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是2019年版的重新修订,分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及绿色服务7大类别。
一、新能源汽车方面,列入先进交通装备制造产业类别有1项,具体是: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电附件、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机电耦合系统及能量回收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池需符合《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4)等标准规范要求;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需符合《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GB/T 18488)、《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GB/T 29307)等标准规范要求;电附件需符合《电动汽车仪表》(GB/T 19836)等标准规范要求;电动汽车安全需符合《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GB/T 18384)等标准规范要求。
二、充换电方面,列入绿色交通产业类别有1项,具体是:充电、换电和加气设施建设和运营
包括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非车载充电机、换电设施、汽车和船舶天然气加注站、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城际快速充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需符合《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电动汽车快速更换电池箱通用要求》(NB/T 3302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1)、《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等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三、氢能方面,列入清洁能源产业类别有2项,分别是: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装备制造;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1)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装备制造
包括用于可再生能源制氢的碱性电解槽、PEM电解槽、SOEC 电解槽、AEM电解槽、质子交换膜、双极板等装备,以及高压气态、低温液态、固态、深冷高压、有机液体等形态的氢储运所需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管道、氢气阀门等装备制造。
2)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包括可再生能源制氢(氨)、氢电耦合、氢气安全高效储存、加氢站、氢燃料电池运行维护、氢燃料电池汽车、氢燃料电池发电和氢能应用等设施建设和运营。需符合《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 4962 ) 、《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 GB/T29729)、《水电解制氢系统技术要求》(GB/T 19774)、《氢气储存输送系统》(GB/T 34542)、《液氢贮存和运输技术要求》(GB/T 40060)、《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示范运行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技术规范》(GB/T 29123)、《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GB/T27748)等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