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3日,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正式发布发《成都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点任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方面,《方案》明确:
一、加快各领域新能源车推广
1)6月底前,出台202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3年全市新增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0万辆以上,力争达到15万辆。积极申请将成都市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3号)试点城市,网约、城市物流配送、公务及执勤执法用车、国企用车等公共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2万辆,力争达到3万辆。
2)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共享汽车、环卫车、园林绿化车、小型自动挡驾考驾培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3)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内施工工地推广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建筑垃圾运输车和混凝土运输车。市、区(市)县两级国有企业新购置的建筑垃圾和混凝土运输车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全市政府性工程带头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建筑垃圾运输车和混凝土运输车。
二、加快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
1)加快推动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建设,4月底前,出台《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3年,全市新增充(换)电站不低于500座、充电桩不低于60000个。
2)持续推进路侧充电设施建设试点,打造一批“路边停车+充电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项目不少于10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