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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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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

作者:
来源:
发改委基础司
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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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支撑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

 

经过近十年来的高速发展,中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引领全球,产量和保有量稳居世界第一,并实现大规模出口,成为中国经济的一大亮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构建“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落实上述精神的具体行动。《指导意见》提出了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构建的总体要求和2030年发展目标,设计了优化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规划了充电基础设施重点区域建设方案,制定了提升充电运营服务水平的政策规范,布局了加强科技创新引领的战略行动,出台了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的具体措施。


分布式全覆盖城乡充电设施普及行动


截至2022年底,我国累计国内车桩比为2.5:1。2022年全年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59.3万台,而同期新能源汽车销量为688.7万辆。预计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持续快速增长,必须加快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同时,如果考虑车网互动的需求,车辆在居住区和工作区这两个主要停放点应当能够与电网相联,更需要充电基础设施以超常规速度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2030年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以“两区”(居住区和办公区)为重点,既有居住区固定车位应装尽装,新建居民区固定车位100%建充电或预留安装条件,积极推广慢充为主的充电设施;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针对当前存在的充电管理机制不协调、充电企业商业模式不明确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落实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鼓励充电运营企业开展居民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同时实施城市停车、充电“一张网”专项工程。《指导意见》的总体精神是发挥各级政府、汽车企业、充电企业、汽车用户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全民动员,开展一场分布式全覆盖城乡充电设施普及行动。


集中式大功率快速充换电供能服务


我国新能源商用车销量近34万台,尤其是难度最大的重型卡车电动化开始出现爆发式增长,2022年销售新能源重卡达到2.5万台,其中,换电重卡涨285%,占新能源重卡的50%。换电池、租电池的商业模式使电动重卡购买和持有的总成本低于柴油重卡,而电池租赁费和电费之和可以与柴油竞争,良好的性价比使之成为重卡电动化的重要路径。工信部推出11个换电模式试点城市营运情况良好,其中,封闭场景的换电重卡商业模式已经基本成熟,而干线场景更能够发挥能耗经济性优势。目前换电重卡互联互通汽车行业标准即将发布,相关国标正在修订之中。同时,电动轿车长途出行大功率超级补电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共识,适合350千瓦大功率快充的800伏车载电气平台和满足最高4C大倍率补电的动力电池、充电冷却和冬季低温速热(每分钟最高升温7摄氏度的大功率脉冲加热)等技术已经基本到位,可以实现充电5分钟补电200公里的加油式体验。


快速充换电站与加油站选址相同,而且换电站大容量备用电池可以作为储能电池储存光伏发电并大功率放电给电动轿车超级补电。《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新增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和换电设施,积极推进建设加油(气)站、充换电等业务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容量电费。这些政策将保障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快速发展,解决电动轿车长途出行里程焦虑,支撑新能源重卡保有量快速增长。


聚合式车网互动“车能路云”融合体系


从战略角度看,车网互动V2G技术是全球新能源技术的竞争焦点。2022年5月,美国欧盟贸易和技术委员会(TTC)在法国巴黎发表联合声明,在气候与清洁技术章节三次提及V2G技术重要性和具体行动计划。


从电动汽车角度看,车网互动是解决充电容量的关键路径。电动汽车大规模普及倒逼充电行为从无序充电到有序充电再到双向充电车网互动。电动车停止运行时通过双向充电桩与电网联接,通过能源互联网调控,可以实现低谷充电高峰放电。根据英国示范项目结果,无序充电的功率需求是有序充电的两倍以上,而双向充放电V2G则可以反过来减小电网功率需求。广义的车网互动将使电动汽车充电免费甚至实现盈利。车网互动需要用户、企业、地方政府共同参与构建能源互联网平台,三方都有收益,还具有推动新能源发展的绿色效益。同时,也可以采用车电资产分离、电池租赁新型商业模式,电池资产拥有者集中管理电池储能并获得收益,既减轻了客户的负担,又降低了整车成本,加速电动车的市场渗透。


从储能的角度看,利用电动汽车电池与电网双向充放电的车网互动式储能提供了成本低、安全性高的电化学分布式储能新途径,能量和功率聚合潜力巨大。同时,车网互动式智慧储能是唯一一种与解决大容量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问题直接相关的需求侧储能技术。


从应用角度看,车网互动应用场景广阔、接口灵活、聚合方便。场景包括建筑、园区、交通等。电网接口可以是城市低压配网(居民区等)和中压配网(高速路等)。聚合方式方面,多个居民区、多个楼宇、多个场站、多个充电桩等都可聚合成虚拟电厂。


《指导意见》把车网互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光储充换一体化和配电系统安全监控等作为加强创新引领的聚焦点和推动充电设施智能化升级的战略方向,提出重点推进技术研发、设施建设、示范工程,并提出了完善峰谷电价政策和示范项目补贴政策等措施,这将极大推动我国车网互动技术和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总之,《指导意见》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提供了全方位宏观规划、政策指引和落实措施,必将会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和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发挥巨大推动作用,并对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智慧能源领域的前沿科技创新产生深远影响。

 

(作者: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 欧阳明高)

 

 

 


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充电需求

——《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

 

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七大战略性产业之一,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自2009年国务院首次提出新能源汽车战略起,国家持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出台“双积分”政策,加强公共领域推广,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此后,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不断完善,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关键零部件制造能力不断增强,整车性能和产品力大幅提高,产销规模位居全球第一,已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新阶段。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突破一千万辆大关,同比增长66%。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我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高速增长。根据中国充电联盟统计,2023年5月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635.6万台。公共充电桩主要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省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强关联,且充电运营行业集中度较高,排名前十五位的运营商占全社会公共充电桩总量的94.1%。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充换电技术标准体系,当前充电技术主要包括交流慢充、直流快充、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换电等,有力地支撑了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推广应用。


当前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同样遇到诸多问题。如居民区私人充电桩安装难,老旧小区由于停车位紧张、电力容量不足等问题无法按需配建私人充电桩,部分小区还存在物业不配合提供证明材料等情况,导致用户无法安装私人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充电体验不佳,充电桩位置查找难、充电场站环境差、充电桩故障率高、充电车位被占用等问题尤为突出;高速服务区节假日充电排队时间长,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在节假日远距离出行的充电需求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性地提出了政策措施,相信能够有效解决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软硬件结合解决“找桩难”。当前我国公共充电桩整体不足且布局不均衡,充电设施整体利用率低和人民群众“找桩难”的矛盾尤为突出。针对“找桩难”,《指导意见》提出,分级推进、重点突破,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有效覆盖。城市充电网络要大力推进车桩位一体化模式,各类停车场景要全覆盖;信息互通、充电共享,探索创新商业模式;积极探索在车流量较大区域、重大节假日期间等适度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建设无线充电线路及车位。


多措并举解决“进小区难”。当前居民区充电难问题反映强烈,部分有固定车位的居民建桩难,大部分居民区没有配建公共充电桩,老旧小区存在电力增容难和停车位紧缺的双重困难。针对“进小区难”,《指导意见》提出,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推进智能有序充电桩加速应用,鼓励储充一体桩、私桩共享、居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等模式的应用;鼓励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要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各地方主管部门要严格验收,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补齐短板解决“公路充电难”。当前,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存在平日充电利用率低、节假日无法满足充电需求的矛盾。针对“公路充电难”,《指导意见》提出,创新商业模式,鼓励大功率充电技术、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在高速服务区及公路沿线场站应用,强化路网关键节点的充电服务能力;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度,既要加快重点城市之间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也要推进既有充电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还要加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充电网规划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鼓励多方合作,有效借助金融产品力量,积极探索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通过产业的资产数字化服务,科技引领金融支持新能源汽车新基建。


守住安全底线加强行业规范。当前,充电基础设施增长较快,各个地方发展不均衡,充电运营、充电设备市场竞争激烈,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制造、安装建设、运营维护企业的准入条件和管理政策,以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为重点构建评价体系,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场站的评价应用,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对充电场站的评价与相关支持政策配合,推进高质量、可持续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推动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推进行业自律,落实充电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充电设施运维管理体系,明确长期失效充电桩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充电产业参与单位共同建立良好的行业秩序;明确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充电基础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建立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投保产品责任保险。


《指导意见》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目标,从建设、运营、维护等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提出了相关要求。希望全行业、全产业链能够在《指导意见》的指引下,加强新技术、新模式的创新应用,加快构建统一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的服务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作者: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秘书长 王耀)

 

 


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 促进交通能源深度融合

——《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

 

充电基础设施是服务电动汽车出行、促进交通能源融合的重要保障,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建设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充电网络的发展目标,这对破解居民出行“充电难”问题、提升充电设施网络效益、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消费和产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要求加强充电设施网络发展顶层设计。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成为消费增长和产业发展的新亮点。《指导意见》立足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大势,提出了2030年基本建成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强调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适度超前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网与电信网、交通网、电力网等创新融合,着力提升充电服务经济性、便捷性和安全性,是新时期推动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为依托,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随着新能源汽车中远途出行需求不断增长,高速公路服务区成为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重要场景。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具备充电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达到4289个,约占服务区总量的65%;而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约为1.8万台,仅占我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的0.8%。与发展需求相比,充电基础设施总量不够、密度不高、覆盖面不足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指导意见》提出,要在目前已建成充电线路的基础上,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主骨架为重点,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拓展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广度,加密优化设施布局点位;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和既有充电设施改造并重,打造有效满足新能源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的城际充电网络。


——以增强连接性贯通性为重点,建设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城市群、都市圈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动力源,也是充电设施网络提档升级的重点。目前,一线城市中心城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已与加油站相当,但城市周边、城际之间的充电设施覆盖仍然不足。《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为重点,打造联通区域主要城市的快速充电网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强化不同城市充电服务数据交换共享,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实现跨区域充电服务的衔接。同时,《指导意见》提出,以城市居住区、办公区、商业中心、工业中心和休闲中心(“两区”“三中心”)为重点,优化充电网络布局结构和快慢结构,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以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办公区和“三中心”要快慢结合。


——以因地制宜为前提,逐步建设农村地区充电网络。我国农村地区千人汽车保有量较低,新能源汽车发展还有很大空间。2020年以来,伴随“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全面实施,带动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累计销售410多万辆,其中,2022年销量是2020年的6倍多。但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规模不足等问题十分突出,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堵点”“痛点”。考虑到我国各地农村地区发展情况差别较大,《指导意见》提出,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要因地制宜,稳步推动有效覆盖,实现与城市、城际充电网络融合发展。同时,构建充电网络要体现“两个优先”,优先向适宜新能源汽车使用、输配电网基础好的大型村镇、易地搬迁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地区覆盖,优先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物流基地等区域布局建设。


总体来看,《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有利于统一认识、聚力推进。《指导意见》具有很强的统领性,可以有效促进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更好支撑新型电力体系建设和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全面推进能源革命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所长 王仲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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