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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丨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站320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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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丨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站320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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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4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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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目标方面,《规划》明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分类施策,到2025年,满足6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换)电需求,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站3200座,其中,公用站约2200座,专用站约960座;充电桩不少于17万个,其中,公用桩不少于5.3万个,专用桩不少于2.7万个,自用桩不少于9万个;换电站450座,其中,公用站300座,专用站150座;建成充电桩功率达到376万千瓦(现状约220万千瓦),构建起“车桩匹配、布局合理、安全稳定、支撑产业”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电动汽车充(换)电保障能力。

 

 

 

以下是节选部分: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八条 规划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分类施策,到2025年,满足6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换)电需求,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站3200座,其中,公用站约2200座,专用站约960座;充电桩不少于17万个,其中,公用桩不少于5.3万个,专用桩不少于2.7万个,自用桩不少于9万个;换电站450座,其中,公用站300座,专用站150座;建成充电桩功率达到376万千瓦(现状约220万千瓦),构建起“车桩匹配、布局合理、安全稳定、支撑产业”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电动汽车充(换)电保障能力。
第九条 规划原则
1.统筹规划,分类实施
统筹规划全市充(换)电设施布局网络,按照不同领域的充(换)电需求,推动全市充(换)电体系从建设设施数量向提升充电效率转变,充电为主向充换互补转变,定点规划向灵活布局转变。补齐建设空白区,提升区域充(换)电场站建设密度,构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充电圈。推广居住社区“统建统管、有序充电”模式,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的建设进度,缓解私家电动汽车“充电焦虑”。
2.适度超前,有序发展
规模适度超前,充分考虑电动汽车的跃升式发展态势,统筹规划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促进全市电动汽车推广使用,培育发展充(换)电设施产业、企业。监管适度超前,将充(换)电基础设施纳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统一监测监管,打造“城市充(换)电一张网”,提升行业数字化水平。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停车场布局规划等的统筹衔接,实现中心城区、城市新区、郊区新城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3.服务为本,便民利民
以提升服务水平、方便使用为重点,建设线上线下结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换电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基于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对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预测分析,精准匹配公、专、自充(换)电基础设施,探索实现充(换)电运营企业与平台之间的启停支付功能,实现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推广使用“蓉城充”APP,并纳入“智慧蓉城系统”,提升充(换)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推动全市电动汽车公专用充(换)电站建设及形象标准设置,进一步提升用户的导向体验、视觉体验和服务体验,形成符合成都特色标准化的公专用充(换)电站。
4.安全可靠,运行高效
探索构建充(换)电设施地方标准体系,推动全市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形成引领全国、适配成都的地方标准体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建设管理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全备案及运营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发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作用,推动全市充(换)电网络的负荷管控、智能调度,推动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创新。

 

第三章 需求预测

 

第十条 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截至2022年底,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41.6万辆,占全市汽车总保有量的6.8%,居全国城市第六,非限购城市第一。分类型保有量方面,私家车保有量最大,达到19.8万辆,其次为网约车8.8万辆、城市物流配送车6万辆和企业用车3.8万辆。推广程度方面,出租、网约、公交的电动化替代较好,达到50%以上;私家车、客运车、商用重卡(含渣土车、混凝土车、冷链物流车等)渗透率1分别为4%、4.9%、6.4%,是未来的重点推广领域。
稳定增长情况下,2025年成都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为60万辆。其中,巡游出租车1.5万辆,网约车8万辆,租赁车0.85万辆,公交车1.3万辆,城市物流配送车6万辆,公路及旅游客运车0.1万辆,环卫车0.3万辆,渣土车0.25万辆,混凝土车0.25万辆,公务、通勤等其他车6.45万辆,私家车35万辆。
适度超前情况下,考虑政策与技术革新的推动,2025年成都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可达到85.88万辆。其中,巡游出租车1.58万辆,网约车9万辆,租赁车0.85万辆,公交车1.34万辆,城市物流配送车8万辆,公路及旅游客运车0.16万辆,环卫车0.35万辆,渣土车0.3万辆,混凝土车0.3万辆,公务、通勤等其他车12万辆,私家车52万辆。

 

第十一条 设施需求预测
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建设充电站2290座(公用站1514座、专用站776座),充电桩98883个(公用桩27467个、专用桩9177个、自用桩62239个),总体车桩比约为4:1,基本形成公、专、自分类型相匹配的充电设施体系。
公用充电设施方面,全市现已建成公用站1514座,公用桩27467个,主要为出租车、网约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和私家车服务,较为集中分布在中心城区。建设主体多采取租用场地的方式,叠建于商业、公园、公共设施、社会停车场等多样用地类型上。专用充电设施方面,全市现已建成专用站776座,专用桩9177个,主要为公交、市政、物流、客运等领域的专用车辆服务。建设形式上,公交领域结合公交场站和临时场地建设,服务能力趋于饱和;市政领域点位灵活,由车辆所属企业灵活设置;客运领域电动化程度较低,相应设施较少。
自用充电设施方面,全市现已建成自用桩62239个,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和商业楼宇,为私家车服务,前期由于增容改造难度大、安全监管职责不明晰等因素制约,自用桩建设较为滞后,普及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为破解推广难题,我市创新推行“统建统管、有序充电”模式,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市累计建成换电站38座,主要包括蔚来汽车换电站(25座)和少量为网约车(7座)、客运车(4座)和重卡(2座)特定群体服务的站点。同时,“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于2019年正式上线运行,已纳入大部分车企、桩企运营数据(已纳入超50%电动汽车和90%的充电桩数据),对全市充(换)电行业的政策编制、安全检查、补贴申报和便民服务等提供数据支撑和大数据分析能力。
稳定增长情况下,2025年成都市需建成充电桩不少于17万个(公用桩5.3万个、专用桩2.7万个、自用桩9万个),换电站450座(公用站300座、专用站150座),总功率376万千瓦。
适度超前情况下,2025年成都市需建成充电桩不少于20.8万个(公用桩6.65万个,专用桩3.15万个,自用桩11万个),换电站1000座(公用站600座、专用站400座),总功率425万千瓦。 第四章设施布局

 

第十二条 公用设施
全市累计建成公用站约2200座,建设公用桩不少于5.3万个,按照所在区域分为城区站、城际站、其他站,规划新建公用站677座,建设公用桩不少于26060个。
1.城区站
基于人群分布特征、用地功能与开发强度、电动汽车运行轨迹数据,评估全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空间上的分布特征,结合电力设施专项规划及地区电力负荷,从充电需求、负荷功率测算,规划新建城区站574座,建设公用桩不少于24660个。采用单元管控方式布局规划,全市划定173个不跨行政边界、面积大小适宜的充电管控单元,对各单元充电桩数量、额定功率进行管控,实行“刚弹结合”管理,单元内明确设施数量目标,于充电需求旺盛区域布局一批优先建设的充电桩保障充电服务能力,留一定数量在单元内灵活选址建设。在功率负荷上,以功率确定单元最大充电能力,若技术进步提升设施功率,可适当减少充电桩数量。
结合社会停车场规划,新建城区站370座,建设公用桩不少于7500个。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
结合规划能源设施点位和现有加油加气站,新建城区站(综合能源站)140座,建设公用桩不少于560个,并需满足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对加油加气站与充电站合建的安全防护管控要求。
结合公园配套停车场规划,新建城区站64座,建设公用桩不少于1600个。根据公共设施、商业设施、服务设施配建比例,建设公用桩不少于1.5万个。
2.城际站
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干线公路沿线加油加气站,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100%覆盖,规划新建城际站40座,建设公用桩不少于400个,每站建设不少于10个桩。
3.其他站
结合旅游景区、郊野公园等配套停车场,设置不少于停车位10%的充电设施。规划新建其他站63座,建设公用桩不少于1000个。
4.“光储充放”一体站
示范推广一批“光储充放”一体站,探索推动V2G(汽车—电网双向充电)技术应用试点。

 

第十三条 专用设施
围绕公交、商用重卡、环卫重点领域和客运、驾考驾培等相关领域,规划新建专用站180座,建设专用桩不少于18100个。
1.公交领域
就近在各类公交场站(综合枢纽站、交通枢纽站、首末站、保养场、保修场)布局专用站,构建“干线以慢充为主、驳运线以快充为主,换电试点为补充”的布局模式,规划新建专用站60座,建设专用桩不少于300个。
2.商用重卡领域
在城区边缘、主要运输通道周边、工业仓储物流园区等区域,以“换电为主、充电为辅”模式规划新建专用站30座,引导建设充换一体站,建设专用桩不少于600个。
3.环卫领域
重点围绕现状及近期规划建设的垃圾转运站及垃圾处理场所,以“换电为主、充电为辅”模式规划新建专用站50座,引导建设充换一体站,建设专用桩不少于500个。
4.其他领域
结合各类型其他专用车辆特征,针对性地在客运站、驾培驾考场地等专用场站,规划新建专用站40座,建设专用桩不少于1000个。
公务、通勤等其他类型车辆结合专用停车位,按照相关标准建设专用桩不少于13000个。

 

第十四条 自用设施
按照“应建尽建、安全稳定、智能高效”的工作思路,既有小区优先推广“统建统管、有序充电”模式,新建小区严格落实充电设施标准配建比例,推动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探索结合小区周边路内停车泊位建设路侧充电设施作为补充,实现居住社区充电桩“安得起、管得住、用得好”的目标。全市规划新建自用桩不少于3万个。
1.既有小区
按照《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实施流程,努力为既有小区创造充电桩安装条件。对居民有改造意愿且有条件的既有小区优先以“统建统管”方式进行集中配建及运维管理,制定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安全标准规范。
2.新建小区
按照《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要求,按“停车位20%直接建设,80%预留安装条件”的要求进行配建,积极推广智能有序居民区充电模式。

 

第十五条 换电设施
结合国家、省、市关于换电站建设试点政策及相关行业标准,引导相关市场主体以充换一体站、综合能源站等形式建设公用换电站300座。围绕商业重卡、环卫等重点领域,依托充电站规划点位积极探索推广换电模式,商业重卡领域建设换电站30座,环卫领域建设换电站50座,其他领域建设换电站70座。

 

国家政策

工信部:推进车联网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工信部公示第387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95个型号列入
工信部:推动移动物联网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行车监控、自动驾驶等场景应用
工信部:推动移动物联网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行车监控、自动驾驶等场景应用
国务院:以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为重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
四部门: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有序充电,扩大双向充放电(V2G)项目规模
工信部: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定需按《评测指标(2024年版)》进行现场评定
工信部:《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等2项汽车行业国标报批公示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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