结合我省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按照区域集聚、主体集中的原则,优化锂电产业布局,引导各地差异化发展,推动锂电产业向基础好、配套齐、环境承载能力强的地区集聚。强化新能源企业与新能源汽车、储能应用、关键材料等企业协同,推动动力电池企业与新能源汽车企业,锂电池材料企业与锂资源、化工等企业,光伏制造企业与新型储能、原辅材等企业联合布局。打造一批重点园区,以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加快锂电、光伏、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实现优质项目集聚成势、特色产业集群成链,构建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产业格局。
2. 有序建设产能。引导锂电产业企业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合理建设产能规模,防止盲目投资、“一哄而上、一哄而散”、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招商恶性竞争,各地不得违规为新能源投资项目提供税收、资源、土地等优惠条件,防范无序发展、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稳妥推进落后产能、无效供给市场退出。
3. 数字化融合赋能。深入贯彻实施我省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深化数字技术与新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新能源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统筹利用各级专项资金,以生产制造环节为重点,支持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等示范项目建设,推动企业加快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五)构建产业生态。
1. 提升关键资源供给能力。加大锂、钒等新能源产业所需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勘查力度,深度挖掘新能源资源潜力。坚持高水平、高标准开发利用锂资源,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确保优势资源可持续合理开发,形成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的矿山布局,有序扩大省内锂资源供给。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加强海外资源开发布局,引导回收利用“城市矿山”资源,拓宽资源供给和开发利用渠道,提升锂、镍、钴等电池关键资源保障供应能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性。
2. 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和企业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设施,控制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加强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等产品绿色设计、清洁生产,促进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降低回收利用难度,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3. 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加强锂资源综合利用,优化提锂工艺技术,支持铷、铯等锂云母伴生资源开发利用。支持采选矿长石粉、尾砂和提锂尾渣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积极开展综合利用产业化试点,扩大长石粉、尾渣在建材、道路工程等领域的应用,拓展消纳处理途径。做强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持续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规范化梯次利用和高值化再生利用。加强规范引导,鼓励回收企业申报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9号)企业公告。
4. 不断拓展应用领域。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集中式电站建设,鼓励企业开发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适用于各种光伏应用场景的多样化光伏发电产品,拓展“光伏+”内涵,扩大光伏在工业、城建、交通、农业等各领域应用范围。推动动力和储能电池在电动船舶、电动飞机、智慧无人矿山等“电动化+智能化”场景应用。加快储能市场培育开发。推动充电为主、换电为辅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车电分离等新模式。
5. 优化产业人才供给。推进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支持新能源企业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培养专业人才。优化高校专业设置,提高与企业需求匹配度。加快建设新能源产业学院,大力培育高级技工人才。支持企业与高校和职业院校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实现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有效对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留住用好人才。

 

国家政策

工信部:《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5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
交通部: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现代化产业的运输服务保障措施
涉汽车行业应用标准 工信部征求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意见
交通部 发改委: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布局建设专用换电站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扩大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
工信部等部门:推动“5G上车”,鼓励汽车前装5G通信模块,助力智能网联汽车智驾、智舱提质升级
国家能源局:6项氢能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公示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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