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以下简称《方案》),氢能、新能源汽车方面,《方案》明确:加快推动氢能创新应用。坚持可再生能源制氢发展方向,加快研究氢能制储运用体系规划布局,推进绿色氢能在交通、分布式能源领域的示范应用,推动氢能成为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的新路径。到2025年,全市氢能年应用规模达到2万吨左右,加快提高绿色氢能利用比例。
1)加快氢能制储运体系建设。大力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绿色氢能合作,推动京南、京北可再生能源制氢基地建设,研究推动内蒙古-北京风光制氢和长输管线运氢一体化示范,提升绿色氢能保障能力。推动多元化制氢、一体化运氢物流、氢能研发制造及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协同发展。开展绿色电力制氢示范,研究推动垃圾填埋气制氢示范项目,加快提升绿色氢能应用规模。推动氢能运输和储备设施建设,研究规划绿色氢能运输通道,开展管道输氢可行性研究与线路规划,科学布局市内氢能储存设施,推动建立氢能制储运标准体系。到2025年本市力争形成60吨/天的氢能供应能力,不足部分由京津冀区域协调补充。
2)大力发展氢能交通。发挥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氢能示范工程效应,按照“布局合理、适度超前、供需匹配、安全有序”原则,构建加氢站保障体系。以平原新城和生态涵养区为重点,聚焦大宗物资运输、渣土运输、物流配送、市政环卫、通勤客运、公交等中远途、中重型为主的应用场景,加快研究氢能汽车路权支持政策,推动氢能车辆替代。加快衔接匹配服务需求、行车路线及运营场站等关键要素,研究制定相关标准,重点在平原新城及辐射区域布局加氢站建设。充分利用延庆区既有氢能交通设施资源,扩大氢能示范范围,打造多场景氢能交通综合示范。
3)推动氢能示范应用。探索公共设施、企业园区、数据中心等多种应用场景商业化模式,推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在热电联供、备用电源以及微电网等领域的应用,开展移动式燃料电池充电装置试点,推动城市副中心供热保障中心等燃料电池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实施。加快研究评估燃气热电联供机组、燃气锅炉房氢气掺烧技术可行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在高安屯燃气电厂开展氢气掺烧示范试点。
4)推进氢能产业应用综合示范。加快推动氢能研发、氢能制储运、氢能交通、氢能综合应用等多层次示范,形成全链条集聚示范效应。发挥大兴氢能产业园建设的辐射效应,大力推动氢燃料电池交通产业链、氢能供应产业链及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带动周边区域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建设昌平氢能技术研发基地,大力推动电堆、双极板、催化剂、质子交换膜、膜电极、碳纸、空压机和氢气循环泵等核心领域氢能技术研发示范,建立多层次氢能科研平台,打造氢能产业科技创新高地。
5)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评估,明确轨道交通、城市道路等设施和配套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和技术模式。组织交通基础设施运营主体制定可再生能源应用方案,加快实施交通行业绿色低碳提升工程。加快研究制定交通枢纽、微中心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指南,在规划阶段明确可再生能源融合应用要求。坚持“宜电则电、宜氢则氢”,加快充电桩、加氢站布局建设,实施交通运输工具脱碳更新工程。到2025年,新建交通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不低于20%,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力争达到200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