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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台山丨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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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台山丨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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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6/2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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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0日,台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台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新能源汽车、氢能、充电站方面,《规划》明确:


1)构建能源输送网络体系——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协调管廊设施空间布局,保证充电设施用地。推广智能充电、光伏一体化储能充电等技术,建设市一级服务管理平台,创新完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制度,建成完善的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提高充电服务水平。


2)持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分时租赁、合同能源管理、PPP等模式,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3)壮大新能源产业优势: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建设,消纳富余电力产能。


4)积极推进氢能研究:基于台山市未来海上风电发展情况,积极培育海上风电制氢等实施路径,引导企业从可再生能源制氢角度打开氢能源产业市场,增强企业间的联系与合作,探索建立氢能制备为主的核心产业链条,拓宽氢源渠道。5)推进新能源交通服务网络建设:依托公交站场及夜间回车场,建设公交充电站;优先在车流大、路网密的片区就近布点社会公共充换电站,鼓励已建成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改造增建充换电站。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公共停车场合理建设乘用车充电桩。谋划布局和规划建设加氢站,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试点示范。研究推进加油加氢合建站,积极发展交通领域的氢能利用,开创交通领域能源服务新模式。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新增充电桩500个,新增充电功率30000千瓦。

 


以下是节选部分:

 

第四章 发展布局

 

第一节 加强能源供应储备基地建设


依托大广海湾区位优势和能源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大广海湾区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和能源储备基地建设,推动大广海湾经济区建设国家级能源基地,服务国家南海资源开发战略。
清洁能源供应基地。积极推进广海湾LNG储备集散基地项目建设,引进光伏发电、潮汐能等新能源产业项目,逐步开展氢能和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项目的前期工作,探索富余可再生能源制氢;统筹考虑场址资源、电网配套、建设条件和环境影响,合理规划布局我市海上风电场址,积极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光伏、潮汐能等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川岛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试验基地;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有序推进台山核电二期、三期工程,形成以核电为主线,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发展路径,打造成为珠江西岸乃至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的清洁能源供应基地。
能源储备基地。全面强化能源储备能力,加快建设广海湾LNG储备集散基地项目;依托台山电厂现有煤场储煤能力、煤船码头运输能力和一体化运营能力,保障区域燃煤供应;开展乌猪洲岛储油项目的前期工作;优化火电储能,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大用户、工业园区布局新型储能;加快配套储能系统完善,逐步形成以大广海湾区域为核心的煤、油、气、电储备基地,提高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储备能力,保障地区能源安全。

 

第二节 构建能源输送网络体系


电网。贯彻“分层分区”原则,优化构建安全高效主网结构,强化区间互联互供的灵活性,扩大区域电力外送通道能力。加快构建适应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电源接入的智能电网,提升配电网可靠性和灵活性,全面增强电源与用户双向互动,构建灵活可靠、智能经济的输配电网,保障电力资源的合理调度,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加大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形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城镇配电网,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更加优质、稳定的电力保障服务。
天然气管网。着力推动粤西天然气主干管网阳江-江门干线项目台山的全线通气投产,积极推进广海湾LNG储备集散基地项目配套管线,加快城镇天然气中低压管网建设,实现全市高压主干网向镇(街)的延伸,提升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和互联互通水平。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协调管廊设施空间布局,保证充电设施用地。推广智能充电、光伏一体化储能充电等技术,建设市一级服务管理平台,创新完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制度,建成完善的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提高充电服务水平。

 

第三节 协同推动智慧能源示范应用


依托大广海湾区重大产业布局和能源资源优势,利用能源互联网技术发展综合能源服务,建设能源数据中心,构建智能化生产运营及决策应用平台,培育孵化能源新兴产业,打造绿色低碳能源示范园区。示范推广海洋能、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智慧融合的海岛微电网项目,建设川岛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试验基地。推动新一代核电、智能微网、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等能源新科技创新及应用平台建设,构建“源网荷储”协同发展体系和智慧能源生态系统。
 

第五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构建多元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1.加快推进集中供热。
合理布局和完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项目供热管网,基本淘汰分散供热锅炉或者部分改造为应急调峰备用热源,大力推进台山工业新城综合能源站、广海湾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
2.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
深入推进台山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积极推进粤西天然气主干管网阳江—江门干线项目全线通气投产;建设台山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台山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燃气气化站工程、储配站工程、门站及接收站工程、城市管网工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气源供应等);建设广海湾LNG储备集散基地项目,分两期建设大型LNG储罐、LNG船舶接卸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一期接收能力300万吨/年,力争“十四五”时期建成投产。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达2.77亿立方米。
3.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
充分研究和开发太阳能光伏、风电、生物质能、海洋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潜力,完善落实配套政策,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将可再生能源作为台山市能源供应的重要补充。
大力推广利用太阳能。探索光热、光电等多元化利用途径,充分调研和重点推进现有及规划期内可实施的“渔光互补”和“农光互补”项目。积极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以市政污泥、生活垃圾等生物质能的资源化清洁循环利用为重点,结合生活垃圾科学化集中化处理、发展循环经济等原则。“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台山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5兆瓦),其中一期处理量为1000吨/日、污泥处理厂处理量为100吨/日,二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规模处理量为500吨/日。
合理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强风电资源勘测,在做好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做好海上风电场址储备和前期工作,因地制宜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推进建设自动化养殖装备、漂浮式风机基础、智慧示范区大数据中心等装备制造项目,研究探索“海洋牧场”(海上风机网箱一体化养殖)及海水制氢等发展模式,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
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科学研究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选址,因地制宜实施以安全、环保为目标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有序推进黄茅岗地区抽水蓄能项目的前期工作。
积极推进氢能研究。基于台山市未来海上风电发展情况,积极培育海上风电制氢等实施路径,引导企业从可再生能源制氢角度打开氢能源产业市场,增强企业间的联系与合作,探索建立氢能制备为主的核心产业链条,拓宽氢源渠道。
积极布局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利用。加强与广州、深圳合作,积极引进天然气水合物研究和开发利用人才,推进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采前期工作,形成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利用技术储备力量。
4.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在保证台山核电一期顺利运行的基础上,以及保障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并启动台山核电二期、三期项目的前期和筹备工作,力争项目在“十四五”期间动工建设,并加快推进台山核电配套储能项目建设,打造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系统。
5.夯实煤电兜底保障。
立足我市能源供应储备基地定位,推动煤电和新能源的优化组合,结合本地能源资源禀赋及外部清洁电力供应形势,大力推进本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进台山电厂三期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建设,牢牢守住煤电兜底保障底线,致力于担当能源基石。

 

第二节 着力增强能源储运保障能力


以能源供应项目的规划和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电力、油气的输配体系,推进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中心等新一代能源供应设施建设,提高油气储运能力,切实增强全市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1.提升电网安全水平。
进一步完善核心主网架结构,积极配合省和江门市的电力输配战略,持续完善电网核心主网架结构,提升台山核电、台山电厂送电通道能力。有序推进电网布点建设,到2025年环网率提升至93%,可转供电率提升至93%,线路馈线自动化覆盖率达100%。新出或改造线路72条450公里,主网将110千伏容载比控制在1.8-2.6的合理水平,配网重点治理重过载配变、线路问题,确保电网稳定安全。建设江门500千伏鳌峰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台山段)、江门恒建台山工业新城2×70MW级燃气分布式综合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江门台山220千伏镇海(那扶)开关站输变电工程等电网工程14项。
2.提高天然气安全保障能力。
增强天然气供应和储备调峰能力建设。立足增加气源、提高稳定性,形成多气源、多形式的供气格局,合理布局建设LNG应急储备库,提升天然气安全保障和应急储备能力。重点推进广海湾LNG储备集散基地项目建设,顺利实现一期规划气化外输250万吨/年,液态LNG外输50万吨/年,以及配套接卸泊位、码头、储罐及相应卸料、储存、外输等系统。尽快启动广海湾LNG储备集散基地项目二期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提高对江门,乃至珠西、粤港澳大湾区的保供能力。
完善天然气管网输配体系。结合全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继续深入推进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气主干管网,推动市域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合理布局天然气输送网络,实现全市高压主干网向镇、街区的延伸,推动燃气管道通达工业园区和重点用户“最后一公里”,推进区域燃气一体化发展。
3.增强成品油储运能力。
根据成品油消费需求与城市规划布局,提高油品储备能力,合理布局油库、提升储存能力。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供气保障和储气调峰能力。依托广海湾LNG储备集散基地项目,开展乌猪洲岛储油前期工作,完善油品供应体系,提高全市油品储备能力。
4.增强煤炭储备能力。
依托台山电厂现有储煤场、2个5万吨级泊位、可装卸7万吨煤船的码头等优势,形成具备20万吨煤炭以上储备能力的煤炭储备基地,强化我市煤炭应急储备能力。
5.推进新能源交通服务网络建设。
依托公交站场及夜间回车场,建设公交充电站;优先在车流大、路网密的片区就近布点社会公共充换电站,鼓励已建成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改造增建充换电站。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公共停车场合理建设乘用车充电桩。谋划布局和规划建设加氢站,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试点示范。研究推进加油加氢合建站,积极发展交通领域的氢能利用,开创交通领域能源服务新模式。

 

第三节 大力提升能源高效利用水平


坚持节能优先战略,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确保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达到国家、省、江门市下达指标的要求,实现能源、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1.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
深入实施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全面推行用能预算化管理,进一步增强各镇(街),以及各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强度目标分解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完善用能监测预警体系,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进一步加强“能源双控”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全面推行用能绩效与能源配置挂钩机制,实行差别化用能、用电调控政策。
优化产业结构。以能源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为方向,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依托市工业新城、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等重点平台产业聚集带动,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要素溢出和产业转移,以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核心,筑牢传统优势产业基础,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按照“一市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要求,以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产业和第三产业。加快优化存量,紧盯重点地区、园区、行业、企业,挖掘节能潜力,倒逼增加值贡献小、工艺水平低、能耗高的企业转型,遏制能耗过快增长。
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提升天然气利用水平,增加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继续压缩煤炭消费,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增加电力占终端能源的比重,加快实施天然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或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稳步推进台山核电二期、三期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控电力用煤,对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实施总量控制,积极与省电力调度部门和省、江门市能源主管部门对接,对台山市电力用煤超过总量临界值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在“无燃煤区”内,禁止新增使用原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对“无燃煤区”以外新增的燃煤项目,必须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置换。
2.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以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为重点,以拓宽节能空间、推进节能工作覆盖面为重心,通过强化行业能效准入,实施各项能效提升计划,大幅提升台山市能源利用效率。
持续提升工业能效水平。进一步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清洁生产审核、电平衡测试等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对标管理,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在深入分析自身能源利用状况并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标杆,制定切实可行的对标改进方案和实施计划,落实管理和技术改造措施,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进重点企业能效监控体系建设。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建设智慧能源管控中心,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集约化管理模式,对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各类能源的生产、输送、分配、使用等环节进行集中监控管理,实现能源精细化管理目标。
持续强化建筑节能。将节能理念贯穿于规划、设计等环节,在控制性详规和项目前期阶段,研究制定集节能、低碳、绿色大成的规划控制性指标与引导性内容,作为规划管理及土地出让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充分释放建筑节能潜力。按照“因地制宜、物尽其用、自发自用、就地消纳”为基本配置原则,推进产业园区、物流园区、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大型公共建筑等的综合能源利用。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建建筑应满足现行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推进太阳能光热、光电、空气源热泵、地(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控制建筑使用年限,防止频繁出现建筑拆除重建现象。
深入推进交通节能。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公交建设,优化公交线路,完善公交换乘体系,推进主城区与乡镇公交一体化。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进一步推进电动汽车在公交、出租车领域的推广应用,逐步拓展在环卫、邮政、物流、公务等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并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布点和建设运营。加快智慧绿色交通发展,稳步推动成品油消费达峰。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发展节能低碳智能交通系统,重点在公路运输领域推广节能技术,加快发展绿色货运与现代物流。绿色出行,倡导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结合5G基础设施建设及无人驾驶等先进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增加电动汽车在全社会车辆中的占比,持续扩大电动汽车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加强充电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油品在交通领域中的消费占比,提升电力在交通领域中的占比。
持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及节水型单位建设。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分时租赁、合同能源管理、PPP等模式,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和资源回收利用。实施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
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加大“十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的监察,进一步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用能工作,鼓励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减轻全市能耗“双控”压力。
3.促进天然气规模化发展。
大力提高城市天然气利用水平。大力拓展城市燃气市场,推动工业和交通领域燃料替代,鼓励LNG在船舶、港口货运车等领域对柴油的替代,扩大天然气在工业、商业、服务业、公共机构、货运交通等领域的利用规模。
稳步推进锅炉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全市天然气燃料替代工作,重点推动生物质锅炉煤改气,合理确定“增改”和“保供”的重点区域,推动全市锅炉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加快天然气综合利用。依托广海湾LNG储备集散基地,推进广海湾热电联产配套设施建设,为我市园区提供综合能源服务,满足区域内企业热、电、冷需求,加快天然气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有效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
4.强化重点行业能效准入
突出能效指标引导作用,以用电消耗和煤炭消耗为重点,全面摸清全市工业和服务业能源利用效率现状,在现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覆盖全市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产品的能耗限额标准体系。探索建立产业能效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节能计量、统计、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和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能耗定额管理、能效公示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节 加快推动能源智慧创新发展


顺应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新趋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互联网+”为手段,加快推进能源新技术、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推动能源绿色智能高效转型。
1.建设智慧能源系统。
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以智能微电网为纽带,推进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城市能源体系。围绕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利用能源生产段智能感知和智能终端,完善实时预测、智慧调度、精准预警和智能运维等功能,打造能源主体协调互补、能源网络高效互联的智慧能源供给系统。
发展智慧能源服务产业。立足广海湾经济开发区高端创新集聚区的建设,大力支持智慧用能、能效评价、能源系统集成、工程设计及咨询、创意设计与研发、互联网与物联网服务、第三方物流等多个生产性服务业平台建设。探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加氢设施、智能电表及智能交互终端设备、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创新,推动智能微网、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等能源新科技创新及应用平台。
推动能源智慧发展。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光伏、热泵等新能源技术与智能控制技术高度融合。以智能微电网和能源互联网示范为抓手,加快智慧能源系统建设,推动能源发展向智慧化转变。
2.推动能源互联网发展。
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加快城市电网智能化建设,基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就地消纳和并网运行。探索完善新能源微电网技术、管理和运行模式,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供热、制冷、储能联动的综合运行调配。
3.推动智能电网建设。
重点在用电负荷高、峰谷差异大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快的区域深入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工作。推广建设智能变电站,推进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深化应用,加快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和智能运行维护巡检系统建设,提升电网接纳新能源能力,力争在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建成与台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智能电网,为能源互联网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强新能源微电网技术及储能技术研究,积极开展适合分布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微电网试点项目建设,引领新能源微电网模式的示范、应用与推广。
4.积极发展储能项目。
建设基于电网、储能、分布式电源、充电设施等元素的电动汽车运营云平台,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发展车电分离、电池配送、智能导引运营新模式。逐步推广储热、储冷、储电等分布式储能设备应用,利用充电设施和不间断电源(UPS)冗余能力,拓展分布式储能设施规模,建立储能设施数据库,通过互联网与服务平台实现运行管控。挖掘储能应用场景,合理推动储能建设。统筹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协调布局,科学推进电源侧储能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及送出。优化布局电网侧储能,在站址走廊资源紧张地区和电网薄弱区域,合理配置新型储能项目,充分发挥削峰填谷、增强电网稳定性和应急供电等多重作用。大力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积极鼓励电动汽车、不间断电源等用户侧储能参与系统调峰调频,提升用户灵活调节能力。探索储能聚合利用、共享利用等新模式新业态。
建设功率为1.3GW、电池总容量为2.6GWh的储能示范项目,提升台山核电本地消纳能力,进一步促进广海湾的储能相关产业落地,为解决电网低负荷时段大容量核电机组跳机跳堆时电网频率越限的电网安全问题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第五节 培育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地


1.壮大新能源产业优势。
以核电发展为契机,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带动效应,重点扶持台山市在太阳能、海上风电、氢能、智能电网、储能等领域具有优势和潜力的龙头企业,引进上下游供应链企业,促进形成以大企业为核心、相关配套企业集聚发展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研发分布式能源、储能、智能微网等关键技术,大幅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推进储能项目示范应用带动产业发展,打造产业集聚平台。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建设,消纳富余电力产能。
2.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依托台山核电技术力量,推进核燃料后处理关键技术研究,重点解决核燃料闭环处理与再生利用问题,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燃料组件工程研究。
依托现有新能源产业基础和能源供应能力,研究发展海洋牧场、海上制氢及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利用等产业,推进谷电制氢及清洁能源制氢等氢源建设;探索削峰填谷的氢电综合调峰站建设。
积极拓展光伏发电项目,探索开发先进“光伏+”耦合技术与系统,鼓励分布式气、热、电联产技术,开发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高效制气及分布式气、热、电联产技术。
以建设珠西天然气水合物工程技术研究和勘查开采先导试验区为重要目标,突破天然气水合物开采理论与开采关键技术,推动天然气水合物产业链形成。开展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环境监测与储层评价技术研发。
依托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建设、现有新能源产业基础和集群优势以及能源供应能力,加快推进海上风电、氢能和天然气水合物等新兴产业的研究和应用,重点发展漂浮式海上风电基础示范工程、海洋牧场、海水制氢及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利用等发展模式,积极发展集风能、太阳能、波浪能等为一体的海岛独立电子系统应用试点,建设川岛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试验基地,以及智能电网和储能领域示范项目研究与建设。
3.促进新能源综合利用。
在园区内推进可再生能源及其它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补、综合利用,支持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储能”系统和微电网系统建设,加快电网侧、发电侧和用户侧的储能技术推广应用。统筹资源要素支撑,保障产业壮大发展。统筹用好产业扶持资金(基金)、重大科技专项等财政资金,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等方式支持储能产业发展,探索多种融资模式,加大对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持力度,对准产业“短板弱项”组织精准招商,支持储能产业基地建设。
推进可再生能源在5G基站、特高压、充电桩、大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应用。
4.加快建设能源技术创新平台。
探索建立开放共享、创新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深化与国内外的产学研合作,加大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进一步做长产业链、做强创新链。支持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建设,积极支持新能源产业、科技投资平台和先进技术平台的对接;根据台山实际,联合科研机构重点开展太阳能光伏、海水制氢和天然气水合物利用等领域的示范项目和前期研究,利用广海湾邻近南海的地缘优势,发挥服务南海战略的能源科技服务功能。

 

国家政策

270159万元 工信部公示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情况
两部门: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 购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台
《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环境技术条件 第2部分:半开放道路》等国家标准发布
交通部:支撑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发展 促进新能源车辆广泛应用
工信部:拟将2026、2027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提升至48%和58%
三部门: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
公告:第6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工信部:《智能网联汽车城市道路无人化测试场地测试》等7项团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求意见)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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