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实施细则》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是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以下简称《浦东智能网联汽车规定》)而制定的。
《浦东智能网联汽车规定》是国内首部聚焦L4级(即无驾驶人,或称“主驾无人”)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地方专项立法,而实施细则为企业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活动提供了五方面的操作指引——
一是明确政府如何管理创新应用活动,由区科经委、区建交委、浦东公安分局共同成立浦东新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推进工作小组,推动创新应用有序开展;
二是明确企业如何申请开展创新应用活动,阐明了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在申请开展创新应用活动中需要完成的关键步骤、操作流程等;
三是明确如何对创新应用能力进行评估,细化了各个阶段完成的能力评估标准;
四是明确如何保障创新应用活动安全开展,提出了交通保险、事故处理、数据监管等管理要求;
五是明确如何创新设置道路运输经营条件,为科技企业在创新应用过程中开展收费的商业试运营活动打开了通道。
通过《浦东智能网联汽车规定》以及实施细则,行业企业能够面向无人驾驶出租车、无人驾驶接驳公交、无人配送装备、车找人自动泊车等应用场景开展试验。这不仅有助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集聚,还能为市民更加便捷的出行提供更多的畅想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